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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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第一章 总 那么中国和国或地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在区路。法定代表:职务 国籍。国或地区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在。法定代表:职务国籍。注:假设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建立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合作。第三条 合作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外文名称为。合作的法定为区路。第四条 合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合作是

2、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比例按各自向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实行统一理经营统一核算。合作限届满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详细写明第四章 消费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理进步质量开展新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的竞争才能进步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详细合同中要根据详细情况写第七条 合作消费经营范围是:消费和销售;对销售后的进展维修效劳;研究和开展新。注:要根据详细情况写第

3、八条 消费经营规模如下:一合作投产后的消费才能为:。二随着消费经营的开展消费规模可增加到年产。品种将开展。注:要根据详细情况写第五章 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合作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第十条 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乙方: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

4、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另行。乙方提供的现金分两汇入合作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消费、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必须汇足总额减去第一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确定。注:应根据详细情况写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的消费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一为设立合作向中国有关主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

5、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二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部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三协助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四协助合作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设备等;五协助合作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六协助合作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七协助合作在当地中国的经营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别人员;八协助合作为外籍工作人员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九合作委托的其他事宜。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一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二

6、合作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消费和检验技术人员;四培训的技术人员和工人;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作在规定的限内按设计才能稳定地消费合格;六负责合作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详细情况写第七章 合作经营限第十六条 合作的经营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的成立日。合作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限。但必须在合作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归还乙方第十七条 合作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使用和分配:一提取作为合作的储藏、职工奖励及福利、开展;二以归还

7、乙方的预计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注:根据双方的约定详细写三其余部按甲方乙方分配。第九章 的销售第十八条 合作的大部在中国境外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一向外销售;二经向主部门申请批准内销。注:销售可灵敏多样可由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与外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也可由或甲方经销。第十章 董 事 会第十九条 合作设。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第二十条 是合作的权利机构合作章程的制订和修改;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经营决策、财务和;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理人员;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等一切重大事宜。第二十一条 由董事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名

8、由乙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二条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二十三条 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别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第十一章 经营理机构第二十五条 合作设经理部负责的日常经营理。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由方推荐人另一方推荐人均由聘请任年。第二十

9、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会议的组织指导合作的日常经营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的经营情况半年向作一次财务结算。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渎职行为时经会议作出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二章 劳 动 理第二十九条 合作员工的、辞退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做出方案报当地门核准后由自行经考核择优录用。第三十条 合作员工的劳开工资、劳动、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制订施行方案由、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第三十一条 合作

10、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效劳部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聘请。第三十二条 合作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门和税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 合作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聘请。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第十四章 纳税与第三十四条 合作应按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第三十五条 合作的各项均应向中国的投保。投保、投别、价值、保等均按中国人民的规定由合作。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

11、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或因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特别并报原审批批准可以提早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六章 违 约 责 任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犯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

12、作条件时以逾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互相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十七章 不 可 抗 力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间由于、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

13、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此项证明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履行合同。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法律的保护和辖。第十九章 文 字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所订立的合作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八条 合作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的假设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即为甲、乙方的收件。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份合作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份分报有关。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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