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某村农转非人员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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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学 院 农学院专 业 农学 年 级 2008级 姓 名 唐永树 班 级 农学082 学 号 20 二一一年二月重庆市开县谭家镇撕栗村农转非人员生活状况调查报告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特别是对于农民。 乱世佳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转非人员逐渐增多。 征地农转非后,农转非人员生活水平持续下降,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形成城市里新的贫民,成为社会的一大不稳定因素。 应高度重视农转非人员生活状况改善问题。 巩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多渠

2、道促进农转非人员再就业,提高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水平是改善农转非人员生活状况、促进城市化进程健康发展、繁荣活跃地区经济的现实可行决择。 19972006 年,重庆市农转非人数总计达到2一八3545 人,其中,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达612785 人,占到整个农转非人数的28.06%。 2003 年和2004 年是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最多的两年,2003年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90471人,2004年 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 92902人,两年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均接近 10 万人。从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的地区分布看,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主要集中在主城近郊。 19972006 年,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征用土地农转非

3、人数44一五56 人,占到全市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总数的72.06% ,渝东北地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1一八950 人,占全市比重为19.41%,渝东南地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数17142 人,占全市比重为2.80%。经走访调查,截止2010年12月底,本村(开县撕栗村)农转非人员占本村总人数9.60%,退去土地农转非人员占整个农转非人数64.12% ,村里准备农转非人数占41.37%。追问他们(农转非人员)转户理由,大部分准城镇居民(农转非人员)是看好所谓的“政府优惠条件和呆在农村没出息”。一、农转非人员转非前生活状况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是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土地

4、对农民来说,既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基本的生活来源和收入渠道,是农民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农转非人员转非前拥有土地这一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依靠土地耕作、经营使其生产、生活得到保障。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民享受着村集体提供的各种福利、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过着安稳和较为富裕的生活。(一)农转非人员转非前收入稳定 转非前,村民虽无文化和技能,但他们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在自家祖祖辈辈的土地上,可以种粮食,可以放牧,喂猪等。这样,不但可以自给自足,为社会和政府减轻负担和动乱,而且,还能为社会提供为数不少的农产品和土特产。 (二)转非前农民社会福利待遇较好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

5、的发展壮大,村集体为村民提供了各种良好的福利待遇。农民子女考上中专、大学,村里要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农民生病看病、住院,村里要给予一定数额的报销;对村里的老年人,每月有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大的节日有慰问金等。 转非前农民享受着村集体提供的生活、医疗、子女教育、养老等福利,享有比较完备的保障体系,生活稳定而富足。二、农转非人员转非后生活水平状况土地是农民生存、生活的保障。土地被征用后,农转非人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失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失去了一笔家庭财富,失去最基本的就业岗位,失去一种低成本的生活、发展方式,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基础。从擅长的农业产业领域进入到陌生的非农产业领域,技能

6、的缺失和不足使农转非人员进入城市后就业、竞争能力低下,生活水平持续下降。(一)农转非人员的部分权利被侵犯 在农转非人员转非过程中,他们的部分权利被侵犯。对于绝大部分的农转非人员,关于转非前后利弊得失,他们都知之甚少,他们只知道这是国家的扶民富民政策,仅懂得农村的“房、地、林”还可以换来金钱。但他们不知道有几点: 1、“农转非政策”很人性,“操作人员”超任性。 本村有一名大学生周有志(化名),现就读重庆某大学,他的农村户口被“强制自愿”转为农转非户口。他告诉我,他们班一共有一五名(重庆农村户籍),最后就剩下1名没有转非,如果不转,老师天天找你谈话并拿毕业证作威胁。据了解,在重庆各高校中,大部分重

7、庆籍农村大学生都因此而转为农转非户口,却不是内心自愿,而是强制自愿。大学生既是如此,更何况深山中的贫农呢?农转非政策? 2、农转非补贴极度不到位。据调查,大部分农民认为,转户后,农村的地、房能换几个钱就几个钱,可他们不知道:农转城后不论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给予养老保险补助100元,补助期限为一五年(期限未满一五年补助对象即死亡的,死亡后不再补助)。老龄人员符合养老保险趸缴条件的,可以在趸缴后凭缴费凭证一次性补足一五00元养老保险补助。建设项目已用地应转未转人员和征地人员不享受此项养老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助必须直接兑现给农户,不能直接扣缴养老保险,关于退房退地的补偿, 一是参照同时期开县征

8、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的一次性补偿。目前执行的标准是:砖混结构房屋为42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为32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为190元/平方米,院坝5元/平方米。二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即每平方米宅基地补偿20元。三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即每户补助6000元等等。(关于印发开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释(一)的通知, 开县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开户改办2011 4 号)。大部分人只得到其中的一少部分补助,可他们往往不知情!所以,不知情时以为满,知情后就大不满!(二)农转非人员转非后收入大幅减少。 农转非人员转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转非人员花光了征地补偿费

