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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共同经营)(32篇)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甲乙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双方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二、
2、投资与支付方式: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_元整。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_%;乙方出资人民币元整,占股权_%。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_天内_%到位,_100%到位。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三、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四、由甲方全权负责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启动资金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甲方
3、每月提取元作为管理费用包干使用,同时不再报销其它费用。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_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_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_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
4、本店的日常管理。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九、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乙方有对工资结算分配方法、工资支出、业务支出、财务收入等财务知晓权,甲方应给予配合。十、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二、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甲方代表人签字:日期:_年_月_日乙方:乙方代表人签
5、字:日期:_年_月_日 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共同经营) 篇19 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丁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就“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
6、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第一章?合作基础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性质:?公司名称为:_有限公司,成立于_?年_?月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公司住所为: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冲突的地方,则公司事宜以本协议为基准;?本协议经过_有限公司股东会第_号决议全票通过;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产品
7、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第二章?投资总额及各方持股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乙方: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丙方: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丁方: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第六条?公
8、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第三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七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和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
9、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合同;(二)按期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
10、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第二节?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
11、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合同;(十三)投
12、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第十四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13、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章?执行懂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第一节?执行董事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第十九条?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第二十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_三年。执行董事_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四)不得利用职权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第二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第二十三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二节?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