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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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目的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吊装作业,避免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吊装作业,新建项目可参照执行。3编制依据GB5082-8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HG23015-_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AQ3021-_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4释义4.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2重大吊装作业:吊装物体(或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大于等于40T或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4.3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

2、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4吊装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5职责_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吊装作业方案,对吊装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_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5.4.1作业人员职责a)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

3、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e)吊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5.4.2监护人员职责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b)对吊装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吊装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5.4.3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吊装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

4、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5.4.4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重大吊装安全作业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5.4.5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必须到现场了解吊装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吊装作业。(重大吊装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6要求6.1管理原则6.1.1吊装物体质量大于10T时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作业涉及占道、临时用电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

5、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6.1.2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当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6.1.3吊装物体(或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大于等于40T时,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6.2管理内容_起重吊装机具必须是按国家标准生产的产品。6.2.2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6.2.3吊装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的制动器、钢丝

6、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6.2.4无过载限定装置的吊车不得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吊装作业。6.2.5施工单位在办理作业票时,须向审批人提供承包商及人员资质;机具的最近一次安全检验报告;吊装设备的检查记录;装有过载限定装置的证明。6.2.6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熟悉吊装现场环境,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警戒线,并设专人看护,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现场。6.2.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标准(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6.2.8夜间吊装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室外吊装作业。6.2.9严禁利用管

7、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6.2.10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6.2.11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在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前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6.2.12在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6.2.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

8、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6.2.14在高压架空线附近进行吊装作业时,机臂与架空电线间距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6.2.1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_。6.2.16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6.2.17进行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检查确认起重机具、人员资质、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内容包括: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b)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

9、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并设警戒。d)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e)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f)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g)检查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意见。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二)1目的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区内的检维修吊装作业3定义吊装作业:在

10、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作业安全管理4.1基本要求4.1.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1.2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4.1.3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4.1.4相关部门进行有关

11、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1.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1.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1.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备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的规定。4.1.8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4.2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4.2.

1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国家标准GB2811的规定。4.2.2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4.2.3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作吊装锚点。未级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2.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2.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_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4.3操作

13、人员应遵守的规定4.3.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4.3.2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4.3.3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吊起。4.3.4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4

14、.3.5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_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4.4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4.4.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三)1.范围: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相关票证的管理。本规定具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学品生产

15、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GB2811安全帽GB_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_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术语和定义3.1.吊装作业:在检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2.吊装机具:本公司吊装机具指公司使用的:桥式起重机、装卸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安全作业管理基本要求4.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4.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3.吊装质量大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4.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安全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5.作业前的安全检查进入_公司检修现场吊装作业前必须按照_公司下达的设备检(维)修作业票(风险评价、检修记录)或装置施工任务书的要求与相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并进行以下项目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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