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政府采购竞谈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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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HAKFZC竞谈2010001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竞 谈 文 件文件编号:HAKFZC竞谈2010001采 购 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 目 内 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二0一0年一月四日目 录 第一章 谈判文件一、谈判邀请3二、谈判单位须知6三、合同条款17五、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及要求20第二章 响应文件一、谈判函23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4三、授权委托书25四、响应文件附表26五、服务承诺32六、廉政承诺32七、审计实施方案33八、谈判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33第一章 竞谈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淮安经济

2、开发区财政局就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谈判单位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编号: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HAKFZC竞谈2010001)2、竞谈项目简要说明: 为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我区上半年建立了为以政府财政资金投资主体提供服务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本次采购设2个中标名额,取综合得分前2名为中标人,作为机构库的补充。若采购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并查实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按得分高低顺序增补中标人。自2010年1月1日

3、起,我区凡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体的建设工程,在选择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时,必须在入库名单中选用。3、谈判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目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参加谈判。谈判单位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9)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

4、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0)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说明:本次竞谈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谈判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中标资格。4、竞谈文件取得方式:谈判单位请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竞谈文件并填写谈判单位参与谈判确认函(见竞谈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将谈判单位参与谈判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传真:0517-83715279,并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3070。注:如果谈判单位未按要求填写谈判单位参与谈判确认函,在竞谈文件发布期间如

5、竞谈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开发区财政局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单位的,其责任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5、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谈判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0年1月12日上午09:00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月12日上午09:10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企业服务中心(管委会)1612室 谈判文件接收人: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 2010年1月12日上午09:10开、评标地点: 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企业服务中心(管委会)1612室7、本次竞谈联系事项:(1)竞谈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璇 电话:0

6、517-83713070(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伍民 电话:0517-83717726(3)现场竞谈事项联系人:王璇 电话:0517-837130708、其他事项:(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谈判单位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谈判地点。(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开发区财政局提交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第二部分: 谈判单位须知注:谈判单位应认真阅读竞谈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谈判单位没有按照竞谈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谈判文件及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单位不实质性响应竞谈文件要求的谈判将

7、被拒绝或作无效谈判处理。一、总 则 1.适用范围本竞谈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谈判单位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参加谈判。谈判单位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2.9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

8、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10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3.谈判费用3.1谈判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开发区财政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谈文件构成4.竞谈文件包括:第一章 竞谈文件第二章 谈判文件5.竞谈文件的澄清5.1任何对竞谈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谈判单位,均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日按谈判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对谈判截止时间前三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已发送谈判确认函的谈判单

9、位,并将答复内容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由于谈判单位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开发区财政局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竞谈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开发区财政局将不予受理)6.竞谈文件的修改6.1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开发区财政局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谈文件进行修改。6.2竞谈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通知所有已发送谈判确认函的谈判单位。由于谈判单位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开发区财政局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谈判单位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单位都具有约束

10、力。谈判单位应立即以邮寄或传真形式回复开发区财政局是否收到修改文件。6.3开发区财政局有权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发送谈判确认函的谈判单位。三、谈判文件的编制7.谈判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谈判单位提交的谈判文件以及谈判单位与开发区财政局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谈判文件构成8.1谈判单位编写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谈判函;8.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1.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8.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养老保险

11、交纳证明;8.1.5谈判文件附表;8.1.6服务承诺;8.1.7廉政承诺8.1.8审计实施方案;8.1.9其它谈判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9.谈判保证金9.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谈判单位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谈判地点。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开发区财政局及采购人免遭因谈判单位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开发区财政局及采购人在因谈判单位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9.8条规定没收谈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9.2谈判保证金应采用汇票形式携带至谈判现场。9.3谈判保证金交纳信息:开户名称: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威海路支行帐 号:845010121

12、000002179.4在谈判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开发区财政局将视其为非响应性谈判,作无效标处理。9.5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区财政局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9.6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1.2条规定执行。9.7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9.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谈判单位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谈判;(2)谈判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谈判单位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4)谈判单位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竞谈

13、采购单位或者其他谈判单位合法权益的;(5)谈判单位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8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9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9.8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开发区财政局有权取消它的中标资格。10.谈判管理费10.1本次竞谈暂不收取谈判管理费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为开发区财政局规定的谈判之日后四十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开发区财政局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单位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

14、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谈判单位可以拒绝接受开发区财政局的这种要求而放弃谈判,开发区财政局在接到谈判单位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谈判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文件。第9条有关谈判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2.谈判文件份数和签署12.1谈判单位应按照谈判单位须知第8.1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谈判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谈判文件右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12.2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 且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谈判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谈判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签署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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