酒店质检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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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质检奖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和管理秩序,提高各级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提升软、硬件水平,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主要参照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手册等相关文件。第三条 本条例侧重于经济上的量化奖励和处罚,但经济上的奖惩不能取代其它奖惩形式,因此,本条例须结合财务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手册等相关文件合并贯彻执行。第二章 甲类及其他过失的处罚第一条员工出现甲类过失,在一月时间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扣罚浮动工资10%,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扣罚浮动工资20%,一月内连续两次以上者作乙类过失处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以下条款给予经济处罚。第二条 着

2、装、仪容、仪表违规的处罚:1 不按规范要求着工装、穿工作鞋、系领带、领结、戴安全帽、佩带工号牌,每违规一项次,罚款5元。2 留比较长的指甲、染指甲,罚款5元。3 上班时,仪态、举止未达到酒店要求,如靠墙、叉腰、掏耳朵、挖鼻孔等违规举止,每项次罚款10元。4 在工作时间在岗位上接听私人电话,罚款10元(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特殊岗位除外)。第三条 礼节、礼貌不规范的处罚1接听电话不使用或未完全使用规范标准用语(一般员工接听电话不称呼“您好”及报岗位名),罚款5元。2 员工遇到上司不主动礼貌招呼,罚款5元。3 员工在营业区域、和对客服务时不使用普通话,罚款10元。4 违规使用客用设施,不使用指定的员工

3、通道,罚款10元。5 在酒店区域内遇到客人,不主动微笑、侧身让道、问候,罚款10元。6 在对客服务时,不按酒店规定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致词,如在餐厅不致欢迎词,进入客房服务不通报等,罚款10元。7 在岗时,电话铃声响三声后不接听,罚款5元。8 在客人之前挂断电话,罚款5元。9 进入上司办公室前不敲门或未经同意擅自进入,罚款5元。10 在工作场所或面客摆弄头发、整理着装等,罚款5元。11 在工作场所对上司、同事使用不规范称呼,如不称“王经理”、“李主管”而称“王哥”、“李姐”、“李XX”等,罚款5元。12 不礼貌地高声与客人、上司、同事对话,罚款10元。第四条 工作、服务不达标的处罚1 餐厅、总

4、台接待、不按服务程序操作,罚款10元。如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2 故意隐瞒客人投诉,情节较轻,罚款10元。3 所有电脑操作人员,不按电脑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造成系统瘫痪,根据情节和后果,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50元的罚款。4 当值服务员不认真检查客人消费后房间房态而导致房间物品缺损,须按进价赔偿,并处10元罚款。5 采供、工程等支持部门员工因工作不及时、不认真,工作失误,影响营业部门的正常经营而被投诉,经查属实,罚款100元。6 员工未按规定关闭门窗、灯光、空调、水、电、等情况之一者罚款10元,由此造成严重后果,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7 管理人员越权打折,罚当事人、收银员各

5、20元外,处当事人打折差额的3倍罚款。8 服务员不按标准摆放物品、用具等,有漏放、错放、多放情况之一者,罚款5元。9 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布草洗涤操作规程,造成布草变色、损坏等,除酌情赔偿外,处20元罚款。10 工作不负责任或违规操作,造成产品(如菜品)损失或原料浪费,除酌情赔偿外,处10元罚款。11 营业部门因工作不及时、不认真、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工作失误,引起投诉,调查属实,处以责任人20元罚款。第五条 有关违反劳动、工作纪律的处罚1 员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上下班不打卡,罚款5元2 当班时间干私活、看小说、杂志、报纸等,罚款10元。3 因事、因病缺勤而未按核假程序、权限请假者,一

6、律以旷工论处。4 参加会议迟到5分钟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以旷工论处。5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换班,各罚款10元。6 丢弃酒店物料、空酒瓶、包装箱、未报损的布草、玻璃器具及酒店要求回收的废旧物料等,罚款10元。7 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主管批准擅自会客,或下班后与其他当班员工闲聊,罚款10元。8 非紧急情况,主管以下员工使用客用电梯,罚款10元。第六条 有关清洁卫生不达标的处罚1 PA、服务员当班的卫生责任区域,如公共卫生间、过道等区域有污迹、灰尘、脏物、杂物、纸屑、烟头等卫生不达标的情况,或在上述区域有不应放置的物品,或墙壁、玻璃有污迹、灰尘等,每次罚款5元。2

