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建筑防火规范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86254910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X 页数:103 大小:236.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103页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103页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103页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103页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10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石油建筑防火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油建筑防火规范(10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60-92主编部门:中国石石油化工工总公司司批准部门: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建设设部施行日期:19992年112月11日目录第一章 总总则第二章 可可燃物质质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第三章 区区域规划划与工厂厂总体布布置第四章 工工艺装置置第五章 储储运设施施第六章 含含可燃液液体的生生产污水水管道、污污水处理理场与循循环水场场第七章 消消防第八章 电电气附录一 名名词解释释附录二 可可燃气体体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举举例附录三 液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举举例附录四 甲甲、乙、丙丙类固体体的火灾灾危险分分类举例例附录五 工工艺装

2、置置或装置置内单元元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举举例附录六 防防火间距距起止点点第一章 总总则第101条 为了保保障人身身和财产产的安全全,在石石油化工工企业设设计中,贯贯彻“预预防为主主,防消消结合”的的方针,采采取防火火措施,防防止和减减少火灾灾危害,特特制定本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范适用于于以石油油或天然然气为原原料的石石油化工工企业新新建、扩扩建或改改建工程程的防火火设计。第103条 石油化化工企业业的防火火设计应应按本规规范执行行;本规规范未作作规定者者,应符符合有关关现行国国家标准准规范的的要求或或规定。第二章 可可燃物质质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第201条 可燃气气体的火火灾危险险性,

3、应应按表2201分类类。可燃燃气体的的火灾危危险性分分类举例例见本规规范附录录二。第202条 液化烃烃、可燃燃液体的的火灾危危险性分分类,应应符合下下列规定定:一、液化烃烃、可燃燃液体的的火灾危危险性,应应按表2202分类类;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 表2022二、操作温温度超过过其闪点点的乙类类液体,应应视为甲甲B,类类液体;三、操作温温度超过过其闪点点的丙类类液体,应应视为乙乙A,类类液体。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举举例,见见本规范范附录三三。第203条 固体的的火灾危危险性分分类,应应按现行行国家标标准建建筑设防防火规范范的有有关规定定执行。甲、乙、丙丙类

4、固体体的火灾灾危险性性分类举举例,见见本规范范附录四四。第三章 区区域规划划与工厂厂总体布布置第一节 区区域规划划第3l1条 在进行行区域规规划时,应应根据石石油化工工企业及及其相邻邻的工厂厂或设施施的特点点和火灾灾危险性性,结合合地形、风风向等条条件,合合理布置置。第3I2条 石油化化工企业业的生产产区,宜宜位于邻邻近城镇镇或居住住区全年年最小频频率风向向的上风风侧。第3I3条 在山区区或丘陵陵地区,石石油化工工企业的的生产区区应避免免布置在在窝风地地带。第3I4条 石油化化工企业业的生产产区沿江江河岸布布置时,宜宜位于邻邻近江河河的城镇镇、重要要桥梁、大大型锚地地、船厂厂等重要要建筑物物或

5、构筑筑物的下下游。第315条 石油化化工企业业的液化化烃或可可燃液体体的罐区区邻近江江河、海海岸布置置时,应应采取防防止泄漏漏的可燃燃液体流流入水域域的措施施。第316条 公路和和地区架架空电力力线路,严严禁穿越越生产区区。区域域排洪沟沟不宜通通过厂区区。第3I7条 石油化化工企业业与相邻邻工厂或或设施的的防火间间距,不不应小于于表3177的规定定。防火火间距的的起止点点,应符符合本规规范附录录六的规规定。高架火炬的的防火距距离,应应经幅射射热计算算确定;对可能能携带可可燃液体体的高架架火炬的的防火距距离,并并不应小小于表3317规定定。石油化工企企业与相相邻工厂厂或设施施的防火火间距 表31

