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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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理与银行信贷风险1.1信息不对称原理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其内容是指经济交易中,当交易双方获得某一事件的真实信息的程度存在差异或者说当交易一方知道的比另一方多从而影响了信息劣势者做出决策,交易双方就存在非对称信息或者说交易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信息不对称从发生的时间上看,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金融交易之前和之后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金融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1.2逆向选择在银行信贷中发生的逆向选择主要表现为银行和企业在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投资项目风险上的信息不对称,

2、企业对自己项目的情况掌握更多的信息。目前我国采用由企业提供申请资料给银行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尽可能多地申请到贷款,就会竭尽所能地粉饰自己,美化自己的不良资产或是提供不完整的信息资料,降低其评估风险,而那些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则有可能处于劣势。银行因为无法获取到这些信息,只能将潜在的银行借款人分为有限的几个风险等级,对每一个等级的借款人给予平均的贷款利率。在这种情况下,低风险的借款人由于贷款利率高于其预期的利率水平而退出,而高风险的借款人则会接受贷款条件,从而使银行的风险加大,呆账增加,收益减少。这是一种劣势企业挤压优势企业的“逆向选择”。在我国具体表现为:很多民营、集体中小企业虽然经营业

3、绩良好,但往往申请不到贷款,而实际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却较容易得到贷款。这样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贷款效益的低下。1.3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在签约时,当事人双方的信息量是对称的,但在签约之后,银行只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结果,而不能观测到行动本身,或者说只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但不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效果,或不能准确评价企业的行动效果,从而使企业有机会利用信息优势来损害银行的利益。企业对银行的道德风险和银行自身的道德风险是银行信贷风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先,企业对银行的道德风险由以下原因产生:一是银行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无法完全彻底地了解,企业则通过改变贷款用途,将资金挪用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中,而把经营风险转

4、嫁给银行。二是银行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很难预测。企业可以利用银行对其资产状况的缺乏了解而制造虚假财务报表,制造亏损,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偿债责任或以丧失偿债能力为由,通过兼并重组或破产等方式转移资本,逃避偿债。其次,银行自身的道德风险主要因为金融监管当局缺乏银行经营行为的信息,即金融监管当局与银行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从而存在银行凭借信息优势从事违规活动而监管当局无法发现的情况。据专家分析,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中信贷风险的比例已经很高,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已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2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对策结合我国实际,消除和减少由于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产生的信贷风险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一些方

5、面。2.1进行信用配给银行对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主要途径是进行信用配给。信用配给有两种情况:一是银行拒绝发放任何数额的贷款,哪怕企业愿意支付较高的利率。二是银行愿意发放贷款,但数额低于企业的要求。银行进行信用配给主要是因为那些拥有高风险投资项目的企业,正是愿意支付高利率的企业。一旦企业进行一项高风险投资项目并且取得成功,它将获得巨额利润,但也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企业投资失败导致银行贷款不能收回。对于银行来说,正是高利率使得逆向选择问题更加恶化,因而银行宁愿进行第一种信用配给,即拒绝发放贷款。银行从事第二种信用配给的目的在于防范道德风险,即向企业提供贷款,但不提供企业所要求的数额。这种信用配

6、给是必要的,因为贷款规模越大,道德风险活动产生的利益越大,企业就越有可能从事道德风险活动。为了合理地进行信贷配给,银行必须能够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目前我国银行普遍开始实行的“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就是为了规避此类风险而建立的,这样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2.2完善企业资信评级制度企业资信评级是资信评级机构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偿贷能力、履约意愿等各方面状况做出评定和预测,从而确定企业资信等级的过程。客观、公正的资信评级结果可以为商业银行贷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减少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但目前企业申请贷款所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均由各个商业银行自行办理,且各家银行都有自己具体的评级标准,资信评级机构做

7、出的评级通常很少采用,得到普遍认可的中介机构也很少,不可能满足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需求。另外,还存在一个谁付费对谁负责的问题,在企业付费的情况下,一旦监管制度不健全,中介机构将很难对银行负责。从安全角度考虑,银行更愿意认可自己的评级结果。现阶段完善我国企业资信评级制度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实现资信评级中介机构公平、公正、公开化的运作。这样银行就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料,降低自己获取信息的成本,同时也弥补了自己在信息方面的劣势,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二是要建立科学、统一的资信评级指标体系,这是保证评价结果质量的关键。目前我国资信评估行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如前所述,各个商业银

8、行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评价结果不能普遍得到社会认可,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所以我们努力的方向就是尽快建立科学统一的资信评级指标体系。2.3办理抵押和补偿余额对于贷款来说,抵押要求是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抵押物是贷款企业一旦发生违约便提供给银行作为赔偿的财产,它可使银行减少损失,弱化了逆向选择的后果。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所要求的一种特殊的抵押叫做补偿余额。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取得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其银行存款账户上保留某一最低规模的资金,一旦企业违约,银行可用这些资金除了发挥抵押功能之外,补偿余额还有助于银行进行监控借款企业支付过程的任何重要变化都提供一个信息,促使其去进行调查,这将提高企业偿还贷款的可能性

