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本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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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基本治则(一)早治防变早治防变,是指在既病之后,应力求做到早期诊断与治疗,截断疾病的传变,扭转病势, 以防止其深入传变或恶化。早治防变,既是基本治则,又是治未病观念的具体体现。1. 早期诊治大多数疾病都有由轻浅到重笃,从较单纯到错综复杂的发展过程。在疾病的初期阶段, 一般病位较浅,病情多轻,病邪伤正程度轻浅,正气抗邪、抗损伤和康复能力均较强,疾病 易于治疗、康复;若疾病发展到后期,则对机体损害程度较重,不仅不易治疗,恢复健康缓 慢,甚至会丧失治疗时机而留下后遗症,甚或死亡。因此,尽可能做到早期诊断和治疗,对 于疾病的早日痊愈就至关重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 者治

2、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即强调对于外感病,要根据其发生、发展规律,及早做出诊断和治疗,以驱邪外出而治愈疾 病。不仅外感病如此,对于内伤杂病,包括许多棘手重病、难病,也是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如中风病,若能防治于眩晕、手指麻木等先兆症状出现之际,则常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要 做到早期诊治,一方面要求医者应掌握各种疾病的临床征兆及其发生、发展规律,认真观察, 善于发现病变苗头;另一方面,还需普及医学知识,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和完善的保健体制, 促使患者及早就医。正如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所说:“凡人少有不适,必当即时调治,断 不可忽为小病,以致渐深;更不可勉

3、强支持使病更增,以贻无穷之害。此则凡人所当深省, 而医者亦必询明其得病之故,更加意体察也。”2. 截断病传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指出:“善医者,知病势之盛而必传也,预为之防,无使结 聚,无使泛滥,无使并合,此上工治未病之说也。”患病后,疾病常会发生传变,而且多数 情况下会使病证趋于深重复杂。因此,应掌握各种疾病的传变规律,采取相应措施,以截断 病传,扶助正气,调整邪正比势和病体动态,扭转病势,迅速纠正病理状态,恢复正常的生 理功能。(1)祛邪截断:清吴师机说:“凡病所结聚之处,拔之则病自出,无深入内陷之患; 病所经由之处,截之则邪自断,无妄行传变之虞。”祛邪截断,即指采用果断措施和有特殊 功效的

4、方药,直捣病所,迅速祛除病原,杜绝疾病的自然发展和迁延;若不能迅速祛除病因, 也要断然救危截变,防止病邪深入,尽可能遏制疾病恶化。如针对温病,应根据其传变规律 及特点,做到“客邪贵乎早逐”(明吴又可温疫论),疫症不待大便秘结,早期即用大 黄攻下,所谓“温邪以祛邪为急,逐邪不拘急粪”。清余师愚疫疹一得提出疫疹无论 轻重,有无恶寒,皆以清瘟败毒饮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化瘀,重用石膏清泄阳明淫热。杨 栗山在伤寒瘟疫条辨中强调清泄截断之作用也说:“凡见表证,皆里证郁结,浮越于外 也。虽有表证,实无表邪,断无再发汗之理。”现代温病学家则将卫气营血辨证和截断病原、 辨病用药有机结合起来,提出温病治疗中早用苦

5、寒攻下,重用清热解毒,及时凉血化瘀,迅 速去除病因,救危截传,扭转病势。这种“先证而治”,是在征象尚未表露时,预先使用下 一阶段的药物,遏止病情的发展,而收祛邪退热,保阴生津之效,对于传变迅速的温病,尤 有特殊的应用价值。在伤寒六经病证的治疗中,张仲景亦常用截传之法,如伤寒论第8 条言:“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经者,针足阳明,令经 不传则愈。”此即徐大椿医学源流论所说:“传经之邪,先夺其未至,则所以断敌之要道 也。”又如伤寒论第103条说:“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即在太阳欲传少阳,仅有征兆时,就采用小柴胡汤治疗,力争将疾病的传变消除在萌芽

