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安矿山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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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平安矿山创建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平安建设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 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动我县非煤 矿山行业系统平安矿山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制订本 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 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机制和工作网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 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组织动员社 会各方力量,广泛开展“平安矿山”创建活动,全面 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保障能力,实现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与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 展、跨越发展创造生产

2、有序、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 境。二、目标任务以“平安矿山”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非煤 矿山生产现场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 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社会管理综 合治理工作混乱现象,切实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 产秩序,坚决遏制涉矿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群体 性事件,确保矿山及周边治安环境显著改善,矿山企 业内部、生产现场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排查化解矛 盾纠纷能力明显提升。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组织领导为推动县非煤矿山行业系统平安矿山创建活动的顺 利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平 安矿山”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为:(二)职责分工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

3、有采矿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但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采矿 活动,以及有立项审批手续但未经安全设施“三同 时”审查违规建设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 改不合格的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 闭。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严厉打击涉矿违法犯罪活动,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配合 相关部门整治矿区治安秩序;查处矿山民爆物品非法、 违法和违规存储、使用等行为;对证照不全、非法建 设、已纳入资源整合、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一律停止 民爆物品审批,清理收缴被关闭矿山的民爆物品;严 格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涉爆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督促检

4、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依法规范服 务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采矿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业秩序整顿,整合采矿权 设置范围过小以及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依法 查处私挖滥采、无证开采、持勘查许可证和过期采矿 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许可的矿种开采等 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有关规定的, 依法予以吊销采矿许可证。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负责审查企业环保“三同时” 制度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矿山(含选厂)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和审批, 指导企业合法、合理使用林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 用林地行为,查处建设项目区域

5、内各种盗伐、滥伐林 木资源及破坏林业生态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恢复 植被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破坏环境及环境污 染事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管 理秩序,无照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四、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各地要成立矿 山企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督促指导当地非煤矿 山企业开展“平安矿山”创建活动。各非煤矿山企业范文最新推荐 要在现有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设 立保卫、调解、帮教、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等配套组织 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信息员,成立治安巡防队、 消防队或应急救援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确保矿山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6、(二)健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各地要结合安 全生产大检查、夯实安全基础、整顿关闭、“打非治 违”、专项整治等工作明确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 建立部门之间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协 调配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矿山企业建立法人和法人 代表治安责任制,以及治安综合治理例会、工作报告、 情况通报、基本台帐(包括流动人、民爆物品、矛 盾纠纷调处等情况)、检查考核等制度,形成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三、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始终 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保障措施来 抓,进一步落实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加 大投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7、。积极推行“矿 地联防”等有效做法,引导矿山企业参与周边区域治 安协防,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 防控网络。(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 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及时排查治理企业内部及其 与周边的矛盾纠纷。要把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劳 资纠纷、合同纠纷、工伤事故、社会保障等方面以及 矿地之间的矛盾作为排查化解的重点,落实源头治理 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 依托工会组织,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把矛盾 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引导职工 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

8、照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和艰苦 岗位津贴标准,建立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 付保障机制。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不 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超时加班。加强对职工的劳动 保护,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改善 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的特殊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民主制度,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条 件,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六) 开展平安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

9、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 力度,加强对矿山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制教育,确保依 法生产经营、依法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 生产和治安防控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参与邪教组织和 传销活动的危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民爆物品管理、 火灾自防自救知识和抵制黄赌毒、斗殴滋事危害等知 识,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 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平安矿山”创建活 动营造声势。五、“平安矿山”考评办法()企业自评和申报。“平安矿山”创建活动考 核评定由各级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非煤矿 山企业为考核评定对象。“平安矿山”评定实行独立 矿区评定制,不以企业集团名义评定。企业

10、自评所属 非煤矿山为“平安矿山”的,形成“平安矿山”自评 报告,组织申报。企业申报“平安矿山”应报送的材料:1“平安矿山”创建申请书(附件1-2);2企业自评报告,包括:自评分明细表(附件3)、 自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经 验总结等。(二)考评认定。申报级“平安矿山”的企业,经 县(市)级创建领导小组初审后,报级创建领导小组 组织考评认定;申报县(市)级“平安矿山”企业, 经乡(镇)创建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市)级创建 领导小组组织考评认定。经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对申报 矿山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同意认定的,书面通知矿山 企业,并向企业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 匾采用统一式

11、样,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申请。(三)动态管理。“平安矿山”创建考核评定实行 动态管理,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对已认定的平安矿山, 从第二年开始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不 合格的,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上一级创建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下级已认定但不合 格的,可以直接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创建责任。各级 创建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 机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平安矿 山”创建活动。要把“平安矿山”创建纳入各地平安 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作为地方政府及部门的“一把 手”工程,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和

12、目标责任制,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重点抓 的责任机制。要逐级落实创建责任,细化量化创建目 标,逐级分解,坚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同时,各有关单 位要加大创建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落(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确保创建成效。各乡 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矿山”创建活动, 加强矿山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优化矿山企业发展环境、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覆盖面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 要求,是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决策,是 关系全人民群

13、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将此项工作作为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社管 综治维稳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考核,使创建工作真正 抓出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于2013年12月15日前 完成创建工作,并向通过考评的企业颁发“平安矿 山”证书及牌匾。(三)深入基层,广泛发动,打牢创建基础。矿山 员工既是创建“平安矿山”的主力军,更是“平安矿 山”的受惠者,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最大 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 “平安矿山”建设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作用,实施基层平安创 建细胞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多部门和单位的基层 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创

14、安平台,最广泛地组织职工群 众参与,打牢“平安矿山”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四)加强衔接,推进互动,筑牢防控网络。各乡 镇、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协调处理相 关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 理,筑牢防控网络,共同抓好“平安矿山”创建各项 措施的具体实施与落实工作,促进当地平安建设。要 加强各矿山企业与属地综治委、综治办、安全生产监 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健全台帐,完善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各乡 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的台帐资料,根据工 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并及时以工作简报的 形式上报,2013年12月18 日前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县 安监局煤矿与非煤矿山股,以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和 促进全县的整体创建水平。(六)严格考评,奖惩分明,提高创建效果。“平 安矿山”创建活动将采取与矿山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 作相结合的办法,由县“平安矿山”创建活动领导小 组进行年度考评考核,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 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达 不到创建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全面提 高“平安矿山”创建活动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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