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76918089 上传时间:2023-08-2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我们在此作出如下温馨提醒: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入正常教学之际,校外培训机构也大范围开始招生。在此,请家长们理性看待校外教育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正确引导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如需参加各

2、类校外教育培训I,敬请做到“两看”“三关注”“四不要”。一、两看(一)看培训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于机构显著位置,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将预收费监管账号、开户名称、收费标准、退费程序、培训服务合同等信息公示在机构前台或入门接待处。(二)看教师资质校外机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并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二、三关注(一)关注资金安全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须以机构名义开设唯一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学员预付学费。当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通过家长端APP进行选课,预缴学费须全部进入预收费

3、资金监管专户,请勿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交费不得超过5000元。学费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防止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风险隐患。(二)关注服务和合同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学生,家长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请家长务必妥善保存交费凭据。(S)关注培训内容时间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非学科

4、类培训机构应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正确方向。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o三、四不要(一)不要参加隐形变异培训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拒绝参加任何违法违规机构或个人以“家教辅导”“小班化授课”“一对一”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不把孩子送到私人家里、地下室、仓库、宾馆或旅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所补课。小饭桌、托管中心等机构不具有学科类培训资质,如果开展学科类培训属于违规经营,请广大家长认真辨别机构的真伪,勿将孩子送到此类机构参加补课或培

5、训,既要谨防孩子的身心安全、财产损失,也要提防托管经营者的能力水平给孩子造成的学业损害。(二)不要缴纳超期超标费用鼓励先培训后交费,家长一次性预交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不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收费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存在培训机构退费难、卷强跑路风险,请家长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交费,可基本保证资金安全。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期超标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S)不要轻信培训机构宣传人员口头承诺请家长不要轻信培训机构宣传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

6、、口头承诺等,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报课缴费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并要求机构负责人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条约。(四)不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实际使用面积达到行业规范要求,培训器材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切勿将孩子送到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不正规培训机构。重要提醒:我县目前没有一家合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行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小饭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隐形、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欢迎广大家长积极举报,我们将加大曝光力度,严惩重罚,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