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6287916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20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9.2修改)(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巴达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巴达路设计变更管理,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的通知(川交200678号文)及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巴达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建立在设计变更“4+N方现场会审制”和“限时办尽制”基础之上,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现场会审并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变更资料的报、批、审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计,不得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谋求私利。第三条 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按照巴达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越权管理。巴达公司设计变更管理权限:一般变更设计变更(非重要技术方案

2、)由总经理签批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1(附件1);较大以上变更及一般设计变更中的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2(附件2);10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使用工程变更审批表3(附件3)。第四条 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一) 一般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 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附件4-1)。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重要技术方案变更立项使用申请表(附件4-2)。2. 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立项申请(限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初审不通过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业主代表处审核,业主代表处报

3、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若同意,召集四方会审;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3. 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代表处、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需对方案、经济进行论证和比选,同时形成四方会审纪要。若涉及方案变更,业主工程技术处参加。(附件5)。4. 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纪要的要求作出施工图设计。5. 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6. 监理、业主代表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设计变更资料。若通过,总监办下达变更令(附件6);若不通过,将设计变更资料退回申请单位。(二) 较大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 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附件4-2)。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

4、。2. 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立项申请(限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初审不通过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业主代表处审核,业主代表处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若同意,召集四方会审;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3. 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要求对方案进行论证并形成相关建议方案纪要。4. 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意见完成方案设计。5. 业主工程技术处召集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6.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方案设计。业主将设计变更方案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7. 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业主工程技术处召集专家组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5、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8.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施工图设计。业主将施工图设计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9. 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10. 业主、监理审批设计变更资料并下达变更令。(三) 对需进行动态设计的变更在完成上述第(一)条的1-3或第(二)条的1-6后承包人可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在变更工程实施完成后10日内设计单位提交最终的修正施工图设计。(四) 对较大变更实行预案管理,任何单位在申报较大变更前必须按照“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预案报告单”(附件7)的内容要求进行预案报告。(五) 设计变更办理流程见附件8。第五条 四方会议四方会议指在工程建设中为解决设计变更的方案、争议等问题而召开的由业主、

6、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四方会议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的原则上。(一) 四方会议的召集。隧道工程的局部加强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隧道工程的围岩级别变更由业主代表处召集;路基、桥涵工程的一般变更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路基、桥涵工程的较大变更由业主工程技术处召集。(二) 对分歧意见的处理。在四方会议中如对变更方案存在分歧意见,原则上少数服从多数,若僵持不下由业主召集专家会确立。对四方会议中的分歧意见本人可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备忘,但对四方会议确定的方案必须签字认可。(三) 四方会议对设计变更审查的要点包括原设计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尤其对变更的原因要进行充分、准确的论述。(四

7、) 四方会议纪要一旦形成,变更工程即可组织实施(重大、较大变更除外),变更资料完成签批,下达变更令后即可计量。第六条 设计变更图纸为规范巴达路设计变更图纸,做到全线变更图纸统一,所有设计变更图纸均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业主负责组织审查。(一) 对一般设计变更,四方会议方案确定后设计代表即可根据设计院赋予的权限绘制施工设计图,业主组织项目内部人员根据方案要点进行审查,审查后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附件9)。(二) 对较大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出施工设计图,业主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第七条 变更资料的组成(一) 总体要求:变更资料的上报一式四份,其中“工程变更审批表、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必须是四份原件,其他资料

8、“立项申请表、工程变更现场评审记录、变更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图纸、图片资料等”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他资料可以是复印件;变更资料应采用活页形式,每份用资料夹(小铁夹)分开装订,一个变更(四份)用资料袋装。(二) 组卷顺序:1. 变更申请封面(样表见附件)(项目部盖章)2. 变更目录(样表见附件)3. 变更审批资料(相关样表见附件)(1) 工程变更审批表(项目部盖章)(2) 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项目部盖章),详见附件10(3) 新增单价业主审批通知书(4) 工程数量计算书(凡由承包人制图的变更设计图,在工程数量计算书中应列出相关计算式)(5) 立项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后如系地方政府要求或当地村民申