9、,从而降低道德风险。所以,补偿余额制度是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2.4签订限制性契约为减少信贷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风险,银行必须坚持风险管理原则,在信贷合约中写入限制借款企业从事风险活动的条款。因为贷款一旦发出,借款企业就有从事使贷款难以偿还的风险活动的倾向,银行必须对借款企业从事的活动进行监控,审查借款企业是否遵循限制性契约,若未执行则采取措施强制其执行,以保证借款企业不从事那些从银行角度来看有损银行利益的风险活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限制性契约的签订:一是对贷款的用途进行设计,防止企业从事不合意愿的风险投资项目,使道德风险最小化。有些合约规定贷款只能用于特定的投资活动,如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

10、另外,一些合约可以限制借款企业从事某些风险经营活动,如企业收购等。同时合约可以设计为促使企业去从事某些银行了解的、较有把握回收本息的经济活动。二是要求借款企业通过季度会计报表和收入报表的形式定期提供真实的经济活动信息,同时规定银行有权随时检查企业账目。这样银行更容易对企业实行监督,降低道德风险,减少信用风险的产生。三是规定借款企业有关借款用途的经济活动的资金往来必须在其银行开户账目上反映,以便观察企业的财务状况信息等。2.5实现信息资源共享2.5.1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和完善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消除虚假信息,增强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有效避免由于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 “逆

11、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不良行为。要使企业实施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首先要以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为准绳,严格规范企业的会计财务信息,使企业会计信息处理标准化;其次银行可借助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信息部门,对企业的信息进行披露和报告。企业的信息披露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披露企业的资产质量状况、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承担方式、企业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的情况等;二是披露与主要业务风险有关的指标及其变化情况,敏感会计科目的定义、运用和变化情况,以保证对资金应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2.5.2加强同业沟通同业间的沟通要做到:第一,互通信息,协调行动。银行同业之间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资

12、源的共享,预防和减少有严重道德风险倾向的不良客户利用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而重复借贷或多头骗取银行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不良客户实施“黑名单”制度,统一制裁。第二,积极推广银团贷款模式。银团贷款是当今国际信贷业务的通行做法,这样贷款风险就由各贷款参加行按照份额承担,分散了各自的风险。而且,多家银行会根据各自得到的不同信息对项目进行判断,导致坏项目不容易获得贷款或贷款后被及时中止,从客观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利于减少不良贷款。而目前我国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银行对于一个项目或一笔贷款,要么全部承贷,要么不贷。而且,即使一个项目由多家银行提供贷款,通常也是各签各的合同,互不相干。各家银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

13、常陷入无序竞争,纷纷对大企业提供综合授信和巨额贷款,“从惜贷”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形成了“局部的信用膨胀”,实质上又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构成了新的威胁。因此,要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必须加强同业间的合作,按照风险分散化的谨慎原则采用银团贷款模式。第三,要充分利用央行信贷信息网络优势,共享信息资源。中国人民银行投巨资建设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经过几年的建设已经拥有了全国除个人消费贷款、异地贷款、个人贷款外的各贷款企业的信贷数据资料。尽管该“系统”还有待完善,但实践已经证明“该系统”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所辖金融机构把握贷款投向和投量、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

14、产质量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的产生。第四,要利用网络优势,拓展信息渠道。目前我国信息网络正处于迅速发展中,并且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较宽的辐射面。通过专家网络、公众信息网络或其他部门网络,可以直接查询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情况、产品市场等多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很好地解决信息滞后和信息失真的问题。通过上述方法,可以弱化信息不对称的强度,防范一些信贷风险。但同时必须注意把握尺度,避免防范过度,出现“惧贷“”惜贷”现象,以免赤道原则:银行绿色信贷与可持续发展的“白皮书”EPs)原名为“格林威治原则”,是一套非官方规定的、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隶属于世界银

15、行,是其私营部门投资机构)的政策和指南制定的自愿性原则,旨在管理和发展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宣布实行赤道原则的银行必须制定与该原则相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并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审核调查义务,只有在项目发起人能够证明项目在执行中会对社会和环境负责并会遵守赤道原则的情况下,才能对项目提供融资。时至今日,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新标准,遵守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各主要金融机构成功安排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基本要素。根据基础建设期刊(InfrastructureJourna)l的数据,2007年,在新兴市场追踪的总额为746亿美元的债务之中,有529亿美元应用了赤道原则,占新兴市

16、场经济体全部项目融资债务的71%。因此,加强对赤道原则的研究和探讨对于中国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项目的投、融资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一、赤道原则的发展历程和实践意义(一)赤道原则的产生与发展赤道原则是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物,其产生原因是为了响应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批评(这些组织或团体指出:金融机构为很多项目提供的贷款往往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污染和贫困)。更确切地说,赤道原则是源于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外部压力。内部压力主要来自于关注环境和社会问题的银行管理层,他们非常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认为应该高度重视环境与社会风险,并希望以此来降低金融风险。于是,他们亲自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要求把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共政策和政府报告等直接向其报告。可以说,赤道原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动议。外部压力主要来自于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机构、多边金融机构(MFI)、社会责任投资基金、非政府组织(NGOs)以及社区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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