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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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报道案例时间:2011-03-31来源:交通报协网站 作者:编者按:在全国新闻战线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 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中,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自曝傢丑”,将近年来广西日报、南国早 报、当代生活报、南国今报的虚假、失实、差错报道案例集中起来,编辑成我 们错了一书,在全国公开发行,中国记协网站从书中选择了 20个案例刊登。新疆“三教办” 提供的新疆经济报、新疆都市报、都市消费晨报近年来虚假报道、违法违纪广告的14个案 例,也在该网站刊登。现把这些案例挂在中国交通报刊协会的网页上,各会员单位可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 从中吸取教训,杜绝虚假新闻发生。新疆经济报案

2、例1:从非官方网站扒稿以官方信息发布。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 报在服务咨询11版上刊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的报道 为例进行剖析: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报记者在新疆经济报服务咨询11版上刊 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公布的报道。经查,这篇报道是记 者从新疆招生考试网上下载获得相关信息,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在没有向自治区招生办及 成招科任何工作人员核实并进一步采访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篇写到8月24日,记 者从自治区招生办成招科了解到”并在文末署名本报记者。不仅如此,文中两次提到可 供考生登录查询的、可在第一时间发布全疆各报名

3、点的报考政策等信息的“新疆招生考试网” 其实是非官方的民营网站,并没有获得可发布相关信息的官方授权。稿件见报后造成较大的 负面影响,为考生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考生,直接影响到考生报名和考试 工作,给信息发布单位自治区招生办造成了工作的被动。教训:在信息化、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记者的采访工作和过去相比变的简化和便捷了, 比如通过网络获得新闻线索,但是,程序上要求记者必须与信息发布单位取得联系,核实信 息,并确保信息可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记者漠视新闻宣传纪律,出现懒惰、投机取 巧的状况,这一虚假报道的产生就是由于记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严重违反了新疆经济报 系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

4、规定和新疆经济报记者管理规定。案例2:现场未核实出席人名单。1998年1月26日,春节前夕,新疆经济报刊发了一 篇多名记者的组合稿件自治区领导慰问老干部,其中有一部分为T月25日上午,自治 区党委某副书记前往自治区几位离退休老干部家中,亲切看望慰问了这几位老干部。”真相:记者为刚从事新闻工作不久的新手,不认识自治区这位领导,只是按照书面通知 上告知的名字采访写稿,而当时由于这位副书记有事外出,而由另一位自治区领导带队进行 慰问。由于记者责任心缺失,未履行核实等工作,导致不实稿件见报。案例3:信息源提供假新闻让记者上当。2009年,记者采写了一篇稿件乌鲁木齐女大 学生每月万元包养协议曝光被证实为

5、虚假新闻(未见报)。真相:记者为了寻找到精彩吸引人的情节,没有和法制对口单位联系,联系了一家私家 侦探事务所,对方交给她这份文稿,提出要求,刊登稿件的时候必须提该事务所的名字。记 者未经审核,就作为自采稿交稿。稿件经主任审核时,提出质疑,在网上一搜索,发现这案 例发生在广州,被新疆这家私家侦探事务所移花接木到了新疆,最后杜绝了一起重大虚假新 闻的出现。案例4:校对私自改原稿。2007年8月12日,新疆经济报西部军人版出现四 处“武警新疆总队”与“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部队名称混淆的见报重大错误,给本报与武警新 疆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良好合作带来负面影响。经查,8月11日晚,出版部校对人员对稿

6、件中有疑问的内容未向编辑核实确认、未向 夜班领导请示,主观上错误判断将上述四处正确的部队名称改错;同时,出版部报前检查工 作疏漏也未发现该版出现的同部队、同职务、不同人名的差错,由此导致重大差错见报。教训:差错发生后,报社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再次重申:未经编辑同意,校对不 得改动原校。校对擅自改动原校属严重违纪行为。案例5:合成照片。2007年6月22日新疆经济报二版刊发的一张标题为“比歇克 新”新品甜瓜上市的新闻图片,如果不仔细看,这幅图片没什么问题,而一旦仔细辨认, 会发现图上靠右边的那个系红带子的甜瓜不在桌面上,却稳稳地悬浮在空中。后经读者反映 和编辑落实,这幅图片是通讯员为了追求画

