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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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所属各供电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水平,优化报装流程,完善服务机制,满足各供电单位目前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2016 年3月18日1内蒙古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业扩报装管理,优化报装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满足电力客户新装、 增容用电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报装接电工作的原则1、一口对外原则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 便捷高效、 三不指定、 办事公开”的原则;

2、实行首问负责制, 推行客户经理制、 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以营销信息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2、规范服务原则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服务营销行为规范手册”和“内蒙古电力公司十项服务承诺”等规定。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 对外不搪塞, 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3、三不指定原则2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对客户受电工程,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

3、单位。对于客户用电设备施工结束后需移交供电单位的,如供电单位对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客户施工前将要求提供给客户,避免在设备移交时,造成客户重复投资和供电企业维护设备困难的情况发生。4、公开原则在三级客户服务中心的 LED 显示屏(液晶电视) 、客户自助查询系统、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 、供电监管办法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发布的承装(修、试)许可资质单位名单,业扩报装的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 12398 ,应按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最新下发的统一模式固定上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电力公司所属地区电力客户报装接电全

4、过程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第四条 工作内容1、受理客户报装接电申请,向客户提供客户报装业务流程告知书 ,并向客户详细说明应提供的资料。2、组织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时必须建立登记簿,要有详实的文字记录以备查。33、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业务收费。4、受理客户提供的设计、施工委托书。5、对客户提供的设计、施工、设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建立资质审核登记簿,并做好详实的文字记录(对于跨区施工企业,应到华北能源局内蒙业务办进行备案,并将备案证明文件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6、组织相关单位对客户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核。7、受理施工单位(客户)提交的开工报告、中间检查申请书、竣工报

5、告、竣工验收申请书。8、组织施工单位、运行单位对客户工程进行中间检查、竣工验收。9、组织计量中心装设、验收电能计量装置以及办理送电事宜。10 、签订供用电合同。11 、组织送电。12 、组织客户与大用户管理处、供电分局签订电费结算协议(合同),建立电费帐户。13 、建立、健全客户用电基础资料档案。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五条由客户服务中心向客户提供柜台、95598客户服务电话和客户服务网站、传真等多种业扩报装受理方式。受理的业务事项必须直接进入营销信息系统的处理流程,并按规定时限将生成的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4管理。第六条 各供电单位市场营销处是业扩报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工

6、作标准、管理制度和业务指导、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的上报,对本单位业扩报装工作实行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市场营销处业扩报装专工每月应对供电方案制定是否合理、供电方案协议签订是否准确、报装业务是否进入营销信息系统业务流程、设计、工程资质审核是否严格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抽查,有关协议、资料是否按制度流程签订与传递等,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向存在问题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第七条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本局所有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工作,可采用分散受理、集中办理的方式。办理客户报装接电申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生产、计划)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参与 110 千伏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

7、含接入系统方案)的评审;签订供电方案协议;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对重要客户供电方案进行审核;组织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受理客户用电工程的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组织开展客户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工作,并及时向客户反馈业扩处理进程。第四章工作标准与要求第八条受理申请5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用电申请1、受理方式:各供电单位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大厅均可受理,也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以及电子邮件受理。对于城市郊区以及农村,可在当地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受理时客户代表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报装业务流程告知书,并在客户认真阅知后进行签订,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客户,一份存档。2、时限要

8、求:客户提供完整申请资料后,受理人员应尽快将客户信息录入营销信息系统,要求自登陆营销信息系统开始 20 分钟内完成录入。3、工作要求:受理客户申请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指定客户代表,在两个工作日内(或按客户预约的时间),登门或电话与客户洽谈业务。第九条组织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1、 客户服务中心应按电压等级或用电申请容量进行分类,确定参与现场勘查的部门,组织市场营销处、计划发展处、生产技术处、运行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后,与客户协商确定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等制定供电方案所需的内容。现场填写供电方案现场勘查会签单(详见附表五),参与勘查部门必须现场签字,作为正式供电方案的依据,以此加快

9、报装速度。2、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6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等。3、原则上供电容量在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动力客户必须签订供电方案协议 。4、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5、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方式、重要用户分级、负荷分级、供电电源位置、

10、出线方式、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 、供电回路数、路径、跨越、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及自动化、保安措施、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电能质量及无功补偿、电能信息采集装置、重要负荷、应急电源配置、安装位置、非线性负荷治理、产权及维护责任分界点。6、供电线路的导线截面按允许载流量大于客户申请容量计算电流的最近规格的一档电流值确定。供电设备、线路7的扩容改造,以满足客户用电需求的最近规格的一档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确定。7、供电变压器的实测最大负荷己达到或超过70% ,或者接入客户用电容量后将超过80% 的,应增

11、容或更换。 供电线路的最大电流己超过导线有效载流的75% ,或者接入客户用电容量后将超过85% 的,应更换导线或新放线路。8、计量装置配置原则严格执行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48-2000 ),对高压供电的客户, 应在高压侧计量。但对 35kV 公用配电网供电,容量在 500kVA 及以下的,或 10kV 供电容量在 315kVA 以下的, 可在低压侧计量,即采用高供低计的方式。 315kVA 及以上的工业客户,应采用高供高计的方式。9、新建居住区的集体报装,供电方案要严格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导则制定,居民、商业、消防及电梯、供水、供热、物业、

12、地下车库、路灯等公建负荷应单独报装立户。(非居住区客户的供电方案要按照公司相关部门下达的配电网技术标准制定。)10 、为保证供电方案的正确性、规范性,供电方案应按照附件七 -附件十一的范本制定。第十条 供电方案答复1、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8向客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时限,自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 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 个工作日, 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20 个工作日, 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45 个工作日。2、供电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变化,应主动与客户协商并将重新制定的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3、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限为1 年,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 3 个月,逾期注销。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可视情况予以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一条临时用电1、客户服务中心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时应严格把关,严禁对未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的客户送电。2、客户的临时用电、正式用电报装应分开办理。客户服务中心在审批客户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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