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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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一个监控化学品购买、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方法,确保监控化学品安全。 2、 范围:适合公司监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监控化学品使用单位、购买、运输单位 4、 程序: 4.1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向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手续。工程竣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4.2 监控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材料的检查和定期测试。 4.3 监控化学品的安全和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务院发

2、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4.4 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严格得出库和登记制度。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应采用双人双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得“五双”制度,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5 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 4.6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妥善的办法予以安全处理,处理方案征得当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据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7 监控化学品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

3、应遵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得关于危险品运输规则执行。 4.8 生产的监控化学品不得出售给已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 4.9 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 4.10 制订氰化钠专项管理制度。篇2: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本标准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

4、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我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本标准的第一版。根据3年多实际应用情况,现对前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原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取消原标准有关标志的规定,将危险标志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所规定的标志相一致;取消防护措施图形符号、泄漏处置两大项;将储运和急救两项合并为安全措施一项,并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

5、处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生产批号两项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峰、彭湘潍、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

6、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剧毒品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 LD5040mg/kg;吸入1h LC500.5mg/L的化学品。3.2 有毒品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 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3.3 有害品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

7、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 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4 标签4.1 表示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4.2 内容4.2.1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4.2.1.1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4.2.1.2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4.2.1.3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

8、度。4.2.1.4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4.2.1.5 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4.2.2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篇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1996前言本标准是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填写要求,确保化学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职工健康而制定的。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劳工组织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规定的“化学

9、品安全资料单”(Chemical safety datasheet)和国际上工业国广泛采用的“物质安全资料单”(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编写要求则根据我国的国情做了具体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化工劳动保护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雪华、张海峰、张启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0、的编写。本标准不适用于国家另有规定的危险化学品。2引用标准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T150989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G/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UN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六版(中文)3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主要八大部分。31第一部分标识险化学品名称、结构及其编码方面的信息,包括:品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11、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性类别。32第二部分成分及理化特性危险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物理化学方面的特性,包括:主要成分、外观与性状、主要用途、熔点、沸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溶解性。33第三部分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特性和由此产生的危害,包括:燃烧性、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危险特性、燃烧(分解)产物、稳定性、聚合危害、禁忌物、其他燃烧爆炸特性、灭火方法等。34第四部分毒性及健康危害性危险化学品作用于生物体引起生理功能或正常组织的病理改变方面的性能,包括:最同容许浓度、侵入途径、毒性(LD50,LC50)、监测方法

12、、健康危害。35第五部分急救现场作业人员意外地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所需采取的自数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包括: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入、食入。36第六部分防护措施预防和防护毒物对人体危害的措施,包括: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37第七部分包装与储运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包装方法、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储运注意事项。38第八部分泄漏处置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及化学品最后废弃处置的方法,包括:泄漏处置方法、废弃方法。篇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

13、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本标准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T15098-19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UN RTDG)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

14、颁布)1995年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3 内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内容。3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等信息。32 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33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 危险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国家质

15、量技术监督局2000-01-01批准 2000-07-1实施34 急救措施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35 消防措施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合适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36 泄漏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 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37 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3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39 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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