9、,又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收入水平低于城市低保线,成为新的城市贫困人群。200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低保户仅有 11户、27人,2007年8月达到6一八户、1一三2人。短短5年时间,低保人数增长了40倍。巴南区花溪镇,20032007年,低保户数、人数、低保金总体出现超常规增长。2003年 12 月到2007年12月,花溪早在镇低保户数、低保人数、低保金分别由14一五 户、2721人、238714 元增长到2812 户、5399 人、6402一八 元,平均增长率达到一八.73% ,一八.69% ,27.97 % 。(三)农转非人员居住问题突出 1. 安置房建设滞后,农转非人员居住困难土地被征

10、用后,农转非人员安置房建设滞后情况普遍。9年、10年以上安置房没有修建好的不止一两处,几年没有安置的项目更多。安置房迟迟修不好,农转非人员长期在外散居租房过渡,居无定所,生活开支大增,生存状况较差,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政府财政负担加重。2. 集中安置方式集中了社会矛盾,修建农转非小区安置农转非人员,集中居住的农转非人员形成集中居住的弱势群体,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农转非人员接受低于市场价格的安置房后,他们并没有感到是得到了实惠,相反居住环境差、生活质量下降更加剧了他们对政府的不满和对政策的积怨。 贫穷、生活质量差;对政府普遍不满,一有摩擦就形成矛盾;对政府有依赖思想,要求政府解决生活问题等因素,

11、使农转非小区成为社会问题的多发区。(四)农转非人员在城里受到歧视 由于农转非人员来自贫瘠的大山深处,世世代代过着山嘎嘎的土生活,行为、处事、言行都很随便,而当他们住进“美好家园”后,自然会成为“城市达人”眼中的“哈农民”,会拿“哈农民”的畸行为指指点点,此类例子少吗?(五)农转非人员就业困难 由于年龄、技能、文化和就业观念等种种原因,农转非人员就业困难。非农产业技能在一定时期内的缺失和落后,使农转非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出现障碍。农村的农民生活条件较为舒适稳定随便,转非后农转非人员对就业岗位报酬、工作条件和性质较为挑剔,也导致农转非人员就业率低。 对征地单位提供的家政服务、餐馆等服务岗位,转非人员

12、不满意。少部分人宁愿吃低保也不去就业。(六)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不健全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农转非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较为有限,生活水平较转非前逐年下降。主要表现为:一是农转非人员享受低保条件苛刻。 农转非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需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直到分摊计入的家庭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导致农转非人员生活出现困难。 二是城乡新型合作医疗报销额度低、作用小。 城乡新型合作医疗针对的主要是住院的人员,对参加城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一般不超过60 ,区、县( 自治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一般不超

13、过40 , 现在生病住院花费较高,合作医疗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是养老保险自付部分高。 2008 年,重庆市实行新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进行管理, 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作出保 障。 但是, 2008 年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仍然存在缴付养老保险费较高、“4050”人员参保困难等问题。 即使按照新的政策,2008年以前征地农转非人员中的“4050”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仍然要自付800020000 多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而这部分人转非已多年, 转非时为数不多的安置费经过多年早已花完,缴

14、付基本养老保险费较为困难。(七)贫富差距可能加剧 -在农村,农转非人员已失去了耐以生存的农用地,将来,寸土值万金的农用地若被有权有钱之人承包,而在城市,他们生活在狭窄的空间,并有大部分农转非人员待业甚至无业。他们,该何去何从?三、改善农转非人员生活现状措施及对策建议农转非人员失去土地进入城市后生活状况持续下降,形成城市新的贫困阶层,成为社会的一大不稳定因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用把原来的农用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作为工业发展和城市扩张用地的重要来源,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对工业化和城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理应享受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利益和成

15、果,而不是被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之外,成为生活状况差、社会保障程度低的既非农民又非市民的边缘特殊群体,否则,长此以往,他们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和城市的经济社会建设难以取得良好成就,和谐社会建设难以实现。改善农转非人员生活现状应本着从地区经济实力出发,充分发挥农村和街道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经济,多种渠道为农转非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提高农转非人员生活水平,逐步使农转非人员适应城市生活,实现从农村居民到城市居民的转变。 (一)巩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改善农转非人员生活状况。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居民社会福利保障的资金来源,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农转非人员虽然从身份看具有城市市民过渡性,但从根本上说,他们仍是属于农民这个群体,仍然代表农民的利益。征地农转非后,农转非人员仍然与原来的农村社区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农村基层组织仍然要为他们提供着各种服务和帮助。在当前重庆市经济社会还不很发达、财政实力还不雄厚、市民社会保障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增加农转非人员收入、改善农转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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