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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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1. 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 )元时,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 A1000 B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元时,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A1000B500C200D100B2. ( )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 A使用 B占有 C收益 D处分()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A使用B占有C收益D处分B本题考核对所有权内容的理解。一般来说,所有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的权利。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于

2、标的物占有的事实,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3.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

3、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

4、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4. 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B为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利益的D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

5、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5. 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 )。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6、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C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D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B6.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

7、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7.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 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

8、,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ABCD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B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形成共同管辖,而A、B两个选项也都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B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移送管辖; C选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

9、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8. 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 ) A新颖性 B实用性 C独创性 D美感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A新颖性B实用性C独创性D美感性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条件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该条的规定是对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新颖性的要求,由于外观设计仅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故无法要求其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因此,

10、该条的规定既是对新颖性的要求,也是对独创性的要求,只是外观设计的独创性要求实际上已包含在新颖性之中,因此,外观设计专利首先必须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条件,A、C项是正确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即实用性,因此,B、D项也正确。 9.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

11、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

12、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参考答案:C10.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下列哪些选项组合对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特征表述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下列哪些选项组合对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特征表述是准确的?()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第三人一般均具原告资格,只是未起诉而已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为法院一审受理后至终审判决作出前第三人有类

13、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两种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限于直接的利害关系ABCDD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特征有四:(1) 第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着利害关系,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2) 第三人不仅包括相对人和相关人,也包括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类似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和类似被告地位的第三人;(3) 第三人是在本诉开始后终审判决前参与进来的;(4) 第三人具有独立的诉讼法律地位,不依附于原告或被告。11. 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

14、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A上一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B县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C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D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D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

15、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走私犯罪不属于该条列举的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而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12.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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