7、服务员已做完清洁的房间的地板、地毯、家具、卫生间等区域经检查有污迹、垃圾、烟头、纸屑、杂物、灰尘等卫生不达标的情况,每次罚款10元。3 PA、服务员、等工种所承担的卫生责任区域,经检查,灯具、指示牌、开关、各种扶手、空调器、进出风口、换风口、家具等有灰尘、污渍等卫生不达标的情况,每次罚款5元。4 服务员、PA工服务区域用的客用烟缸和公共区域放置的烟缸,在无客人使用时,必须保持清洁,不得有烟头和任何异物,在有客人使用时,烟缸内有烟头就必须及时更换,最多不得超过5个烟头,违者每次罚款5元。5 公共区域放置的报架、资料架等,必须整齐、整洁,不允许有残缺、散落等情况,否则,每次罚款5元。6 客用杯具、

8、用具、器具等未清洗干净,或不按程序消毒,有指纹、污渍、纤维、蚊虫等情况,经检查发现或客人投诉,每次罚款10元,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7 在酒店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纸皮、果壳、烟头、杂物或向公共卫生间倾倒茶水、剩饭等,每次罚款5元。8 PA、服务员、不当天清倒垃圾或倒垃圾不走酒店指定通道,或将垃圾倒在指定容器以外,每次罚款10元。9 对规定应加盖的垃圾桶、潲水桶而不加盖,或不按规定放置,每次罚款10元。10 各类厨房的菜板上或食物存放点生熟不分,待用食品、原料或未用完的食品、原料不妥善保管,发生鼠咬、虫蚀、变质等情况,罚款50元,造成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11 客人室

9、内消费环境发现蚊蝇、老鼠等情况,罚款20元。12 当值员工做完清洁,经部门负责人检查认可,而被酒店质检人员或统一检查未达标的,处责任管理人员10元罚款。第七条 有关安全、保卫工作不达标的处罚1 员工私拉乱接电线,私设水、电、开关或接口者,罚款20元。造成短路、设备损失,或影响正常经营,或造成安全隐患、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2 损坏消防设备须及时上报维修,除照价赔偿损坏的设备外,并罚款50元。如未及时报修而导致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3 保安人员须明确酒店业的特性,文明执勤,无论劝解、干预、制止等均应做到文明得体,在不需要强行执行时,严禁与客人争吵,否则,罚款20元。4 保安

10、人员因失职、渎职、脱岗、指挥不当等行为,给酒店或客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并处罚款20元。5 保安人员如遇酒店出现治安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到场协助处理。无特殊情况,超过10分钟罚款10元,超过20分钟罚款20元。失职、渎职根据责任后果大小处理。6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第八条有关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达标的处罚1 对设备、设施不按规定进行保养,或设备坏了不及时报修,处责任人10元罚款。由此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2 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罚款10元,由此导致设备损坏或其它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

11、 无特殊情况,工程部工作人员接到紧急报修或其他报修而未及时进行修理的,处责任人10元罚款,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4 在玻璃、门窗、电梯内、墙壁、桌椅、标识牌、警示牌等酒店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刻等,罚款20元。5 乱拖、乱拉、野蛮搬运、装御酒店家俱、设备、器具等,罚款10元,造成损坏,照价赔偿。6 当值员工未及时报修已坏的设备、设施,被客人投诉,罚款10元。第三章 乙类过失的处罚第一条员工出现乙类过失,在一季度时间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浮动工资50%,第二次无薪停职检查,第三次解雇处分。在给予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取消当月的绩效收入和浮动工资,按以下条款给予经济处罚。第

12、二条 擅自私调更衣柜或私自加锁或在更衣柜中存放有酒店物品,罚款20元。第三条 当值时睡觉、闲聊、做私活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第四条 不服从管理、赌气离岗,在客人和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留店察看一个月,处50元的罚款。第五条各级员工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客房、等所有客用经营场所、设施,违者,除按该经营点的最高消费额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外,另处罚款50元。第六条因保管不善造成酒店物品丢失而不报告,私自购买填库者,处50元罚款。第七条 私自使用酒店客用品或客用设施,除照售价赔偿外,处20元罚款。第八条 违反吸烟条例,擅自在工作场所吸烟,罚款20元。第九条 损耗、损坏客人物品或酒店设施,除照价赔

13、偿外,处50元罚款。第十条 偷吃酒店或客人的食物,罚款20元。第十一条工作、服务不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被投诉,罚款20元。第十二条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上者,罚款20元。第十三条超出工作范围与异性客人过分亲近者,罚款20元。第十四条拾遗不报,除追回拾遗物品外,罚款20元。第十五条在上班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闲荡,罚款20元。第十六条 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报告,罚款30元。第十七条 代他人打卡不接受劝阻者,罚款20元。第十八条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罚50元。第十九条 伪造病假证明,罚款10元。第二十条 擅自张贴或涂改、撕毁通告栏内的任何告示,罚款20元第二十一条 违反员工餐厅守则、安全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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