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1秋《物权法》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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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农业大学21秋物权法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 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价值120万的房屋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乙又将该房屋以150万的价款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甲可以向乙主张( )。A.丙的所有权取得无效B.行使物权返还请求权C.行使违约赔偿请求权D.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参考答案:C2. 简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不同并低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依据。简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不同并低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有别并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主要理由如下: (1)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告

2、的刑事责任问题,涉及公民的自由与生命,因此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被告人的人权保护;民事诉讼主要解决财产问题,不涉及自由与生命,更注重对被害人的保护。 (2)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主体一般为国家公诉机关,其收集证据的能力远大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主体,这种差异也应体现在证明标准上。 (3) 民事诉讼中自认、推定等法则也决定了证明标准有差异。 3. 下列资源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原油 B天然气 C原煤 D黑色金属矿原矿下列资源应征收资源税的有()。A原油B天然气C原煤D黑色金属矿原矿ABCD4. 我国中央行政机关体系包括哪些?我国中央行政机关体系包括哪些?中央行政机关是指所辖区域及事务范围涉

3、及全国的行政机关。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和国务院的各个组成部门组成。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包括:(1) 国务院办公厅;(2) 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7个;(3)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目前只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4) 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包括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16个机构;(5)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 (6) 国务院办事机构,包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务院研究室;(7)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银

4、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8)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如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等。5. 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 )。A.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B.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C.房屋直接毗邻的权利人之间D.土地直接毗邻的权利人之间参考答案:B6. 下列哪一个物权并不是用益物权?(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典权C.留置权D.永佃权参考答案:C7. 某商场从电视机厂购进100台57厘米彩电。老张从中挑选了五台,此时这五台彩电在法律上的性质是( )A.特定物B.种类物C.主物D.从物参考答案:A8. 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 )。 A共同财产制

5、B分别财产制 C剩余共同财产制 D联合财产制从内容上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分为()。A共同财产制B分别财产制C剩余共同财产制D联合财产制ABCD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的对外财产责任,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管理共同制(即联合财产制)和统一财产制等。在各国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中,它们有的被作为法定财产制直接适用;有的被作为约定财产制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

6、1)共同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依共有的范围不同,又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形式。1)一般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婚后的一切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均包括在内)均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2)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前的动产及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3)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制。4)劳动所得共同制,是指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为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受赠所得等,则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制。 (2)分别财产制,系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

7、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一方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付另一方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分别财产制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夫妻财产制度。在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夫妻一体,妻子恪守“三纲五常”,没有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权。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自由、平等”口号的提出,婚姻契约理论的产生,承认了夫妻之间的平等地位,特别是在妇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夫妻地位的平等逐渐法律化,夫妻具有人格上和财产上的独立性。英美法系的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的某些国家如日本等,以此制为法定财产制;还有部分国家以此制为供选择的约定财产制形式之一。分别财产制使夫妻婚前和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均为

8、各自所有,不因结婚而发生财产上的共有关系,各自保持经济独立。它尊重夫妻个人意愿,便于夫妻一方独立行使财产权,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然而,在当代社会中,男女两性的经济地位事实上仍存在差距,妇女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大多不如男子。同时,由于传统性别分工造成女方承担的家庭义务往往多于男子,这也往往影响其经济收入。在此情况下实行分别财产制,往往会形成事实上的夫妻不平等。 (3)剩余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各自保留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及有限制的处分权,婚姻终止,以夫妻双方增值财产(夫妻各自最终财产多于原有财产的增值部分)的差额为剩余财产,归夫妻双方分享。大陆法系的德国以

9、剩余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法国则以此为约定财产制之一供当事人选择。 (4)统一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将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额,转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对此项财产原物或价金的返还请求权。该当制度因其将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转变为婚姻终止时对夫的债权,使妻处于不利地位,有悖男女平等原则,因此现代国家已少有采用。 (5)联合财产制,是指婚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夫对妻的原有财产有占有、使用、管理、收益权,必要时有处分权,而以负担婚姻生活费用为代偿;婚姻关系终止时,妻的财产由其本人收回或其继承人继承。 因此,选项

10、ABCD为正确选项。 9. 1998年3月,秦某因肝癌住院,在住院期间,其家人未将真实病情告知其本人。一月后,秦某出院在家休养。在家休养期1998年3月,秦某因肝癌住院,在住院期间,其家人未将真实病情告知其本人。一月后,秦某出院在家休养。在家休养期间,秦某觉得自己身体状况欠佳,遂委托其朋友韩某代其向本市一家保险公司提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甲种)”的申请。保险公司的承办人在核实时,发现保险单的“健康状况”一栏未填写,但也未追究,便准予投保。1998年5月,秦某病情恶化,治疗无效死亡。后保险公司在审查秦某的子女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秦某在投保时已身患绝症并长期在家休养,不符合“简易人身保险(甲种)

11、”的规定,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于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应将秦某交纳的保险金及其利息退还给秦某的子女。 我国保险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这种义务在简易人身保险中更是至关重要。因为简易人身保险的特点是保险人不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而仅凭投保单中有关内容的陈述决定是否承保。本案中,秦某的代理人韩某没有填写“健康状况”一栏,这种行为属于对主要危险情况不中报,是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至于秦某不知自己患何种疾病,韩某不知秦某的具体情况是不能作为违反告知义务的抗辩理由的,因为秦某生病在家休养这一事实是秦某与

12、代理人韩某都知道的。代理人韩某未填写“健康状况”一栏,可以推定为故意。保险公司的承办人未按规定进行核实,便予以承保,说明保险公司有一定的过错,正因为此误把投保人秦某当做符合投保条件的投保人而准予承保,这其中存在有重大误解。保险法第17条第2、3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据此,本案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鉴于保险公司有一定的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

13、规定,保险公司应将秦某交纳的保险费退还给秦某的继承人,并承担自保险费交纳之日到退还之日期间的利息。 10.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乙又将该车出租给丙。丙因违章驾驶导致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无权将该车出租B.乙有权将该车出租C.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D.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丙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D11.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动产实际交付时发生效力。(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在我国法上,质权可以分为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以及权利质权。(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3. 财产共有关系的特征有(

14、 )。A.共有的主体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B.共有的客体可以是一个物,也可以是多个物C.共有关系的客体只能是一个物D.共有可以基于当事人意思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参考答案:ABD14. 早在先秦时期,秦国运用法家选拔官吏的思想,提出“_”。早在先秦时期,秦国运用法家选拔官吏的思想,提出“_”。三重选官法15. 相邻权是一类独立的物权,是对相邻土地利用关系进行的最低限度的调节。(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6. 甲某原是某公司总经理,年收入20万元,甲于1995年4月4日至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甲某原是某公司总经理,年收入20万元,甲于1995年4月4日至

15、1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 1995年5月19日至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由于其在1997年2月时被解除总经理一职,收入锐减,虽经银行催还,仍有21万余元没有归还。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诈骗罪B构成恶意透支罪C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D甲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在任总经理期间,年收入20万元,对50万元透支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其于1995年5月19日至 1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余款21万余元没能归还是因为其在1997年2月时被解除总经理一职,收入锐减,而非恶意拖欠。因此其行为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本案属于借贷纠纷,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17. 工作生活质量计划的核心是( )A.工作轮换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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