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导检查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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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督导检查报告15篇 工作督导检查报告1(1946字)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的通知和区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7月11日7月15日,区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37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宣传入户工作。全区有7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印发并入户发放致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并能够按照要求通过宣传栏、印发联系卡和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内广泛散发公开信,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开。1、13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社区

2、卫生服务概况信息公开,其中符合标准要求的有3处;2、有2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按照规范要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其它35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示不符合新规范要求;3、有1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部分国家、省级服务项目信息张贴挂墙,其中3处社区机构按照新规范标准进行的公示;4、有8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部分药品价格进行了公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未对惠民政策进行公开。(三)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建设。有4处社区机构已按照新的规范标准制展牌并已公示,1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示不符合新规范要求,有处机构未按要求公示上墙,其中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建立家庭医师团队。(四)卫生强基工程。全区共13处社区机构建

3、立强基工程工作档案,档案资料比较齐全,其中2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公示。其余24处社区机构不了解此项工作任务,未按将工作落实到实处。(五)省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共有11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一)重视程度不够。检查中发现,多数机构未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议程,认真进行准备,个别机构负责人不清楚,工作人员不明白,对上级文件不传达、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甚至个别的机构以将要拆迁为由而未开展任何工作。(二)宣传不够。一是不落实上级有关入户宣传的要求;二是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传材料的品种、数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4、不能体现各机构的服务特色;三是公示信息陈旧,不符合目前工作实际,不能实事求是体现最新工作数据,个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公示内容,未按照新的规范要求落实工作。(三)存在两极分化现象。检查中发现好的单位与差的单位存在明显的差距,个别的机构工作质量不高,标准不高,满足于现状,应付了事,不能真正体现“利医惠民”的服务理念,严重影响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整体推进。三、下步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消除社区卫生服务“空白点”。为确保工作全面周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以致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宣传载体,丰富宣传手段,通过设立宣传栏、印发联系卡和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

5、内广泛散发公开信,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同事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合作,走进社区、深入家庭,确保辖区内每楼每单元每户都能收到公开信、知晓社区卫生服务。要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逐步消除社区卫生服务的“空白点”。(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开。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机构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概况、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强基工程服务等信息制作成展示牌,做到格式一致、内容简明、信息明确,便于辖区居民了解、熟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三)适应要求,进一步转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各社区卫生服务

6、机构要适应当前社区卫生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进一步转换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建设,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通过团队合作执行家庭护理、卫生防疫、健康保健任务等。要创建、公开本机构团队服务网络,并统一制作公示板,内容包括负责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妇儿保医师、公卫医师、服务社区等内容,让每位社区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与特长,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督导检查报告2(5443字)(一)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中等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建立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制度。研究制定

7、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及结果使用等作出规定。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召开全国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成绩,部署“十三五”期间教育督导改革工作,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比上届增加72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举办4期省、市、县级督学培训班,开展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加强督学培训工作,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系统。三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8、。召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结教育督导工作,审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两个文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各地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规章,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督导力量。四是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6份,形成国家督导报告10份,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二)重点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

9、发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推动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进度和质量。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130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发布国家监测复查报告,督促水平下滑地区做好巩固提高整改工作。研究制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

10、办法,并征求各地意见。研究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公开平台工作方案。二是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建立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定期检查、绩效考评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程和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学对所有省份工程进展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多的省份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部署今后两年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7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亿元,全国校舍竣工学校10.3

11、万所,竣工面积1.23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面积的59.4%;采购课桌凳2283万套,图书3.4亿册,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1.6亿台件套,总价值610多亿元,占五年规划采购总金额的60%,工程建设总体上实现了规划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三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地编制五年规划,会同国家发改委下达度中央投资计划60亿元。四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座谈会并作讲话,总结营养改善计划进

12、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实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对近年来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以盘活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实现精准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 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经逐省督促、逐省指导,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个省份在对辖区内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数、

13、经费需求进行详尽统计和测算基础上,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举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部签字仪式,分别与10省(区)签署协议,确定至 秋季开学,10省份8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全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国国家贫困县全覆盖,标志着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由重点突破进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五是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从总体上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牵头成立教育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部内各司局具体工作任务,督促分头推动落实各自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推进

14、机制,督促各地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整合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解决突出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一是强化学校安全监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从专项督导的目的、原则、内容、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会同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快健全学校安全体

15、系,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假期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做好学校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总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进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不平衡、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不足,提出要完善机制、注重预防、坚持常态化治理、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宣传等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推动各地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三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部署各地各校分两个阶段开展全国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校园欺凌月报制度和信息核报制度,协调地方教育部门妥善处理10余起校园欺凌致伤致死问题。将校园欺凌治理纳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编制“防治学生欺凌 我们在行动”专题片。完成对山东、江苏、广东、湖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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