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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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守则)切实遵守安全生产方针 协作方应非常重视每个在施工现场内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人员必须牢记生产 施工中以“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记“零事故 零伤害”的安 全目标,并且采取所有非常必要的措施来达到这个目标。施工人员必须考虑到不能因为工作的紧急而忽略了安全条例和规定. 协作方的责任和义务协作方及员工不得违反任何强制性的要求或安全准则。1. 安全卫生工作条例(1) 承包商及员工除应遵守劳动基本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及有关附属法规外,尚需遵守 本有关安全卫生管理要点。承包商应遵照主管机关公布的劳动安全卫生组织管理及 自动检查办法规定,设

2、置劳动安全卫生人员。(2) 协作方对其雇用的劳工的工作意外伤、亡事故,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3) 协作方所属劳工在履行施工工作义务时,如有造成第三人、业主及其他承包商设施、 机具毁损或人员伤亡以及其他财产损害,协作方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4) 施工现场内或指定工作区内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时,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向施工 现场甲方项目部报告。其他一般事故及火警等,承包商亦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并接受调查及出席事故检查会议。(5) 协作方专职的劳动安全卫生人员应依据法令规定负责下列现场安全卫生等业务工 作: 制订职业灾害防止计划,并指导现场工作确实实施. 规划、检查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

3、卫生管理设施。 执行施工现场的巡视、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及作业环境测定。 规划、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会同业主及其代表人进行职业灾害调查及处理。 每日收工前应整理现场,工完料清,协作方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卫生管理员须巡 视工地, 确认安全无虑后,始得离场.(6) 工作时应视工作环境佩戴适合个人需要的安全卫生防护器具。 头部防护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 下颌带。 耳部防护耳塞,在噪声超过 90 分贝以上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操作、维修时使 用. 眼部防护安全眼镜或防护面具:所有从事打磨、切割、混凝土振捣、钢筋 加工、木工作业加工人员等都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眼镜;在产生火花

4、、微细粉尘、 切屑、药液飞沫或热辐射、有害光线等工作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 眼镜。 呼吸防护具呼吸面具或防毒面具:在有害粉尘、雾滴、有害气体或缺氧环 境下应佩戴适当呼吸防护用具。 手部防护具一棉织、帆布、防酸碱、绝缘手套:从事搬运、具有侵蚀毒性化 学品及设备处理或可能接触供电的人员须佩戴适当的防护手套。凡在旋转的机械上工作时,不能允许载手套。 足部防护:所有现场施工的工人作业时须穿防砸安全鞋。 从事有酸、碱、毒化学物品者须穿戴合适之防护衣. 安全带:从事 2 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带。(7) 施工机具及材料禁止堆放和置于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盘、安全梯及逃生路线上, 以免延误逃生

5、和紧急抢救。(8) 协作方的劳动安全卫生负责人员每日巡视工作现场,并详实填写安全巡检记录,如发 现工作现场有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做出反映,并立即作适当的安全隐患消除措施.(9) 协作方自备机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等设备,需符合有关法令规定,不合规定者,一经 发现,必须立即停用,并移离现场。协作方在施工期间若有使用、储存危害性化学品,应按危险物及有害物管理制度办 理有关手续,协作方所承揽的工作,如有毒害、着火、危险的施工设备或特殊危险 环境的工作时,应依照施工安全卫生设施标准的各项规定办理,在施工完毕后立即 清理工作现场,维持工地整洁,工完料清,避免任何危害工作环境安全卫生的事故 发生。协作方对于所雇

6、用的员工,应实施从事其工作必要的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及预防事故 的训练。对于从事特别危害健康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依法令规定,定期实施 特殊健康检查.(10) 协作方从事下列工作时,应依法指派经过特殊安全卫生训练,并取得合格证书之人员担任: 从事锅炉(小型锅炉除外)、一类压力容器操作. 起重机、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及人字臂起重的操作人员。 以乙炔焊接装置或气体焊接装置从事金属之焊接、气割或加热作业。 使用起重机设备从事吊挂作业。 有机溶剂作业。 特定化学物质作业。 电气作业人员。 挡土支撑作业、模版支撑作业、搭设架子的人员。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危险作业项目。(11) 协作方不得雇用下列人员从

7、事下列工作 不得雇用未满十八岁者。 不得雇用未满十八岁或已满五十五岁男、女工人从事高架、高空作业. 不得雇用女工从事危险性、有害性之工作及高架、重体力劳动作业. 不得雇用妊娠中或产后未满一年之女工从事危险性、有害性之工作及高架、 重体力劳动作业。 不得雇用有酗酒、吸毒或患有不适宜从事危险性、有害性疾病之劳工从事相 关工作。(12) 作业场所内的杂物及危险物碎片应经常清除,以免妨害工作及伤害人员.工作结束后 应清理施工区域并将当日垃圾清出厂外,禁止存放厂区。(13) 承包商所雇用之驾驶专业人员须具有驾驶执照,非驾驶专业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驾驶 任何车辆.(14) 如发现火警,立即通知本公司及消防队(

8、电活 119)请求支援,以免火灾扩大。(15) 因协作方或其所属劳工或其分包商所致失火,造成之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该 协作方负担。(16) 项目部办公室和所有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并谢绝敬烟。(17) 对防止有坠落、崩塌等之可能的工作场所,应有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在高处作业时 要提防工具材料掉下,工作后不要遗留工具及物件在高处。施工架台四周,应设置适 当的扶手、护栏。(18) 起重作业时须用警示带进行围护,严禁无关人员通过,严禁所有人员站立或通过起 重物、悬吊物下方.(19) 应采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脚手架样式,脚手架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在 安装脚手架前,应将专业工程

