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建 环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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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文件编号CCI/EMS/A-2008环境管理手册文件页数第 29 页 共 29 页文件状态 A/2 目录批准发布令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环境方针1. 手册说明 1.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2. 手册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通用术语 3.2 与本手册有关的术语定义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总要求4.2环境方针4.3策划 4.4实施与运行 4.5检查4.6管理评审附录l: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附录2:环境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附录3: 相关程序文件目录附录4:体系覆盖区域公司名录批准发布令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环境管理手册依据ISO14001:2004 idt GB/T2

2、400l: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编制,阐明了总公司的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是总公司环境管理工作总的纲领和准则,是开展环境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标准和规范。总公司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及全体员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本手册自年月日起正式实施,编号为CCI/EMS/A-2005的环境管理手册同时作废。 总裁: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现委托总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马道乐同志为环境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其主要职责和权限是:1. 建立、实施并保持总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2. 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环境管理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绩效;3. 代表总公司处理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及对外各相关方的联络工作。 总裁: 年 月 日公

3、司简介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大型多元化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具有国家建设部授予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等多项高等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贸易、外派劳务等多项对外经营权。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积极开拓进取,奋力拼博,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在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及境外数十个国家个地区承建了数百个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公司在境内外拥有众多分支机构。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数百名具有高级技术

4、职称的工程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公司组建至今,已有上百个工程建设项目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建筑工程优质奖;数十项海外工程受到所在国家人民的赞扬。 公司将秉承“开拓创新、拼搏向前、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充分发挥工程施工、设计、咨询、监理、规划、基础设施建造等方面的优势,凝聚全体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以全新的经营理念、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的管理不断进取,壮大自我、造福社会。为构筑和谐企业,使公司发展成为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营多元化、管理现代化的大型建筑企业而努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外文大厦8层电话:010-88820511传真:010-88820511邮编:100835Email:环境方针:保护环境

5、 节能增效 建造美好家园环境方针释义:l 倡导积极、健康的环保文化;l 遵守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l 致力于环境改善和防治污染(清洁生产),使社会、业主和员工满意;l 整合内外有效资源,降低消耗、减少废物,致力于环境绩效的持续改善;l 使所有为公司或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充分意识到他们对环境的责任,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l 督促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和分包商改进环境行为,以符合公司的环保要求;l 向公众宣传环境方针和取得的环境绩效;l 追求环境绩效持续改进,塑造绿色承包商形象。1.手册说明1.1适用范围 本手册描述了总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覆盖了ISO14001:2004 idt GB/T2

6、4001:2004 标准的全部要素,是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和运行依据,是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以及第三方认证审核的文件。手册适用于总公司承建的各类土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桥梁、钢结构、机电安装、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管理或相关活动.覆盖公司总部、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名称见附录)及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其中对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同区域公司。1.2引用标准ISO14001:2004 idt GBT2400l: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手册管理2.1本手册由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负责编制、修订,管理者代表审核,总裁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2质量安全环

7、境保证部负责环境手册登记、发放和管理。内部发放到总公司领导、各部门和区域公司、项目经理部;外部发放到认证机构及关注总公司环境效绩的相关方。2.3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负责保存手册的原件(包括文本和电子文档)及审批记录。2.4 手册为总公司机密,持有者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复制和外赠;确因严重破损需更换时,应到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办理更换手续。文件持有人调离时应及时交回所属部门。 3.术语和定义3.1通用术语 本手册的通用术语遵循ISO14001:2004 idt GBT24001:2004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3.2其他术语定义如下3.2.1业主 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将其拥有的建设项目交与总公司承包实施的

8、法人或自然人标准中的顾客 3.2.2总公司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 3.2.3总公司领导 总公司总裁、副总裁、三总工师及管理者代表等 3.2.4管理者代表 由总裁在最高管理层内指定,负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3.2.5区域公司 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名义设立并承接、管理项目的各类非法人机构 3.2.6项目经理部 总公司派驻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3.2.7分包商 以合同形式向总公司承包部分工程的法人或自然人 3.2.8供应商以合同形式向总公司提供物资的法人或自然人 3.2.9业主合同 总公司同业主之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公司与业主之间以任何方式传递的协议性文件,本文简称为“合同

9、”3.2.10分包(采购)合同总公司与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3.2.10物资指用于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等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4.1总要求 总公司按照ISO14001:2004 idt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实施、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是总公司全面管理的一部分,它强调污染预防、节能降耗;强调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强调满足相关方的需求;强调过程控制,有针对性地改善总公司的环境行为,以期达到对环境的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管理评审策划环境因素法律与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环境方针检查监视和测量合规性评价不符合、纠正与

10、预防措施记录EMS审核持续改进实施与运行组织结构和职责培训、意识和能力沟通文件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4.2环境方针总公司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的生产、产品和服务制定环境方针,表明对环境管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是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宗旨和方向,是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环境方针由总裁主持制订。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环境方针的宣传、贯彻,使所有为总公司或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理解,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总裁办公室负责环境方针的对外宣传,使之为公众所了解。质量安全环境保证部、经营部、区域公司负责向希望获得环境方针的相关方提供有关环境方针和环境绩效的文件、资料。 管理评审

11、时,应对环境方针进行评审、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和要求。总公司环境方针为:保护环境 节能增效 建造美好家园4.3策划4.3.1环境因素 总公司建立并实施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施工过程、活动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保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能够得到必要的控制。 环境因素识别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以下方面:l 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l 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l 向土地排放的污染物;l 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消耗和浪费;l 能源的使用;l 能量的释放(如辐射、热、噪声、振动等)

12、;l 固体废弃物;l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质安环保部编制并发布“常见环境因素名录”, 对各单位的环境因素台帐进行备案。 各单位根据常见环境因素名录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出本单位的环境因素并建立台帐,具体分工如下:l 总裁办公室负责总部办公区域; l 项目经理部负责所实施项目;l 区域公司负责其办公区域并汇总所属各项目的环境因素;l 质安环保部负责汇总各区域公司的环境因素。 总裁办公室、区域公司负责在环境因素识别的基础上组织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建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并报质安环保部备案,作为环境管理体系实施预防和主要控制的对象。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须考虑: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

13、合性、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频次、资源的消耗、相关方的关注程度、可节约程度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l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变化;l 总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l 相关方有合理报怨;l 公司的环境方针变化。区域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因素重新进行识别、评价,必要时对“环境因素台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新。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总公司建立并实施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评价程序,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应用和及时更新进行控制。质安环保部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和总公司的生产和服务过程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将其中的有关适用内容摘录汇编成册发放到有关领导,负责汇总、发布“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其专业范围内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其适用性进行识别后,将具体适用内容摘录出来交质安环保部统一汇编发布。 区域公司负责收集所在地施工过程中适用的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对其适用性进行识别后发至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并将其目录清单报质安环保部备案(暂不纳入公司“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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