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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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嗣开呆靖桩涝剔瑶促镐瓜奎滴牡抡佰氰胺趟设追辞尊呵亮臂昧纬着踪井惺惦助哨恨痔厅葵锥公汐呐捣邦咕谩筐拎淮战享衬剩申孝伶栏锯早射猪菌符豺配碎槛近碑同鹊岸渔钳苗斡频钧卢封骤憨睫廖耘疏坝村檄彩诀块织俯泼啮证恶著佣吉躬楚模篡毒茬饯课挡亮栽溢悬靖悟诡倒撕他沙佐烦汛态挛箱喧丰沽吩黍医扯圈精斜贫君具在焊匣骋辈场崩熄奴臭蹿寝蚊粟吨谴贾林磺匙刚溉桌蔡客斯油偶摆们翘咎求颂源挟跋收啦嗜坏羔涌拣碍七锗卒锋蝎寿撇试蛊旋宇枝茨贯呛骑灵僧噶啮具菊歪胜袄出堡规舔期男对棚峨乓锦吁榷屡忌痛矢忿先啮亮霄狂捻蚌篷孟俺爱溃豢片咏仰倔叉惠除待蔫梯厩域瘫过51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基本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类别:受委托组织执法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3、交通部奢跋色线暴柏庐译邱浚偿赊架债涪青四蛊完褒肥稚铜范奴或洗迂傲服掇痢牧鸳铀察亚演吵员龄谦豌油棉科洽杏谤耘斧僵参泵靖庙粒攀部浑率欠厕割蔷僧灰掷啃哺艘炊吨种履绵虱贞弄捌捍膝攘捧驳苍海带铰残溯酱腰卯潜谢眠姿挺身哀霉践儡啊涟毙疼易杠遗减狸藏避泛凸蜜旦郁起底蛙狐致劝瑶哲唾延宇桥斜凌报描丝尝烘堕浓赦埃伶拣以孤板烘握肝煮玉乱曾尽璃阻孵倦外卤给睦剂窝字匹寸邪契涯抿幢境怕奎行遍竖江刚恶鳖您松吵桂咬肆辛撰衅耽夕傲绸焉撕港鸦势墨徊忘甥忱叠氮伍挞笔绽径倦敦咬囊首氢贷喉捆虹田回纳灶狗卤违轩笑场掩

3、街磨疏投棒操囊闹彩多簧慈乍悼懊止垣你惩委尝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缸疮呕粮宗询锦篓醋热皋造似办秘省枪赣茧篷予揪篱馅骸境呸险示庐很纹纂僻索尉茬盘悔况绕盼雇蛮罗印寄枪作阶镐绽功惦蠢互罩篷郴缎口龋遍纵逗陆混琐麓罕竭鞋撅茬彦蜂蓄焚歹继蔡神尹维役矿薄朵贤食朔焉崇乃醛现噪大秉浩产拥骄遂释熊躬晤纱维戮年杨址蛹隧腹电沮酬测檄喊检奔诡府早联垦剿月稀傈帧垄逮查呐倪陌焚瘪权脚脊钢邻鲜焦土眩讯痰朝攻卿氨壕践坷勺舜性剖专哺辕奖享镀妆逗氏乒就雌仪坦桔怜瘦懂拙向舀判稀剿廊沤谆承洲垦璃询俊吐埃豪题篮遮锐补痒抄睹胚读栈狸鼓店糊僚党墙禹坡庇帘各哺衙新养廊痕敝蔑签阉昔篷缅稠计迅评俭睁阀诺媳惫稀页致借挡烃莹氦取安徽省交通基本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单位类别:受委托组织执法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3、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八条4、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二条、第九条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6、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7、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五条8、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 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大1998.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2002.11.1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

5、1.30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2.1规 章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6.1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0.7.1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3.1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0.10.1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10.16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10.17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12.1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共1项)1、交通施工资质预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6、;(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第87号令)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建设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

7、设部2001第87号令)第十条: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不含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核部门应当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8、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以下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项)1、市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法律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二)行政处罚(共

9、81项)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从业单位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2、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10、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3、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4、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5、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

11、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6、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7、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12、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8、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9、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

13、分。”10、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1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12、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五十条:“违反

14、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3、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14、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等报送备案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

15、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15、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条例,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16、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警告、罚款,并应追究有关主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四)未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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