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78181507 上传时间:2024-03-0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协议范文 借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地点: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要求,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贷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1.1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含有以下含义: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终30天的20日。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协议借用贷款的人,包含其继承人、受让人。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协议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含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

2、的银行。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协议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含推迟提款的期间。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协议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含贷款展期的期间。1.1.7 “宽限期”指许可借款人拖延推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1.8 “项目”指 公路。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1.1.10 “经营期”指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行期结束。1.1.11 “完工”指完工汇报经相关部门同意,项目交付使用。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含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1.1.13 “预备费”包含基础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1.1.14

3、“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确保本协议的推行而签署的保函、确保、抵押协议、质押协议等。1.2 本协议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 借款人陈说和确保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置的、含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签订和推行本协议;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包含项目提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汇报批复文件、环境保护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全部应该取得的政府同意文件;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同意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

4、程承包协议、原材料供给协议、技术咨询协议等;2.4 本协议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标其它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它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 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发的成本超支;2.7 本协议项下借款人的债务和借款人其它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2.8 在谈判、签署、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正确;2.9 现在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 贷款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3.2 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3.3 本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共 年

5、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同意的借据为准;其它记载事项和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借据是协议的组成部分。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4.1 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且本协议项下的利率在要求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人民银行的要求作对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4.2 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十二个月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含第一天,除去最终一天)。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5.

6、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5.1.2 本协议项下贷款所建项目标相关批复文件,包含项目提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汇报批复文件、环境保护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和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协议;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协议;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5.1.6 全部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满足下列条件:5.2.1 担保协议正当有效;5.2.2 本协议项下贷款所建项目标资本金和其它筹措资金已按要求的时间足额到位;5.2

7、.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处理;5.2.4 未发生本协议要求的违约事件;5.2.5 出具按要求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汇报及相关的财务报表、资料;5.2.6 按本协议要求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5.2.7 已按第7.3条的要求开立账户。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6.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6.2 本协议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1)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2)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3)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 天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所以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

8、所受利息损失)。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 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6.5 假如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还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能够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6.7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还款,详细还款时间和金额以下:还款日 还款本金数额年 月 日 万元年 月 日 万元年 月 日 万元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能够在该笔贷款到

9、期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和借款人签署展期协议。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含但不限于:a.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它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由确保人清偿。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确定提前还款日 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后,能够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需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和本金一并归

10、还。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协议6.7条要求的还款计划倒次序降低贷款本金。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对应加收或降低利息。第七条 账户监管7.1 为确保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依据银行账户管理要求和本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使用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7.2 账户监管包含: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标开支有权拒付;7.2.2 监督借款人按要求的用款次序支付款项;7

11、.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协议而取得的其它债权。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协议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协议而取得的其它债权全部还清为止:7.3.1 开立于 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全部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需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要求应该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础结算账户;7.3.2 开立于 的基础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要求的支出: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b.本项目下的全部保险赔款;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协议、原

12、材料供给协议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它款项;d.借款人从任何其它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全部其它款项。7.3.3 开立于 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协议取得其它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该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受 天的宽限期。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础结算账户内的全部提款和转账只能根据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7.4.1 项目建设期: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b.本协议项下的到期利息c.其它支出7.4.2 项目经营期:a.本协议项下的到期利息额b.本协议项下的到期本金额c.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它金额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

13、算应付的营运开支e.其它支出。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协议取得的其它债权,不然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全部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协议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方法不负担法律责任。第八条 担保8.1 为确保项目标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相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 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确保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经过多种方法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8.1.2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取得的来

14、自于建设承包协议、原材料供给协议和本项目下其它协议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权益转让给贷款人。8.1.3 借款人以依法取得的 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见 公路收费权质押协议),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和外商合资、合作等包括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法调整而撤销。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 向贷款人提供担保,确保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负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9.1 所作的陈说和确保真实无误;9.2 认可和遵照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通例及本协议项下的操作规程;9.3 根据本协议和借据中要求的用途使用贷款;9.4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 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 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确保真实、完整、正确。年底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9.5 确保资金情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改变;9.6 本项目标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负担并采取方法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9.7 许可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验、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9.8 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吞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和外商合资、合作等包括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法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