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85245340 上传时间:2022-08-27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74.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2一、总体目标2二、指导原则2三、采购模式3四、组织形式3五、采购主体3六、采购范围3七、采购周期4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5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5十、适用范围6第二章 网上竞价限价流程 6第三章 配送与采购 15第四章 监督管理 20为规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 格合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做好我区 2009 年度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 之风办公室关于 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 13 号)、2008 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

2、作 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083 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 发2009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 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第一章 总 则一、总体目标(一)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二)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三)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 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二、指导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 按照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促进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化、 合理化、信息化。三、采购模式

3、以自治区为单位,全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全区统一、竞 价限价、网上采购、全程监管”模式。四、组织形式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 购。将全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 整合,区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新农合基本用药 采购目录,在上一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适度扩大自行采购目录 规模,增设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全区使用统一网上竞价限价 平台,实行产品统一审核,统一报价,分步骤通过网上竞价限价产生 入围品种,统一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通过统一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对 不同级别医

4、疗机构实行不同配送办法。五、采购主体采购主体为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 疗机构。六、采购范围(一)目录范围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 放射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之外的所有临床用药。体外诊断试 剂、疫苗、医用原料药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未获得国药准字或国药 试字的产品,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购活动。(二)目录种类1、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指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范围内的所有临床用药 (自行采购目录除外)。2、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 指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修订版)(桂

5、卫农卫 200823 号)。3、自行采购目录自行采购目录包括临床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治疗罕见 和特殊病种且无替代品的药品、血液制品(按 2005 版药典血液制品 目录)和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药品等政府定价 品种。4、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 生产商及产品资质均审核通过,经医疗机构技术专家组论证确定 为临床必需、入围品种无法替代的未入围品种。七、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网,包括药品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药品网上竞价限价系统、药品网上交易系统、政府监督管理系统。网 址:http:/,中文域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 中采购网。九、

6、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本次集中采购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 构。涉及本次集中采购活动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对本次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审批和实施监督管理。2、各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文 件、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辖区内集中采购工作及当 事人进行监督,受理有关集中采购活动中的检举、投诉,对改进和完 善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建议。(二)实施机构及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管理中心)为本次全区药品集中采

7、购实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编写工作方案、采购文件和采购目录,报自治区领导小 组办公室审批。2、组织制定采购目录分类办法、配送商遴选办法等,报自治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3、组织本次集中采购的网上竞价限价及评审工作。4、发布入围通知书,组织签订购销合同。5、协调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三)医疗机构技术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有代表性的药学专家组成,在自治区领导小组的领 导和监督下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技术审查和业务指导。专家组具体职 责为:审议实施方案;审议采购目录;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对集中采 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十、适用范围参与本次全区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 其他

8、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第二章 网上竞价限价流程十一、工作流程(一)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采购管理中心编制2009 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 中采购文件,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发布。(二)采购公告发布和采购文件发售1、在报刊、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广西卫虹医药电 子商务网、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2、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公告指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发售采 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 由采购管理中心统一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必要时以书面形式答 复生产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本次集中采购文件修改、信息发布均以采 购管理中心及其指定网站()为准,采购文件修改 和澄清的内容

9、及指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生产商报名和产品申报1、本次集中采购只接受国内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国外生产企业 的国内总代理(国内不设总代理,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 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视同生产企业。2、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申报,有两个 以上企业(含两个)申报的,拒绝报价。3、GMP和GSP的政策要求(1)在产品申报截止前未取得 GMP 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其生产的药品不得参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2)在报名截止前未取得 GSP 认证证书的或被处以责令停业的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3)GMP

10、 证书过期、正在申报或正处于审查公告期的可以报名,但在报价前仍然没有通过认证的不能报价。(4)GSP 证书过期、正在申报或正处于审查公告期不接受报名。(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1、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采购管理中 心对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的表面真实性进行审核。在 采购周期内,发现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不合法者,取消其 入围或配送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生产商在上年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审核通过的产品,其资格 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的,不需重复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药品基础数 据库和药品价格信息库等发布的企业资质、产品认证数据和价格信 息,可以直接采用的,生产商不需重