9、师设计的图纸和计算书提交给安全主管审查认可。(20) 开口部份、工作台等场所,应设置护栏或护盖等措施.护栏应采用硬围护,严禁使用 软围护或以绳索、电线等代替.护盖应以有效的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动。(21) 载货升降机严禁搭载人员。升降机安全装置失效时,严禁载货。(22) 应防止无关人员触及或误动升降机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安全 防护装置。2.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设置一名安全用电维修工,临时供电设施统一由项目部管理,严禁无证人员私 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2) 电气操作及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 协作方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电气工作时须按接受的安全技术交底施

10、工.(4) 临时电维修工要积极配合作业人员做好维修、值班、临时供电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电 缆、配电箱、设备的绝缘摇测及记录,漏电器(每半月一次)的试验记录、接地极 (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电阻测试及记录、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5)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6) 本工程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单机单箱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的配电 模式。工地至少设三点重复接地。现场一级配电柜均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现场供用 电设施的两级漏电保护设施在各二级箱和三级开关箱。二级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 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临时设施的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的电阻值符合规定.

11、(7) 般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设置保护地线(PE)和工作零线(N)两个端子板,相线 不得采用接线端子或接线柱进行连接。设备及配电箱金属外壳的保护零线必须使用 多股铜线.最小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保护零线不得使用单股线.不得有接头、 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使用线鼻子并压接牢靠。保护零线的专用颜色为黄、绿双色线.(8) 设备施工用电一律由施工用配电盘接电,室外配电箱必须搭棚,做到防雨防砸同时 应砌台、设围栏、标志牌。围栏应接保护零线.(9) 避免带电作业,若必须从事带电作业必须配戴合格绝缘手套。雨天户外禁止接电施 工,在特殊需求状况下,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并由电气负责人员确认核准后,始可施 工。(

12、10) 配电箱必须做有标识、编号,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内断路器和插座应有引出回路用 途标志。(11) 现场电缆线路须按要求理地敷设或架设.任何线路不得直接沿金属物敷设不得承受 拉力和剪力,并采取措施防止砸、碰、挤、扎和磨损。线路埋地敷设时要按“电气 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并做好埋地隐检记录,电缆埋设沿线设置标志,电源线垂直设 置时,要制作电缆支架,用蝶式绝缘于将电缆固定。(12) 现场临电线路不得拖地明敷设,须架高使用,架设高度2。4 米,线路架高时须使用 绝缘挂钩等,禁止使用铅丝绑扎。(1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照明灯具距地高度,室外不低于3 米,室内不低于2。4 米,达不 到要求应采用安全电压。

13、楼梯间以及在施工区内住人的房间及潮湿场所以及低于 2.4m 的照明均必须采用安全电压.进入装修阶段二级配电箱应每层设一个,楼内用 电设备必须配备单独开关箱,严禁一闸多机,箱内断路器标明用途,开关箱中装设漏 电保护器.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场所,要有基座。(14) 现场焊机等特殊设备的电源必须在一级箱(柜)内单独设置回路,电焊机二次线必须 双线到位,并装设二次漏电保护器.一二次侧均必须装设安全护罩,焊机设置地点应 有防雨、防潮措施,并垫高使用。电焊机应装设自动电击防止装置及隔离开关,且 接地线连接点必须接近焊点。(15) 局部照明变压器一次侧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以及过载、短路等保护装置,二次侧必须

14、设熔断器。(16) 220V 的碘钨灯罩、铁支架均必须进行接地保护、灯罩与灯架之间要用绝缘板(非 木板)加以绝缘,灯架手持部位和挂线部位必须包缠绝缘材料。(17) 严禁易燃物与电热或其他易发火电气设备接触或接近。电气起火时不可用水或泡沫 灭火器等可导电的物质灭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并迅速切断电源。(18) 固定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穿管理地。线路出土部分高度在1.5 米以下应穿管,并有 防止水份进入管口的措施。电源电缆从墙外侧进线,进楼电缆在穿墙处应穿管保护, 金属管要做接地保护,管口要有护口.(19) 电工和专业操作人员在发现线路及设备过热、打火、电机缺相运行等

15、情况时应停止 相关设备、线路的运行,并通知有关人员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以防范电气火 灾的发生。(20) 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工地用电管理制度,不随意接线不移动带电运转设备,在使 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与移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21) 合理选择设备、各灯具所需的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合理选择电气设备的 保护装置、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保护电路要能出现的最小短 路电流,应不小于熔断体额定电流的2.5 倍或动开关脱扣电流的1.5 倍。(22) 各设备的开关必须牢固的固定在1.31.5m的高度,发现开关触头氧化、接触不良、 烧蚀应及时由电气维修工修理或更换。(23) 禁止使用卷线滚子做开关箱,现场禁止使用未装箱内的游离插座盒。禁止使用带电 明露和已损坏的电器.(24) 现场消防水泵的电源线必须接在现场总配电箱开关的电源。(25) 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接线。接线要接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 牢固,铜铝接头要有过渡端子。电工应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 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发现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电工要每日对楼内闸箱、 电缆、电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工地安全。(26) 变压器、配电器要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要有防火制度,防上附近有火源。(27) 电气线路、设备开关、照明等与易燃物必须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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