7、面效果,将自己拍的几幅图片合成的一幅假照片。新疆都市报 案例1:轻易改动审后稿。2010年7月23日,新疆都市报擅自修改通 稿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普遍提高我区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的标题, 在头版导读中将通稿标题改为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大家涨工资一 年不捐款,给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带来了被动。教训:这一错误的产生,暴露出新疆都市报过分强调生活化、市民化,追求标题口语化、 通俗化、“上眼率”,采编管理中存在疏漏,部分采编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政策观念性不强。案例2:虚假违法广告。2010年5月13日新疆都市报C04版和5月19日C02刊登了 面积为1/8的虚假违法广

8、告“007”,被工商总局点名,并在央视曝光,给报纸公信力和影响力 带来巨大伤害。新疆都市报深刻认识到违规广告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了开除、调岗和经济处罚等处理。作为媒体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不可推卸 的责任:一、重视不够,监管力度不大。为此,报社对广告部主任、副主任和客服部总监进 行了经济处罚,并对一名业务不精的监审人员进行了开除处理;对一名责任心不强的广告审 查员进行了调岗处理;对新上岗的三名广告监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不听招呼、不负责任 的两家代理医药保健品的代理公司,发布的违法违规广告也进行了停刊十天整顿处理。二、 思想认识不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广告的审查

9、没有坚持原则,没有把杜绝违法违规广告当 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虽然在全体采编大会、编前会、广告市场调研会上多次进行了强调, 但还是有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高,思想麻痹,只顾眼前利益,不从大局考虑,从而造成 违法违规广告的刊登。三、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媒体刊发的广告, 同样也要像刊发的新闻一样,严格把关,严格审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严肃性。四、检审 力度不够严格。在把关过程中,在审查过程中还是存在“想当然”和侥幸心理,没有加大管理 力度和监督力度,导致个别广告蒙混过关,出现重大事故。五、存在攀比、侥幸心理。今天 看其他媒体怎么样,明天我就怎么样,结果造成如此后果。对此问题,新疆

10、都市报专项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再次告诫广告部门,努力改正缺点,严查违法违规医药类广告,杜绝此类事件 的再度发生。案例3:违规违纪广告。2008年5月19日国务院定为全国哀悼日,而新疆都市报擅自 刊登广告严重违规违纪。原新疆都市报主要领导在关键时刻,头脑不清醒,意志不坚定,不 能同党的要求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影响了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局。作为自收 自支的报纸,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常会发生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教训:刊登广告缺失政治意识。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刊登广告一 定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毫不动摇,不讲条件地与党保持一致。案例4:剽窃稿件。2007年2

11、月6日在新疆都市报A02版刊发署名记者的一篇报道乌 苏泥火山群将建国家地质公园,经调查,该稿属记者剽窃新华社稿件。该行为严重违背新 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给报社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坏影响。案例5:剽窃又虚构。2005年7月8日新疆都市报在第A04版刊发署名记者报道男 孩怂恿母亲嫁个有钱人,经调查,该记者并未实地对当事方进行采访,抄袭其他杂志刊载 作品,并加以虚构地名、采访对象后炮制而成。稿件编造情节,虚构人物,并抄袭家庭 杂志刊载作品。该记者严重违背新闻纪律及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最终被除名。都市消费晨报案例1:转载以讹传讹。2007年6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D2版转载稿件 王朔爆谢东为侯

