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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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得为回报。下面是由我收集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削减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供应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样,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

2、),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托付合同; (四)政府选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托付的科研、询问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安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

3、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详细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帮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详细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详细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供应初步看法;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实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

4、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托付签订的合同应当刚好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依据法制机构要求供应相关材料,协作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诚恳信用、权利义务相一样的原则。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须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探讨报告,并依据合同

5、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详细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看法。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状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状况等进行调查探讨,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困难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学问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详细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

6、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采纳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须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须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

7、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具体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

8、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允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干脆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供应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留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实力等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改变,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

9、,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隐私和商业隐私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范文2 学习制度 一、每周二、五为单位学习时间,周二全体职工参与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的集中政治学习,周五由单位组织业务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二、每次学习每个职工都要做好笔记,单位文秘做好学习记录; 三、学习内容主要以时事政治为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区、市、县党委的重大决策、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以及业务学习; 四、周二学习实行点名制。依照单位点名册为准,学习缺勤一次惩罚10元。

10、依次每月底汇总公布一次。 上下班制度 一、仔细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值班人员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内、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三、上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觉一次,扣发当月保留奖金; 四、对不请假不上班、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超假、迟到、早退,累计8小时均以旷工论处,月旷工一天、事假超过五天、病假超过十天,扣发当月月度奖金; 五、在上下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奖罚制度 一、检疫监督人员要严格执法,对工作仔细负责; 二、对能完成工作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嘉奖; 三、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较坏影响和严峻损失的赐予指责教化或经济惩罚; 四、对玩忽职

11、守,不刚好上报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监督检疫人员依照动物防疫法或有关法律进行肃穆处理。 证章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证章标记监督管理、订购、发放、运用、回收、销毁等记录; 二、严格按检疫程序检疫,未经检疫,不得开具检疫证明; 三、检疫证、章实行专人保管; 四、妥当保存检疫证存根,以便查对;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检疫费; 六、必需运用统一的检疫证。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范文3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

12、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赐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假如因为工作须要,本单位当年不能赐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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