6、77注:1.括号内内指防火火间距起起止点。2.当相邻邻设施为为港区陆陆域、重重要物品品仓库和和堆场、军军事设施施、机场场等,对对石油化化工企业业的距离离有特殊殊要求时时,应按按有关规规定执行行。第二节 工工厂总平平面布置置第321条 工厂总总平面,应应根据工工厂的生生产流程程及各组组成部分分的生产产特点和和火灾危危险性,结结合地形形、风向向等条件件,按功功能分区区集中布布置。第322条 可能散散发可燃燃气体的的工艺装装置、罐罐组、装装卸区或或全厂性性污水处处理场等等设施,宜宜布置在在人员集集中场所所,及明明火或散散发火花花地点的的全年最最小频率率风向的的上风侧侧;在山山区或丘丘陵地区区,并应应

7、避免布布置在窝窝风地带带。第323条 液化烃烃罐组或或可燃液液体罐组组,不应应毗邻布布置在高高于工艺艺装置、全全厂性重重要设施施或人员员集中场场所的阶阶梯上。但但受条件件限制或或有工艺艺要求时时,可燃燃液体原原料储罐罐可毗邻邻布置在在高架工工艺装置置的阶梯梯上。第324条 当厂区区采用阶阶梯式布布置时,阶阶梯间应应有防止止泄漏的的可燃液液体漫流流的措施施。第325条 液化烃烃罐组或或可燃液液体罐组组,不宜宜紧靠排排洪沟布布置。第326条 空气分分离装置置,应布布置在空空气清洁洁地段并并位于散散发乙炔炔、其他他烃类气气体、粉粉尘等场场所的全全年最小小频率风风向的下下风侧。第327条 全厂性性的高

8、架架火炬,宜宜位于生生产区全全年最小小频率风风向的上上风侧。第328条 汽车装装卸站、液液化烃灌灌装站、甲甲类物品品仓库等等机动车车辆频繁繁进出的的设施,应应市容在在厂区边边缘或厂厂区外,并并宜设围围墙独立立成区。第329条 采用架架空电力力线路进进出厂区区的总变变配电所所,应布布置在厂厂区边缘缘。第3210条条 厂区区的绿化化,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一、生产区区不应种种植含油油脂较多多的树木木,宜选选择含水水分较多多的树种种;二、工艺装装置或可可燃气体体、液化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罐组组与周围围消防车车退之间间,不宜宜种植绿绿篱或茂茂密的灌灌木丛;三、在可燃燃液体罐罐组防火火堤内,可可种植生生长

9、高度度不超过过15ccm、含含水分多多的四季季常青的的草皮;四、液体烃烃罐组防防火堤内内严禁绿绿化;五、厂区的的绿化不不应妨碍碍消防操操作。第3211条条 石油油化工企企业总平平面布置置的防火火间距,除除另有规规定外,不不应小于于表32111的规规定。工工艺装置置成设施施(罐组组除外)之之间的防防火距离离,应按按相邻最最近的设设备、建建筑物或或构筑物物确定,其其防火间间距起止止点应符符合本规规范附录录六的规规定。高架火炬的的防火距距离,应应经辐射射热计算算规定;对可能能携带可可燃液体体的高架架火炬的的防火距距离,并并不应小小于表33211的的规定。第三节 厂厂内道路路第331条 工厂主主要出入

10、入口不应应少于两两个,并并宜位于于不同方方位。第332条 两条或或两条以以上的工工厂主要要出入口口的道路路,应避避免与同同一条铁铁路平交交;若必必须平交交时,其其中至少少有两条条道路的的间距不不应小于于所通过过的最长长列车的的长度;若小于于所通过过的最长长列车的的长度,应应另设消消防车道道。第333条 主干道道及其厂厂外延伸伸部分,应应避免与与调车频频繁的厂厂内铁路路或邻近近厂区的的厂外铁铁路平交交。第334条 生产区区的道路路宜采用用双车道道;若为为单车道道应满足足错车要要求。第335条 工艺装装置区、罐罐区、可可燃物料料装卸区区及其仓仓库区,应应设环形形消防车车道,当当受地形形条件限限制时

