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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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对比摘 要:国有企业在不同的国家地位不同,管理方式不同,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也不同。比较研究不同国家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从中寻找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将能够有助于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比较研究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性质的企业,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和贡献,即使在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浪潮泛滥的今天,国有企业在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占有一定的比例,拥有一定的地位。如瑞典拥有59家国有企业,占全国GDP的约7,总就业的5;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直接拥有20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占全国GDP的13.5;新西兰拥有16家国有企业,约占GDP的12;芬兰的国有企业收入占G

2、DP的比重达到44%;法国国有企业的家数为1900多家,产值占GDP的18;美国的国有企业不多,约占GDP的5左右。国有企业在世界各国公共事业及基础设施产业上均占有优势地位,如能源、交通与电信等。国有企业在各个国家的地位不仅取决于一国的经济政策,也取决于国有企业自身的效率和治理。OECD的经验证明,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有效发展的先决条件。因而,为了确保国有企业在提高一国经济效率与竞争力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借鉴先进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经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理念、环境和手段。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 新加坡是世界上公认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下同)发展较有特色并颇为

3、成功的国家之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当高,1989年国立新加坡大学的3位经济学家曾对全新500家最大企业(包括国有和私有)进行了调查,发现国有企业、外国跨国公司和本地私有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分别为28.8%、7.3%和2%,国有企业的效益明显高于私有企业。 1新加坡国有企业的政府管理模式 新加坡对国有企业及其资产的管理是通过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淡马锡控股(Temasek Holdings,简称“淡马锡”),授权经营来进行的。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它是由国家直接组建、由财政部主管的国有控股公司,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支配股权。淡马锡的创设宗旨是拥有并管理新加坡政府在国内外的直接投资,通过对企

4、业实施控股、参股或买卖企业有价证券等经营方式,在世界各地从事投资和控股公司的多行业经营活动,培育跨国企业,扩大和巩固新加坡的经济基础。淡马锡控股渗透在新加坡经济的各个角落,从电子行业到交通运输业,甚至地方性的动物园都有其踪迹。淡马锡直接管理20多家国有企业,间接管理或控制的国有企业有2000多家。其属下的企业包括新加坡发展银行、新加坡电信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新加坡电力公司等一些知名的企业。根据估算,淡马锡控股所持有的股票市价占到整个新加坡股票市场的47%,在过去的30多年里,淡马锡平均每年为股东提供了超过16%的总投资回报率,国家股东的年均分红率超过6.7%,远远超过同期私营企业的经营业绩,

5、并得到标准普尔与穆迪投资的最高信用评级。可以说淡马锡几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经济命脉。由于淡马锡控制或管辖着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因而,淡马锡又被人称为新加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由于淡马锡基本囊括了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本文以淡马锡直接代表新加坡的国有企业。 2淡马锡的治理结构 淡马锡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其产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是一种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多层次、宝塔型的结构。淡马锡实行国家控股,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支配股权。财政部虽然拥有淡马锡100的股权,但在淡马锡内部起的作用很小。财政部主要负责任命淡马锡董事会的主席和董事,审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召集与淡马锡或其管理的相关联公司(

6、GLC)的会议,讨论公司的绩效和计划等。 新加坡有关法令规定,新加坡国有控股公司均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淡马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经过财政部领衔的“董事会委任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并且要征得共和国总统的同意。淡马锡公司的董事会目前由10名成员组成,包括政府公务员、下属企业领袖及民间人士等。政府公务员董事主要来自总统府、财政部、金融管理局、贸易发展局等。下属企业领袖则是业绩突出、声誉日隆的资深管理人,而民间人士则包括私营企业家、中立学者及其他专业人士。淡马锡对于其直接控股的第一层次子公司(即直属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的任免,需由控股公司提名,报政府“董事委任委员会”批准。至于直属子公司以下各个

7、层次的公司企业,其组织结构与淡马锡股份有限公司无直接关系,主要是通过直属子公司逐级实施产权管理。 淡马锡公司经营的大政方针、股息分配及配股、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等事宜,都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直属子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由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日常经营活动。淡马锡控股董事会作为政府的产权代表,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子公司必须按期向控股公司呈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备忘录,定期向控股公司提交财务及管理报告书以及有关投资和贷款方面的计划。控股公司可以委任本公司董事或职员担任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依据公司法控制子公司有关股本变更、公司重组、年度预决算、委任董事等重大产

8、权经营决策问题。 3淡马锡的激励机制 淡马锡董事会中的董事大多是政府官员,作为政府公务员他们兼职不兼薪,薪水仍由政府支付,但是政府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对委派的董事实行奖惩。经营业绩好的,董事可以升迁,担任更重要的职务,获得更多的薪金。如果公司经营业绩不佳,董事将不再被委任为管理人员。如果董事不按政府的意图办事,政府可以随时予以撤换。 4淡马锡的约束机制 (1)政府监控。政府对淡马锡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对董事会及主要经理人员的任命来实施。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大的长期战略方针,挑选管理人员,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若其职责不能有效履行,则会被政府罢免。淡马锡还要定期向财政部

