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宣传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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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学生会宣传部考核制度 为紧跟学生会步伐,更好的督促各院(系)宣传部工作的质化和量化。校学生会特拟对各院(系)的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即积分制。 每次考核满分为100分,基准分为6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例会出勤,能按时参加每次会议5分,旷会一次扣1分,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请请假,原则上每学期请假次数不超过2次。 2、流动展板的评比,每次评比结果依次加30分,28分,26分,24分,22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有特殊原因不能承办的院系需提前上交书面申请,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次;对于无故不承办的院(系)扣除10分,必要情况下给予通报处分。 3、班级白板要求大一,大二必须承办,有特殊原因的班级可由所在院(系)宣传部协调并报校宣传部备案。 4、举办特色活动。活动前需上交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否则不予加分。每次活动按其影响情况加3-5分。 5、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加5分,迟交者扣3分,不交者扣5分。 6、为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提出好的建议,且被采纳者每次加5分;以上内容每两周评比一次并全校通报。 7、对多次违反本制度并无改正的院(系),将报校学生会主席团予以全校通报处理。 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校宣传部所有 平顶山学院学生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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