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86353547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0.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9(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开大学21春政治学概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多党制起源于( )。A、德国B、日本C、法国D、意大利参考答案:C2.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 中国和平崛起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与世界各国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4. 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正确答案:这是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对犯罪未遂所作的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要的全部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尚未

2、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需的全部行为而致犯罪未得逞。这两种未遂形态的差别体现在:rn 发生的阶段不同。前者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后而后者发生在实行行为阶段或者正在实行行为的过程中;rn 实行终了的未遂中行为人在事实上已完成了实行行为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中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完成实行行为。rn 实行终了的未遂在社会危害程度上要比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要重故行为人应承担相对较重的刑事责任。这是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对犯罪未遂所作的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要的全部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尚未实施完毕他认为完成犯罪所必需的全

3、部行为而致犯罪未得逞。这两种未遂形态的差别体现在:发生的阶段不同。前者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后,而后者发生在实行行为阶段或者正在实行行为的过程中;实行终了的未遂中,行为人在事实上已完成了实行行为,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中,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完成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在社会危害程度上要比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要重,故行为人应承担相对较重的刑事责任。5. 现代政党的特征有( )。A、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B、政党有一整套争取或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纲领C、政党是有纪律的组织D、政党要竭尽全力争取民众参考答案:ABCD6. 联邦制是由若干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统一国家。( )A.正确B.错误参考

4、答案:A7. 下列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是(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显著下列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是(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B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盲人实施2次盗窃行为数额较大,且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的C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D初次犯罪并积极退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正确答案:AB刑法第13条规定了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

5、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该规定是“但书”规定对认定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具体适用。可见,A项表述的情形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1)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2)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3)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据此,B项表述的情形不认为是犯罪。“但书”规定的“不认为是犯罪”,不仅不应当认定为犯罪,而且也不存在刑事责任

6、和刑罚适用的问题,故C项表述的情形是犯罪,不选C项。初次犯罪也是犯罪,不论其是否积极退赃或是否赔偿被害人损失,故不选D项。8. 下列对避险过当的表述,正确的是( )。A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B避险过当具备了成立紧急避下列对避险过当的表述,正确的是( )。A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B避险过当具备了成立紧急避险的条件C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D对避险过当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AC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故A项表述正确。避险过当欠缺成立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故B项表述错误。避险过当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故C项表述正确。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

7、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D项表述错误。9.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0. 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对国家进行分类的思想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1. “自行消亡”的只能是资本主义国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广义的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不包括:( )A刑事实体法律规范B刑事诉讼法律规范C犯罪的产生与预防D广义的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不包括:( )A刑事实体法律规范B刑事诉讼法律规范C犯罪的产生与预防D监狱管理法律规范正确答案:BCD本题考查广义刑法学和狭义刑法学各自的研究对象。B是刑事

8、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C是犯罪学的研究内容和对象,D是监狱法学的研究对象。因此B、C、D都不正确。13. 联邦制国家权力比较集中,不会分裂。(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4. 政治改革往往要落实为( )的变动。A.政治体系B.政治关系C.政治组织D.政治利益参考答案:A15. 以下情形的人中,属于扭送对象的是( )。本案中有权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哪些?( )A以下情形的人中,属于扭送对象的是( )。本案中有权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有哪些?( )A李某的父亲B李某的好友C李某自己D李某的律师王某正确答案:ACD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

9、请取保候审。16. 现代政治人具有完整的现代公民意识。(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7. 管好用好武器装备,要落实有关条令条例,对武器装备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管好用好武器装备,要落实有关条令条例,对武器装备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遂行作战等任务的需要。( )本题答案:对18.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有( )。A、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民主集中制D、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参考答案:ABCD19. 共同利益具有如下特征( )。A.公共性B.非市场实现性C.单一性D.多重价值复合性参考答案:ABCD20. 认为“

10、政治是源于社会契约的立法和执法过程”的法学政治观的代表人物是( )。A.格老秀斯B.卢梭C.洛认为“政治是源于社会契约的立法和执法过程”的法学政治观的代表人物是( )。A.格老秀斯B.卢梭C.洛克D.斯宾诺莎正确答案:ABCD21. 政党的目标是通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2. 福利国家鼓吹“资本民主化”,“管理制度革命”,“收入革命”等谬论。(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3. 宋代( )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A.枢密院B.三班院C.三司使司D.参知政事宋代( )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A.枢密院B.三班院C.三司使司D.参知政事本题答案

11、:D24. 下列国家中实行总统共和制的有( )。A.美国B.俄罗斯C.加拿大D.印度E.澳大利亚参考答案:ABCDE25.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参与的特点有( )。A、政治参与的广泛性B、政治参与的发展性C、政治参与的规范性D、政治参与的基层性参考答案:ABCD26. 议会实行两院制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瑞典D.法国E.德国参考答案:ABDE27.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8. 议行合一的基本精神强调由人民选出的权力机关的神圣地位。(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9.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 )开创了代议制政府民

12、主论的先河。A.托马斯潘恩B.汉密尔顿C.华盛顿D.杰弗逊参考答案:A30. 法律就是国王。(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1. 被告人:吴某,男,24岁,无业;黄某,男,23岁,临时工;陈某,男,24岁,某化肥厂工人。被告人吴某、黄某和陈被告人:吴某,男,24岁,无业;黄某,男,23岁,临时工;陈某,男,24岁,某化肥厂工人。被告人吴某、黄某和陈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吴某在陈某上厕所的时间内,将邻桌一座位上的皮夹(内有现金等重要物品)偷过来交给黄某,黄某又将皮夹放于陈某搁在凳子上的衣服底下。陈某返回后继续吃饭。并不知衣服下放了东西。失主发现皮夹丢失后,立即寻找,当翻陈某的衣服时,陈某不让翻,

13、发生争吵,在推拉时,凳子翻倒,皮夹露了出来。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某、黄某、陈某有期徒刑5年、4年、2年。判决作出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三被告人被交付执行。后陈某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对陈某宣告无罪,但认为原判决对吴某、黄某量刑畸轻,改判吴某、黄某有期徒刑6年、5年。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理由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其判决为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诉。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改判较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正确答案:关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是否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点在刑诉解

14、释第385条中有所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第386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也就是说法律对该问题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讲本案通过再审加重对二被告人的刑罚是不正确的。关于科学构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审是否能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规定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做法。从世界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许多国家都规定了与上诉不加刑相类似的再审不加刑印为了被告人利益提出的或由被告人提出的再审不得加刑。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52条规定再审后不得判决比原判决更重的刑罚;德国刑事诉讼法第373条规定如果再审的申请是由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单独提出的或者是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出的在原判决判处刑罚的种类和量刑方面不得作出不利于被判刑人的变更。至于有相反意义上的申请再审的则可以改变刑种和加重刑罚。这种趋势所依据的理论是再审程序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救济被错判而蒙冤的人。明确规定再审不加刑可使被判刑人放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