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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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食安委号安吉县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安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7月27日)是实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职能调节的第一年,我们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主线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食品管理水平,夯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与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县没有发生级以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机构改革的规定,今年我们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节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政府于5月1日下文调节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5月27日下文调节了县卫生局与县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2、有关职能。在职能调节前有关部门已开始职能交接,4月21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布置了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工作,通报了案例,全县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负责人参与了会议。6月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式调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县药监局移送给县卫生局,食品全办公室设于县卫生局,是全市三县两区第一种完毕职能调节的县。6月1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回忆总结了上一年工作,布置了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的责任书,会上还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要点。6月日餐饮卫生监管正式移送给食药监局。6月0日上午,召开安

3、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一次扩会议,报告交流了严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布置了下一步工作。6月2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月日,在安吉卫生网上开设了“食品安全文献”和“食品安全信息”栏目。此外,我们还根据职能调节需要及时修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二、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严肃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生产加工环节,县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公司的巡逻和管理。以贯彻公司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总抓手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公

4、司进行季度巡逻,填写检查巡逻登记表,建立食品生产公司监管档案。继续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规范工作。规定乡镇质监员树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一方面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继续推动其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与之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另一方面对无有效证照或经整治关停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避免其恢复和反弹。在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强化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和工商监管人员的有关责任,积极构建“公司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夯实推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在餐饮消费环节,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餐饮服务经

5、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619户次,调离五病人员人;受理投诉举报1起,处置率00%,反馈率100;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引193次,现场指引率98%,保障人次达3680人次。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履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引,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餐饮公司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在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组织了“安

6、全农资进园区、放心农资下乡村”的宣传活动,严查种子和农药、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执行原则、产品标记、产品质量状况,严肃打击各类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出动执法人员0余人次,查验农资经营店28家、种子5批次,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农民买到放心农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备案报验工作,严防外源传入,商务局加强屠宰执法,打击违法屠宰。开展对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暗访和抽查,重要查“注水肉”、“病害猪肉”,查肉品质量和屠宰前、中、后的有关手续,共检查出病害猪1头,生猪产品13公斤,所有进行了无害化解决。认真稽查外来猪肉和产品,对外来猪肉进入安吉境内必须进行动物和动

7、物产品的风险评估,实行联防制度和备案制度;必须执行报验制度和换证制度(检查证)。开展对全县农贸市场和私宰点的稽查,共出动21人次。稽查执法大队常常性开展市场内、外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查处,提高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肉品质量和屠宰量。上半年完毕生猪屠宰5.9万头,同比增长4%。三、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焦点,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的整治。(一)开展“瘦肉精”问题肉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瘦肉精”事件,安吉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高度注重,早部署,早贯彻,迅速在全县范畴开展清查。县工商局在本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 62人次,检查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个体经营店牌328家,暂未发现 “瘦肉精”问题肉品。对部

8、分经营户索证索票不齐的洛河、江苏两地生产的“双汇”火腿肠10余箱,责令暂停销售。农业部门积极做好对全县养殖场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健美猪”事件以来,加大了我县生猪屠宰场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的检测面和检测频率,共开展瘦肉精检测3115份,检测成果所有为阴性。并通过农民信箱、电话和直接送达等形式向全县各乡镇(街道)防疫员和有关公司发送“河南济源双汇事件”有关宣传资料,并在各乡镇(街道)张贴“严禁销售、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告知书”116份。(二)开展问题馒头清查工作。在媒体曝光“问题馒头”事件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县域内流通环节、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了清查。县卫生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

9、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合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单位 户,未发现问题。从工商检查状况来看,仅有两家超市经营类似的馒头,一家为自制,一家为湖州厂家生产(检查人员对自制馒头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由玉米粉、可可粉加工制成;湖州的生产厂家为:湖州康可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广源路628号)。各工商所同步组织力量对各辖区进行了清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人次,检查经营户29户次,未发现媒体曝光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三)严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为认真贯彻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严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

10、管的告知精神,县食安委及时发出了有关开展严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告知,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各自都制定了实行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有关单位和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登记的监管,规定经营者具体记录食品添加剂的流向,保证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工商、质监、卫生相继组织召开了所监管公司负责人专项会议,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同步,向社会广泛张贴有关严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示计1

11、万余份。(四)加强糕点、米面制品等散装食品的监管力度。一是结合目前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散装食品进货查验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糕点、米面制品。检查经营者与否规范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凡发现存在从无资质公司进货以及来历不明送货上门等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严肃查处。二是通过平常巡逻,重点检查大中商场超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检查其与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库存食品与否安全,及时清理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查贮存、销售的散装食品,与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督促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自觉加强食品经营的平常管理。 上半年,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

12、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食安委积极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引、监督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贯彻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四、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检查检测,做好安全保障,进一步实行食品放心工程。(一)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力度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创立力度。我县一季度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产品4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个,申报省农业原则化示范基地4个。(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县质监局共组织了41家食品生产公司换发了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

13、公司新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通过了现场核查;按规定对6家申请注销或停产的食品生产公司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获证公司161家,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168张。县工商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根据国办发4号文献的规定和工商总局的规定,从月1日起,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经营项目,对申请并核准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申请并核准经营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乳制品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

14、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此项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大、任务紧,县工商局及时向辖区内乳制品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引,促使乳制品经营者在规定期间内提前做好相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和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畴,为月1日开始的整治打下了基本。新设立的商务局积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公司审核换证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规划布局工作,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布局规划实行意见的告知精神,拟定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并根据我县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实际状况,拟定在章村镇、高禹镇以及报福镇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肉品跨设区市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卫生部门上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件,体检培训

15、食品从业人员5159人次。(三)加强化食品安全检查检测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安排,质监局按规定制定了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筹划,并配合有关检查机构完毕了省、市、县各级各类监督抽查19个批次,在已经获得的检查成果中,有5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分别为铝超标2份,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超标1份,小碎米水分不合格1份,标签不合格1份),合格率为94%。农业部门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基地的安全管理和农产品平常监测工作,对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0次检查,在产地检查和生产加工检查中合格率达到100%。县工商局组织对我县范畴内的食品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测,其中检测酒类、饼干、话梅食品等各类食品5批

16、次。从检测成果来看,不合格为5个批次,合格率为90%(分别为两批次糯米酒酒精度不合格,一批次萝卜条甜味剂比例之和不合格,一批次话梅菌落总数不合格,一批次葡萄酒干浸出物不合格)。在餐饮服务行业,县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各类食品1件,抽检公用餐具1件(样品已送省局检测,合格率暂无法记录)。(四)认真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告知的规定,县卫生局专门印发了有关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和公共场合安全的告知,并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阶段实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办“年夜饭”90桌,就餐人数3人;培训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2人,发放宣传资料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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