9、报送财务报表,使财政部随时了解淡马锡的经营状况。政府作为所有者,也可以随时对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2)公众监督。在新加坡,国有企业无论上市与否,其经营状况都应当公开,任何机构或个人,只须交纳很少费用,都可以在注册局调阅任何一家企业的资料。公众舆论对国有企业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由于记者的“无孔不入”,任何违规的冒险都将会被公之于众,并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 (3)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竞争的约束。在淡马锡,国家只是作为股东通过实施控股、参股等方式,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除了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实行独资经营、带有垄断性色彩外,国家对大多数控股企业不采取过度保护政策,而是依

10、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若企业资不抵债,就会被关闭。 二、美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经济的国家,但美国的国有企业(通常称为联邦公司)产值也达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左右。美国国有企业从事的一般是私人无法做或做不好或不能做的事情和产业,主要分布在邮政、军工、电力、铁路客运、空中管制、环境保护、博物馆和公园等行业。 1美国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 美国没有独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上,主要是以1945年通过的政府公司控制法为基础依法进行的,方式上体现政体上的“三权分立”理念。美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联邦、州和市镇三级所有,与此相应地形成了三级管理的体制。联邦、州和市镇议会拥

11、有国有企业的产权,政府依法管理国有企业。联邦、州和市镇政府组建国有企业,必须经同级议会的审议和批准。议会通过立法,确定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甚至包括市场准入和销售领域以及价格权限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议会可随时审查国有企业的运行情况,并据此作出重大决策,包括撤销、兼并和出售某一国有企业。当州和市镇的国有企业在执行政策法规上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法律发生矛盾时,州和市镇议会针对所属国有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上级议会申诉,以求调整政策和法规,保证所属国有企业的权益和运行。议会决定对所属国有企业是否给予财政拨款、给予多少拨款、拨款的无偿或有偿,以及有偿款项的偿付方式。议会有权在认为必要的时候,设

12、立常设委员会或临时特别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的经营,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的各种议案。国有企业的董事长由同级议会任命。议会是美国国有企业的主要监督机构。2美国国有企业的政府管理模式 美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形式:(1)政府直接经营型国有企业。具有代表性的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它是美国最大的国有企业。(2)政府机构型国有企业。一些美国的国有企业,往往作为一个司或一个局来实行管理和经营,运营上更多地呈现政府机构色彩。例如圣劳伦斯海运开发公司,开始时是作为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的公司来经营运作,后来由于成本较高,就合并到联邦政府运输部里,作为运输部的一个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在美国各

13、州,往往将州属企业的名称叫局,如纽约桥梁隧道管理局其实是经营桥梁和隧道的公司;纽约公共交通管理局其实是地铁公司和公共汽车公司的联合公司;布法罗污水管理局其实是一个经营污水处理的公司。政府机构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由政府定价,亏损一般由政府补贴。(3)公司型国有企业。与一般私营企业一样经营和运作。(4)国有民营型国有企业。美国将大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交给私人企业直接经营或使用。一般是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选择承包商,然后与之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大都以4年为期,到期可以续签,大公司具有签约的首选优势。租费由设备折旧和部分利润构成。政府以向企业订货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收购企业的产品(主要是国家消费的高新技

14、术产品和军工产品)。也可以直接将一定的国有设备、厂房等生产资料提供给私人使用,作为对方接受政府订货的部分条件。 3.美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美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因其管理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政府直接经营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是根据法律设立的美国联邦政府下属的法人机构,其职责是向田纳西河流域提供电力,并负责灌溉、洪水控制、农业和工业发展。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最高领导层为董事会,代表国会和联邦政府全权负责整个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董事会设三名董事,分别来自民主党和共和党。董事由美国总统提名,国会批准,总统任命,任期9年。TVA法规定,董事在任职期间不能从事任何其他事务,也不能与公用事业公司、肥料制

15、造公司以及任何其他与TVA经营电力与肥料发生利害冲突的企业发生财务关系。为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企业还设有顾问委员会,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可向他们征求意见。 美国公司型的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与私人企业基本相同,即设有董事会,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运营和管理。不同的是,董事会的成员由政府提名、议会批准。 4.美国国有企业的运行和约束机制 美国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是在公平或优先的市场条件下和法制框架内,高度自我管理和自主经营,保持企业的发展与成长。从市场条件看,国有企业不仅享有一般的市场竞争条件,而且往往被允许有特定的销售市场领域或销售对象,在市场准入上也仰仗政府而享有特权。从法制条件来看

16、,一些国有企业往往被赋予特许权,包括市场控制权和价格制定权等,就是说,某个产品的定价权在政府,国有企业可以以政府机构的名义享有。另外,国有企业必须与私人企业一样严格执法,否则将同样受到制裁。从管理和运营看,国有企业是享有充分自主权的,从决策到操作,国有企业像私人企业一样,可以自行决定。国有企业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为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一旦违反规定,舞弊或失职, 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法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法国实行的是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目前,法国政府控制着1500多家国有企业,其中19家特大型企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法国不少国有企业已进入世界500强行列,法国经济总量能居世界前列,与其国有企业的贡献密不可分。 1.法国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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