11、,可可设有回回车场的的尽头式式消防车车道。第336条 液化烃烃、可燃燃液体的的罐区内内的储罐罐与消防防车道的的距离,应应符合下下列规定定:一、任何储储罐的中中心至不不同方向向的两条条消防车车道的距距离,均均不应大大于1220m:二、当仅一一侧有消消防车道道时,车车道至任任何储罐罐的中心心,不应应大于880m。第337条 在液化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铁路路装卸区区,应设设与铁路路股道平平行的消消防车道道,并符符合下列列规定:一、若一侧侧设消防防车道,车车道至最最远的铁铁路股道道的距离离,不应应大于880m;二、若两侧侧设消防防车道,车车道之间间的距离离,不应应大于2200mm,超过过2000m时,

12、其其间尚应应增设消消防车道道。第338条 当道路路路面高高出附近近地面225mm以上、且且在距道道路边缘缘15mm范围内内,有工工艺装置置或可燃燃气体、液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储罐罐及管道道时,应应在该段段道路的的边缘设设护墩、矮矮墙等防防护设施施。第四节 厂厂内铁路路第341条 厂内铁铁路宜集集中布置置在厂区区边缘第342条 工艺装装置的固固体产品品铁路装装卸线,可可布置在在该装置置的仓库库或贮存存场(池池)的边边缘。第343条 当液化化烃装卸卸栈台与与可燃液液体装卸卸栈台布布置在同同一装卸卸区时,液液化烃栈栈台应布布置在装装卸区的的一侧。第344条 在液化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铁路路装卸区区

13、内,内内燃机车车至另一一栈台的的鹤管的的距离应应符合下下列规定定:一、对甲、乙乙类液体体鹤管,不不应小于于12mm;二、对丙类类液体鹤鹤管,不不应小于于8m。第345条 当液化化烃、可可燃液体体或甲、乙乙类固体体的铁路路装卸线线为尽头头线时,其其车档至至最后车车位的距距离,不不应小于于20mm。第346条 液化烃烃、可燃燃液体的的铁路装装卸线,不不得兼作作走行线线。第347条 液化烃烃、可燃燃液体或或甲、乙乙类固体体的铁路路装卸线线停放车车辆的线线段,应应为平直直段。当当受地形形条件限限制时,可可设在半半径不小小于5000m的的平坡曲曲线上。第348条 在甲、乙乙、丙液液体的铁铁路装卸卸区内,

14、两两相邻栈栈台鹤管管之间的的距离,不不应小于于10mm,但装装卸丙类类液体的的两相邻邻栈台鹤鹤管之间间的距离离,可不不小于77m。第五节 厂厂内管道道综合第351条 沿地面面或低支支架敷设设的管道道,不应应环绕工工艺装置置或罐组组四周布布置。第352条 管道及及其桁架架跨越厂厂内铁路路的净空空高度,不不应小于于555m,跨跨越厂内内道路的的净空高高度,不不应小于于5m。第353条 可燃气气体、液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管道道横穿铁铁路或道道路时,应应敷设在在管涵或或套管内内。第354条 可燃气气体、液液化烃、可可燃液体体的管道道,不得得穿越或或跨越与与其无关关的炼油油工艺装装置、化化工生产产单元

15、或或设施;但可跨跨越罐区区泵房(棚棚)。在在跨越泵泵房(棚棚)的管管道上,不不应设置置阀门、法法兰、螺螺纹接头头和补偿偿器等。第355条 距散发发比空气气重的可可燃气体体设备330m以以内的管管沟、电电缆沟、电电缆隧道道,应采采取防止止可燃气气体窜入入和积聚聚的措施施。第356条 各种工工艺管道道或含可可燃液体体的污水水管道,不不应沿道道路敷设设在路面面或路肩肩上下。第357条 布置在在公路型型道路路路肩上的的管架支支柱、照照明电杆杆、行道道树或标标志杆等等,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一、至双车车道路面面边缘不不应小于于055m;二、至单车车道中心心线不应应小于33m。第四章 工工艺装置置第一节 一一般规定定第411条 工艺设设备(以以下简称称设备)、管管道和构构件的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