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85490015 上传时间:2023-12-19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联营股本贷款合同_1.doc(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联营股本贷款合同联营股本贷款合同。借款人为开展出口商品消费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二、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贷款用处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组建合作厂的投资股本。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一个月以天计算。贷款使用期间,假设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

2、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五、贷款支用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获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六、贷款的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方案归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归还。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

3、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七、贷款保证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设备折旧、消费开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归还贷款的保证。八、违约及违约处理一违约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方案归还贷款。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处使用贷款。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借款人其他违背合同的行为。二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以下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

4、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处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局部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停顿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提早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向担保人追索未归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贷款本息。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

5、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合同所根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十、其他本合同项下贷款工程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编辑推荐2023年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这篇2023年联营股本贷款合同由合同范本网整理提供,有所启发!贷

6、款人:借款人:借款人为开展出口商品消费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二、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三、贷款用处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组建合作厂的投资股本。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一个月以30天计算。2.贷款使用期间,假设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

7、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五、贷款支用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获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六、贷款的归还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方案归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

8、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归还。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七、贷款保证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消费开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归还贷款的保证。八、违约及违约处理一违约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方案归还贷款。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处使用贷款。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4借款人其他违背合同的行为。二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

9、有权按以下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处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100。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局部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30。4停顿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5提早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6向担保人追索未归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贷款本息。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10、。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3.本合同所根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十、其他1.本合同项下贷款工程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签章

11、负责人签章签约日期签约地点联营股本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贷款人:借款人:借款人为开展出口商品消费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二、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三、贷款用处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组建(合作)_厂的投资股本。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一个月以30天计算)。2.贷款使用期间,假设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

12、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五、贷款支用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获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六、贷款的归还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

13、款方案归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归还。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七、贷款保证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消费开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归还贷款的保证。八、违约及违约处理(一)违约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方案归还贷款。(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处使用贷款。(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

14、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4)借款人其他违背合同的行为。(二)违约处理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以下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处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100%。(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局部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根底上加收利息30%。(4)停顿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5)提早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6)向担保人追索未归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贷款本息。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3.本合同所根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十、其他1.本合同项下贷款工程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