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便道水泥硬化路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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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人行便道水泥硬化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村民小组承包方:合川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OO八年月日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人行便道水泥硬化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村民小组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合川区太和(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程名称: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人行便道水泥硬化路工程。2、工程地点: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第二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人行便道水

2、泥硬化路工程。工程内容:太和镇仙桥村3社人行便道水泥硬化路工程,全程2.4公里。路面宽度1米,厚度0.1米;其中有一段的路面宽2米,长0.231公里,厚度0.15米。资金来源:自筹、上级拨款。第三条 工程期限1、本工程工期为90天,工程开工期为2008年11月30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1月20日。2、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书面签证后,乙方施工工期可顺延。(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进场日不能提交施工条件。(2)甲方代表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工程合同总金额为肆万捌仟陆佰陆拾元整(¥:48660元),包括:按照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图和补充说明中所有建设项目,包括

3、工程施工用的材料、二次转运费、人工费、设备进出场费、水电费、施工管理费、施工措施费、用电搭接费、临时道路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维护费(维护期一年)、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统筹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总和。第五条保证金、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保证金的返付: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在工程完工三个月并确认无拖欠民工工资后返付;质量保证金应在工程竣工及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返付;履约保证金应按监理单位提供并签署意见的上程进度情况和合同履约比例返付。合同履约返付比例可参照:工程竣工后经镇质量验收组和村社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施工单位

4、。在村自筹资金中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镇质量验收组检查无质量问题付清5%的质量保证金。如有未付清的工程款由村在2009年付余下的工程款的60,所有工程款在2010年底前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补充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完善的质检机构,进行工程自检;递交自检报告,报请甲方代表复检。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设计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覆盖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部颁SDJ24988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和单元工程质

5、量进行评定,并经甲方代表审核后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监部门。 5、质量检查验收按部颁SJl761999标准、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修改通知执行。乙方必须自觉配合本工程甲方代表和相关质检部门的质检,质检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委派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场工作(需出示有关证件),并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 7、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查资料应出乙方认真填写,并交由甲方代表签证。8、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复验检测工程质量,对不符合本工程质量规定的单元工程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签证,直至下达“返工指令”。返工的一切

6、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9、全部工程建设完工后,乙方必须在7日内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必须经甲方代表审定合格,否则由乙方重新编制直至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负责。10、甲方在乙方递交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工程交付甲方使用。从工程交付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如发现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七条施工设计变更 l、甲方交付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原设计方同意,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乙方才能实施,设计修改图纸文字说明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

7、同的补充文件。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需经甲方、设计单位或者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实施。 4、若遇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想不到的特殊困难,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确认事实后,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七天内答复。 5、乙方不得以设计修改和工程量变化为理由,解除或改变其对本工程投标须知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不得以有新增项目为由,拒绝开展工作。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确定提供本工程定位标桩。(2)指派施工

8、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试验及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的通知,工程中间验收,工程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并负责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对乙方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杜绝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配合乙方做好其他协调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组织对工程竣工的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办理决算工作。 (6)如乙方三次拒绝执行甲方的指令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扣收乙方的履约保证余2030,并不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本工程。 (2)负责在甲方提供的电源

9、接点搭接临时用电线路,解决施工及生活用电;负责从甲方接水口到施工场所及生活区内的管线安装;负责施工所需的各项道路在内的所有临时交通和全部临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复原;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申请书,并及时送达甲方。做好由乙方负责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每月25同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当月工程完成量进度月报。 (5)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或经甲方代表签证的设计修改文件图纸进行旌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工程。承建工程在交付前应负责保管维护。工程竣工验收前

10、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好施工现场。 (6)施工中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组的检查,如有一次不按技术规定要求施工,由甲方扣收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累计三次不按技术规定要求施工,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乙方己完工程的工程款。 (7)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陆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在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负责无偿修复。第九条安全及文明施工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令,若施工不当或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负责本工区自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的保险,加强技

11、安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均由乙方白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视为违约,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20一30和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2、当乙方出现下述情况时,将中止执行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退场: (1)、无正当原因停工十天或累计停工二十天以上。 (2)、恶意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合同价款不足,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合同。 (3)、施工过程中,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 (4)、施工组织不力,又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致使工程已明显无

12、法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乙方因上述原因被无条件清退出场时,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后,其余退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按以下原则结算:平场土石方或路基土石方按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核定价格结算。其他工程只计已完成工程量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台班三项费用。材料、人工和台班耗量按定额计算,人工费和台班费价格按定额计算,但人工费不按市场价调差。材料单价按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布的当月价格计算,或由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价款须送区审计局审计后支付。第十一条争议及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

13、条土地协调 1、公路修建中所涉及到的土地、青苗及其它附属物由涉及到的村负责处理。 2、施工所需石场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安全设施完善各种安全设施(警示牌、路标、警示桩等)。第十四条价格调整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内的工程款实行中标价包干,施工图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不得突破设计变更的核准预算。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种提示,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两者都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只有工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主材价格出现连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允许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式:政府性投资项目主材价格出现超常规涨(跌),按照“风险共担、利

14、益同享”的原则进行分组,施工企业承担(获取)正常涨(跌)价部分的材料价款,项目业主承担(获取)超常规涨(跌)价部分的价款。即主材价格比预算审核价格涨(跌)20%以内的由施工方承担(获取),超过20%以外的差价部分由项目业主承担(获取);主材价格比预算价格涨(跌)价总额小于工程造价8%以外的超额部分由项目业主承担(获取)。主材超常规涨(跌)价价差为当月的平均市场价格与该项目预算审核价格之差。主材平均市场价格由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发布。每月10日、20日和30日收集的市场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当月的平均市场价。 第十六条其它 1、在合同施工工期内中如出现主要材料涨价一律不作调整。除区政府另有明文规定之外

15、。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仙桥村3社村民小组(盖章)代表人:现场代表人:乙方:重庆市合川区(盖章)代表人:二OO八年月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工程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但不限于)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一、施工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 3公路桥涵施I技术规范JTJ04I-2000建筑地基基础施I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 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I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给水排水管道I程施I及验收规范GB5026897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闭水试验标准CFCSl9:90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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