11、复提交。(六)生产商申报的产品信息经过录入审核后,由生产商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七)层次划分1、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按通用名、剂型、规格分类 后分为四个层次,如同一品种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按最高层次予以评 价。第一层次:原研药品;专利药品;中成药所用中药材通过GAP认 证药品。第二层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优质优价中成药、单独定价药品; 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第三层次:进口药品(包括进口分包装药品);获得美国FDA 认证或欧盟CE、CGMP认证的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的药品(含 首仿国外药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优价或单独定价中成 药(须经广西区物价局确认公示)。第四层次:其他通

12、过GMP认证的药品。本层次按生产企业规模(捆绑的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除 外)分为两个竞价组:第一组为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大型药品生产企 业,指2007 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化学制药分册中的化学药品 独立核算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取前 100 家,中药/生物制药分 册中的中成药独立核算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取前 100家合并 为大型企业,共计 200 家);第二组为一般药品生产企业。捆绑的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区分区内、区外生产商, 并以大容量注射液生产线数量分为小型企业(5 条生产线及以下)、 中型企业(6-10条生产线)、大型企业(11条及以上生产线)三个企 业类型区分不同竞价组。2

13、、自行采购目录原则上只包含第四层次品种。(八)制定基准价及限价入围价格基准价及限价入围价格根据 2007-2008 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 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购、 2007 年后国内部分省区以省为单位药品集 中采购等项目成交价为数据参考进行制定。九)报价和远程解密1、经资质审核及信息确认后,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 网进行报价。报价必须符合差比价规则,不得高于基准价。报价为“0” 的视为无效报价。2、在规定时间内,生产商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对其报价进行解 密,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报价,解密后将解密结果进行公示。(十)第一阶段竞价、限价1、解密后高于基准价的品种作淘汰处理。2、报价解密后划分竞

14、价组,同一竞价组报价产品在3 个以上(含3 个)的,全部进行竞价入围程序。(1)第一阶段竞价进行两轮,每轮竞价结束后,将公开所有价 格信息。竞价报价不得高于解密价和国内平均价(所参考的各省药品 集中采购项目成交价平均值)。生产商每一轮竞价结束前可调整价格, 但后一轮竞价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竞价报价。(2)第一轮竞价报价结束后,同竞价组报价产品少于6 个的, 淘汰最高报价后按最终入围品种理论数进行入围,入围产品不再进入 第二轮竞价;报价产品大于等于 6 个的,公示并淘汰每个竞价组报价 最高的产品。因产品报价相同无法确定最终入围品种数的,全部进入 下一轮竞价。(3)第二轮竞价报价为最终报价,每个竞价

15、组最终报价由低到 高排序,按照以下入围规则选择价格低的产品为入围品种。进入竞价品种数(个)最终入围品种理论数(个)现因不同生产厂家报价相同造成入围品种数超过最终入围品种理论 数的,最高报价相同的品种均不入围,也不采取同竞价组中其它价格 产品入围替补。3、报价解密后,同一竞价组报价产品少于3 个的,进入限价入 围程序。第一阶段限价最终报价不高于限价入围价格的自动入围,高 于限价入围价格的被淘汰。4、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中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 糖 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四个品种 实行捆绑,统一入围或被淘汰。以上4 个品种同一生产商相同包装材 料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3个规格(100ml、250ml、500ml)。取相同包 装材料的所有产品按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综合折扣率,按照入围规则 选择综合折扣率低的生产商入围。综合折扣率=工(报价X政府最髙零售价)/工政府最髙零售价5、自行采购目录入围规则(1)上年度自行采购目录品种只报价一次,按包装规格报 价(即不按代表品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或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