6、状态。(2) 扶正截断:难经七十七难说:“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 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 中工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即根据五行生克的病传规律, 肝有病,其进一步发展必然要乘脾,所以在肝病未乘脾时,先安其脾土,可以预防肝病传脾, 达到阻止病情发展变化的目的。又如清代温病学家叶天士根据温邪灼伤胃津后必劫烁肾液, 主张在甘寒益胃中加入咸寒滋肾之品,并提出治疗疾病,“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否则正虚 一分,邪陷一分。由此可见,根据疾病传变规律,先安未受邪之地,扶助正气,也是杜绝疾 病发展和传变的有效

7、途径和方法。综上所述,截断病传的法则,是将辨证与辨病相结合,从病因病机角度对治疗规律认识 的深化,是融合防治理论的主动性治疗模式。这种发于机先的超前治疗,弥补了宏观表象认 识落后于实质病理变化所造成的缺陷,也是对辨证论治理论的补充与发展。在应用截断病传 的治则时,应注意明辨病种、病势、病理及患者体质差异等,掌握病情变化规律,把握最佳 治疗时机及补泻之力度,切忌以病代证,反致诛伐无辜,呆滞留邪,遗生后患。诚如徐大椿 在医学源流论劫剂论所言:“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气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 邪气内陷,一时似乎有效,乃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二) 正治反治正治与反治,是就病证的本质与

8、表象关系不同而采用的治疗原则,是治病求本和知常达 变等治疗观的具体贯彻。1. 正治正治,是指治疗用药的性质、作用趋向逆着病证表象而治的一种常用治则,适用于病情 单纯,表象与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素问至真要大论曰:“逆者正治。”故亦称之为“逆 治”。正治法的临床应用十分广泛,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 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疽均属于正治之列。常用的正治之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 寒者热之:寒性病证表现为寒象,用温热性质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温热药治疗 寒证。如采用辛温解表的方药治疗表寒证,使用

9、辛热温里散寒的方药治疗里寒证等。(2) 热者寒之:热性病证表现为热象,用寒凉性质的方药进行治疗,即以寒凉药治疗 热证。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的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热或泄热的方药等。(3) 虚则补之:虚损的病证表现为虚象,用补益类方药进行治疗,即以补益药治疗虚 证。如阳气虚衰用温阳益气的方药,阴血不足用滋阴养血的方药等。(4) 实则泻之:邪实的病证表现为实象,用攻邪泻实类方药进行治疗,即以祛邪法治 疗实证。如采用消食导滞的方药治疗食滞,采用活血化瘀的方药消除瘀血,采用祛痰除湿的 方药化解痰湿等。2. 反治反治,是指治疗用药的性质、作用趋向顺从病证的某些表象而治的一种治则,适用于病 情复杂、表象与本质

10、不完全一致的病证。素问至真要大论曰:“从者反治疽故亦称之 为“从治”。正由于表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顺从病证的表象则逆其本质,故反治亦是治病 求本精神的贯彻运用,其中又包含着知常达变的观念。常用的反治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热因热用:指用温热性质的药物治疗其表象为热的病证。张仲景伤寒论说:“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通脉四逆 汤主之。”此病证以阴寒内盛为本,由于阴盛格阳,而见“面色赤”、“身反不恶寒”等假热 之象,治疗用温热的通脉四逆汤顺从表热之象而逆其阴寒之本。又如气虚发热之证,因脾胃 阳气虚损,水谷精气当升不升,反下流于下焦,化为阴火,阴火上扰而

11、发热,治用甘温之补 中益气汤,升发脾阳,升举下陷精气,即甘温除热法,亦属热因热用之例。(2) 寒因寒用:指用寒凉性质的药物治疗表象为寒的病证。此法适用于里热极盛,阻遏阳气不能外达,外有若干假寒征象的真热假寒证。如热厥证,阳热内盛,热邪深伏于里, 常表现出壮热、恶热、烦渴饮冷、溲赤脉数等里热征象;同时,由于里热盛极,阻遏阳气不 能外达,而见手足逆冷、脉沉等假寒之象。治疗须用寒凉之药清其内热以治本,则假寒之象 自可愈。(3) 塞因塞用:指用补益药物,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性病证,亦称之为“以补 开塞”。适用于脏腑气血阴阳不足,功能低下所致的闭塞不通之证。如精气不足,冲任亏损 的闭经,治当填补下元