9、请的应附上地方府的相关文件)(项目部盖章);(6) 工程变更现场评审记录(项目部盖章)(如一个变更有多张评审记录的,按桩号顺序进行排列);(7) 工程变更现场评审会议纪要;(8) 专家组评审报告或纪要;(9) 图片资料;(10) 相关原始测量资料;(11) 相关试验、检测资料;(12) 原设计图纸;(13) 变更设计图纸(如是业主转发的设计单位的图纸,还应附上业主转发的相关文件)。第八条 新增项目的作价(一) 新增单价的确定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

10、人按通用条款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应由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价格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预算单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确定。4.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5. 对于发包人已招标的材料,应按中标单价计算材料价格。(二) 对工程量清单中不平衡报价项目采取以下措施1. 在招标清单数量范围内单价按投标报价计量支付,不对单价进行调整;2. 当施工图或今后设计变更造成该类报价项

11、目数量有增加,引起工程造价有较大的变化,发包人和监理有权对新增部分采取变更结构形式的方式,或对新增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审批有关新增项目单价的办法重新议定单价。第九条 设计变更办理的时限要求(一) 变更立项1. 驻地办完成初审3个工作日;2. 总监办完成会审4个工作日。3. 业主代表处审核5个工作日。4. 分管副总经理完成审批7个工作日。5. 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报公司工程技术处、总经理审批,每月1020日为集中办公日。(二) 新增单价报批1. 承包人递交书面资料7个工作日;2. 监理单位审查7个工作日,其中驻地办3个工作日,总监办4个工作日;3. 业主代表处审定12个工作日。(三) 变更施工图设计1

12、. 由设计代表现场签认的图纸7个工作日,设计代表现场签认的图纸包括变更金额较小的一般变更;工程数量增减,无较大技术方案变更;设计错、漏、碰、缺的修改完善三种情况;2. 由设计单位审查下发的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设计图纸10个工作日,对特殊、复杂的变更设计可根据工程实际单项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时间;3. 图纸审查后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并下达变更设计通知单5个工作日。(四) 变更报批1. 承包人递交书面资料7个工作日。一般变更四方评审成立后即可办理;需实施动态设计的变更,在施工完成修正施工图设计出来后即可办理。2. 监理单位初审7个工作日,其中驻地办3个工作日,总监办4个工作日;3. 业主单位审

13、查:代表处审核确认5个工作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个工作日,较大以上变更及一般设计变更中的重要技术方案变更报公司工程技术处、总经理审批,每月1020日为集中办公日。以上时间从收到书面文件的日期算起,遇节假日顺延。(五) 变更审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各级人员对变更的审查,要发扬“资料不在我这里停留,差错不在我这里发生”的精神,争取两次审定,第一次审查时对承包人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全部彻底指出,第二次即审定。以减少资料中间传递的次数,在确保准确性的前提下提高变更和计量审查的效率。(六) 对变更审查采取追踪(工程变更审签跟踪表见附件11)和公示制度,对未按相关规定工作的监理和设计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进行

14、处理。第十条 承包人和监理人应当建立巴达路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一) 承包人每月的25日之前将本月发生的设计变更参照附件12、13的格式报与业主代表处核备。(二) 对于较大设计变更承包人填报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预案表层层审批。(三) 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每月监理月报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当某个合同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累计超过该段合同价格的10时,必须在当月监理月报中详细说明原因。(四) 建立工程变更预报制度,即每月承包人的月报必须对下月可能发生的变更提前集中预报,总监办在月报中汇总,提高设计变更管理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五) 对设计变更的产生、报批情

15、况,业主每月将在项目内部进行通报;每季度将向上级单位通报。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理(一) 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的处理。1. 在设计变更中虚报数量的事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元以上的违约处理;2. 对未按设计变更要求施工的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3000元以上的违约处理。(二) 对未按本办法时限要求上报变更资料的单位处理。1. 对承包人在当月内涉及到的变更子目不予计量,同时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已发生的负变更,在监理或业主发出通知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否则暂停下期计量并进行信誉考核;2. 对监理和设计人员情节严重故意拖延审查时间者予以警告,仍不改过者将对其所在部门进行3000元/次违约处理,情节严重者通报给法人单位。3. 对于对业主酌情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三) 对未按权限要求变更的处理,该项变更予以作废,同时通报相关责任人。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相关附件附件1巴达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1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