12、宝林私生子。分析:编辑为了迎合热点,简单以王朔的名人影响力为信 任基础,转载了这一新闻,导致以讹传讹。我们仔细琢磨这条新闻的内容就可以发现:这个 消息从头到尾都只是王朔的个人揣测,并没有事实依据,造谣生事的嫌疑很大。所谓不是 你们家的人我赔100万”,只是王朔炒作自己观点的信口开河,完全不能成为事实证据。后 经其他媒体证实,谢东父亲是原中国广播合唱团演员,母亲马增慧是侯宝林的同事。“谢东 为侯宝林私生子”纯属谣言。这一虚假报道,也反映出编辑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缺乏理性求 证的工作作风。案例2:据道听途说写稿0 2010年7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自采稿件喀什,特区”效应催 热房地产引述的都是模糊信息,

13、概念化的信息,甚至文中直接使用了“传闻”这样的词汇, 却没有具体的,准确的信息。对于采访中听说的、获得的表象,稿件中没有显示记者调查的 确切情况,如针对两个房产销售人员的说法,寻求楼盘详细的销控、不同时间房价的变化数 据。在围绕新闻主题寻求证据时,没有形成多角度,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比如说,稿件提到 的外地炒房客以及应当地房产开发主管部门,本地市民,本地购房者,都应该成为采访对象 形成呼应的证据。因为缺乏前后时间段房产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准确、详实、细致的对比,缺 乏对整个喀什市房产平均价格的掌握,“房产开发火热”、“房价一路上涨”、“房子涨疯了”的 结论过于草率。教训:整篇稿件在缺乏记者详细调查,

14、而是引述了大量的听说来的消息,颇具阵势,就 读者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营造出“形势”,本身就有炒作和背离事实的风险,最终成为失 实报道有其必然性。案例3:不会算账。2010年10月26日都市消费晨报D5版自采稿件来5公斤黄金 说,“一位投资客出手30万一次性买走五公斤黄金”。消息源自中国黄金一家销售店,记者 获得信息完全来自销售店工作人员之口,并未采访到购买黄金的顾客本人,稿件的表述却以 直接引语方式,这本身就违反了成稿流程。另外,稿件中有明显几个硬伤:第一黄金都是 300多元一克,一公斤售价就超过30万,5公斤售价将达150万元以上。30万如何买5公 斤?第二,稿件中采访的都是黄金销售方,并

15、没有多渠道采访顾客,谈谈购买黄金的心态。 市民追捧黄金是事实,但采访的过程中应该保持清醒,防止被黄金销售方炒作的心态利用。 遗憾的是,在这篇稿件中,明显问题被记者编辑放过,导致稿件见报。这篇失实报道充分显 示出,记者编辑迎合热点,追求轰动效应,置事实细节不顾。这一教训再次告诉我们,无论 “再好的社会新闻”,都必须严把事实关,新闻稿件中,不能有丝毫“合理想象”。案例4:个人观点成官方观点。2010年11月18日都市消费晨报A4版自采稿件首 府公租房再获政策资金支持。分析:经过调查,事实上,报道中提到的,发表对三部委联 合发文的精神的理解,以及就落实政策时本地面临困难的这一“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16、相 关人士”,并非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报道传递的观点只是个人评价,并不能 代表乌市房产局和住房管理保障办公室的权威意见,甚至与实际工作的情况有很大出入。报 道的刊发,不但给读者提供了错误的观点,更令主管部门相当尴尬和工作被动。因为11月 17日是古尔邦节放假,记者无法采访到乌市房产局和住房管理保障办公室的负责人,便引 用了此前就稿件新闻主题内容与乌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某一工作人员聊天时的个人观点。应该说,在看到国家三部委的联合发文,记者想立即追访乌鲁木齐本地落实情况的主观 愿望是好的,但在采访成稿的操作环节中,却违反了采访流程的规定。按照报社规定,原则 上不允许在采访中采用不具名的信息源一很容易影响新闻真实性;另外,此一时彼一时, 新闻事实也会随着时间发展变化,记者拿彼时采访的内容运用到此时的稿件中,也违反了成 稿流程。加上为抢发稿件未能采访权威对象,这都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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