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美好城乡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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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155号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努力创造宜居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苏发201128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全省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塑造现代城乡形态、改善人居环境等方

2、面实现新的突破,城乡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统筹、集约高效、低碳生态、和谐幸福的城乡建设路子。城乡规划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通过实施城乡规划引导计划,进一步提升规划水平,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城市群主导地位,增强小城镇集聚功能,加大城乡空间集约利用力度,严格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到2015年,全省形成城乡一体、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科学高效的城乡规划体系和城乡规划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村庄环境面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普遍改善。通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突出“六整治、六提升”,加快城市基础设

3、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扶持政策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显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到2015年,实现村庄环境整治目标,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城镇功能品质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实施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计划,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到2015年,全省城镇公用设施、城镇公共绿化、城市管理效能和住房保障覆盖面等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城镇功能更加完善、特色更加彰显,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节约型城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实施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计划,把资源节约

4、、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贯彻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领域,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促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发展,加快低碳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步伐。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成果示范推广体系,节约型城乡建设各项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城乡规划引导计划。优化全省城乡规划体系,发挥省级规划引导调控作用,推动区域和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基础设施统筹和生态网络构建,促进城市群和特色发展地区协调发展。按照高起点、高水平要求,完善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体系。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乡统筹规划制定,着力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交规划、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城

5、市地下空间规划、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城乡风景路规划、市县抗震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适时优化调整村庄布局规划,深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切实加强各类各级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充分衔接,将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布局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实行动态更新。构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推动市、县(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省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城市群区域协调机

6、制,保障省域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强化市辖区、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郊区和乡村地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用3至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规划布点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村庄实施“三整治一保障”,有条件的地区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普遍改善环境面貌。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整治生活污水,建立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整治乱堆乱放,保持

7、村庄公共环境容貌整洁。整治工业污染,保护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提高村庄水体引排和自净能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构筑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绿化美化水平,营造和谐自然的田园风光。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彰显村庄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三)实施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计划。提升城镇综合实力和承载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注重特色风貌,完善城镇功能。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备用水源、

8、应急水源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加强与污水集中处理相配套的区域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促进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加快城市排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御渍涝灾害的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挖掘梳理空间特色资源,塑造空间特色意图区,彰显城镇特色风貌。传承发展地域建筑文化,鼓励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创造时代建筑精品。尊重和保护城镇自然山水基底特征,营建宜人景观环境。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房源供应,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

9、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提升城镇居住水平。整合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动城市管理模式转型,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和市容示范路创建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四)实施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计划。推进城市集约用地和村镇集约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城乡空间集约利用水平,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严格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建筑节能,加大对创建绿色建筑的扶持力

10、度。加快建筑工业化进程,提高建筑业集约化水平。加大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力度,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提升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水平。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雨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城市节水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步伐,推进建筑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绿色照明管理制度,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城市绿色照明评价活动。以近期大规模建设的城市新区、城市重点改造地区为重点,以弱电、通信等综合管沟为突破口,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美好城乡建设

11、行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摆上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要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落实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确保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承担任务,密切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又好又快推进美好城乡建设的强大合力。(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的政策合力。各地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整合各类城乡建设资金,合理安排使用。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

12、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提供支持和保障。(三)深入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宣传发动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使美好城乡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激发,形成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加强对口技术服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从整体上提升美好城乡建设水平。(四)严格督查考核。省制定美好城乡建设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评价考核力度。美好城乡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等(城乡规划引导计划

13、、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计划、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计划考核内容见附件1-3,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考核内容见苏办发201140号文件),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件1: 城乡规划引导计划考核内容序号工作任务考核内容2012年目标2015年前完成目标1优化规划体系推进重要城市化地区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或修编修编三大都市圈、沿江城市带规划,组织编制沿东陇海城镇轴等地区城镇体系规划,为城市带和都市圈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启动南京、苏锡常和徐州都市圈规划修编2013年完成都市圈规划报批工作,2015年完成重要城市化地区城镇体系规划修编。2制定苏北腹地和宜溧金高

14、等特色发展地区规划组织编制苏北腹地和宜溧金高等特色发展地区规划,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相关要求。2013年启动苏北腹地和宜溧金高地区规划编制,2015年前完成报批工作。3制定环太湖、沿长江、大运河、黄河古道等风景路规划联合浙江省完成环太湖风景路规划,组织编制沿长江、大运河、黄河古道风景路规划,保持城乡生态格局和景观特色。完成环太湖风景路规划报批,组织各地深化编制相关规划。2013年完成沿长江风景路规划编制,2015年前启动大运河、黄河古道风景路规划编制。4优化规划体系开展重要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区域性专项规划适时编制带轴圈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区域性专项规划,加快构建区域和城市一体化交

15、通网络。完成带轴圈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修编)、报审工作5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乡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规划期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各市、县(市)完成城乡统筹规划的制定工作。已启动总体规划修编的城市完成编制报审工作;单独编制城乡统筹规划的市、县(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报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全部完成2030年总体规划修编。各市、县(市)完成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和报审工作。6加强城市特色空间塑造规划引导1.省辖市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制定,组织县级市开展空间特色规划编制;2.各市、县(市)实现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全覆盖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省辖市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制定,组织县级市开展空间特色规划编制。各市、县(市)实现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全覆盖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7优化规划体系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平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科学确定开发序时、强度和各项指标要求,落实节约型城乡规划的要求,努力提高土地使用综合效益。各市、县(市)新编和修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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