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84963719 上传时间:2023-10-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区委贸易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全面真实反映我区贸易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下同)发展状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贸易业统计数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贸易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贸易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贸易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社会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贸易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也是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增加就业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的贸易业统计制度,有利于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全区贸易业发展的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行业分布等情况,有利于进一步

2、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体系,科学制定贸易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贸易业又好又快发展。各镇乡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突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贸易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贸易业统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进一步规范贸易业统计工作各镇乡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全面反映我区贸易业发展总量规模、结构状况,又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贸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贸易业统计报表制度,对限额以上贸易业实施全数调查,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3、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面纳入统计范畴。(一)建立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清理制度。定期对限上贸易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清理,每年进行四次,分别安排在xx月、xx月、xx月和xx月进行。今年第一次清查安排在xx月份进行。统计、商务、工商、国税、地税、卫生、质监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区限上贸易业单位清查工作。(二)扩大清查范围。商务部门牵头,卫生、教育、统计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其他行业附营的限额以上贸易业的清理力度,如将各大医院的药房、大型单位和学校的餐厅作为其他行业附营限上单位处理。(三)严把登记注册关。商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协调解决,把原来一些规模较大的产业活动单位作为最低一级法人登记注册,并做好统计上报

4、工作。同时,工商部门在以后招商引资的单位注册登记管理中,尽量把这些单位作为法人登记,以便这些单位能够进入本地统计范围。(四)建立限上贸易企业培育工程。各贸易业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统一收银。各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增强贸易业经济发展的竞争力,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整合现有贸易业企业,提高企业规模,将其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范围。整合工作由商务部门牵头,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对新增限上贸易单位多的镇乡办事处,由商务部门研究奖励办法,给予一定奖励。三、切实提高贸易业统计数据质量区政府统计部门和贸易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统计,建立贸易业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做好贸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贸易业源头数据质量。一要加大对贸易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使广大统计人员准确掌握贸易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填报方法,保证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加强贸易业统计数据的管理,严格保守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区贸易业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须经区政府统计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使用和发布,以便维护贸易业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配合程度。一方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宣传贸易统计改革的思路、内容和实施步骤,另一方面向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广泛宣传,取得支持,提高配合程度。四、建立健全贸易业统计工作机制贸易业统计工作涉及范围广,实施难度较大。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