12、,滋养肝肾,养血益气以调其经。大便虚秘,因于血虚者宜养血润燥; 因于气虚传导无力者当益气健脾;阳虚便秘治以温阳;津亏便秘治宜养津补阴,增水行舟。 又如小便不利,或因于肺气不足,通调无权;或因于中气下陷,清气不升,浊阴不降;或由 于肾阳亏虚,命门火衰,膀胱气化无权;治疗当分别予以补益肺气,复其通调水道之权;或 补益中气,使脾气升运,浊阴自降;或温补肾阳,化气行水。凡此数种,均属塞因塞用之例。(4) 通因通用:指用通利药物,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性病证,亦称之为“以通治通,。适用于实邪内阻所致的通泻之证。如燥热内结,泄利粪水的“热结旁流”证,急用承气汤类 方攻下燥实。伤寒论说:“少阴病,自利清水,色

13、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 宜大承气汤。”宿食内停,阻滞肠胃,致腹痛、肠鸣、泄泻,泻下物臭如腐卵,治以消食导 滞攻下,荡涤积滞;瘀血所致崩漏,夹有血块,腹痛拒按,或产后瘀血内阻,恶露不尽,治 宜活血化瘀;湿热蕴结膀胱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淋证,治以清热利湿通淋。另如湿热 蕴结大肠之下痢,虽日下十数行,治疗仍不宜止涩,当清热通肠,调气行血。张洁古所创芍 药汤治疗早期痢疾,药用大黄,亦取“通因通用”之义。反治法的运用,尚有真反、假反之分。假反即上述顺从疾病表象而治的方法,真反则指 治疗用药性质与病证性质一致。清何梦瑶医碥说:“假反者,如热邪内陷,阳气不达 于外,故身冷,肢厥,战栗,恶寒,

14、以大承气汤下之而愈。不识者见其外证似寒用寒,讶其 相反;识者谓其内证真热用寒,实为正治,乃假反而非真反也。真反者,如风火暴盛,痰涎 上涌,闭塞咽喉,非辛热之品不能升散,不得已暂用星、半、乌、附、巴豆等热药,是则真 反也。”王冰亦指出:“病之大甚者,犹龙火也,得湿则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湿折之, 适足以光焰诣天,物穷方止矣;识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则燔灼自消,焰光扑灭” 此即丹溪心法所言:“火盛者,不可骤用凉药,必兼温散。”可见真反之用,均针对火热 而言,乃属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火郁发之”的治疗方法,是指火热郁伏不出,用发泄 之法以治疗。且只可暂用,或与清泄火热之寒凉药配伍应用。(三)

15、治标与治本治标与治本是针对复杂多变的病证中诸因素区分主次、本末、轻重、缓急,并分析其关 系之演变,以确定治疗措施的一种治则。标本概念源自内经,其本义分别指草木的末梢 与根干,可引申为主次的关系。所以,标与本是一相对的概念,在不同场合,可以有不同的 具体涵义。就疾病过程中的正与邪而言,则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因与症状而言,则病 因为本,症状为标;就发病之先后而言,则先病、原发病为本,后病、继发病为标;从病变 部位来说,则内部脏腑为本,外部体表是标。在复杂的病证中,运用标本理论找出主要矛盾 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次关系,区别轻重缓急,从容施治,有纲举目张的指导性作用。 故素问标本病传论说:“知

16、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标本治则的具 体运用,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病症急重时标本治则的运用(1) 标急则先治其标:素问标本病传论言:“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小 大不利,治其标。”认为中满胀闷、二便不利是腑气不通,如此,则水谷难入,药食难纳, 邪无去路,为比较急重之标病,应先治之。如肝硬化患者,常常有脘腹胀满之症,甚则发生 腹水,在腹水严重时,可上犯心肺,出现喘促、心悸、烦闷不安等症;下及于肾,使其蒸腾 气化功能失司,而致二便不通。此时,应先用攻下逐水之法,以利二便,解除腹水胀满之标, 待腹水稍有缓解后,再用养肝健脾以治本。其他如大出血、高热、心痛、神昏、厥脱等,都 可视为标病,乃危急之候,无疑均应先预救治。又如旧疾复添新病,新病较急,就当先治其 新病,除去枝蔓,为其治本创造有利条件。如金匮要略说:“夫病痼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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