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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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其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而 创新成果只有得到法律保护才能发挥它的竞争优势,因此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竞争的热点又 集中到了知识产权的竞争。现今企业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能否有效地保 护、管理和运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而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在技 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寻求解决之道迫在眉睫。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际技术合作、产品贸易和外交往来的前提和基础。发达国家几百 年专利制度的历史和我国实行专利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证明,专利制度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

2、分,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有力法律制度和有效机 制。因而专利的拥有量也反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事实上,世界上一些经济大国和科技大国,同时也是专利大国。如日本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 达40多万件,美国20多万件,德国15万余件。再如IBM公司、杜邦公司、日立公司、飞 利浦公司等国际知名的大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有数万件,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就有数千件, 有的高达1万多件。可见发达国家的企业是十分重视利用专利来保护他们的创新成果的。创新的初始阶段(创新的准备和开发阶段):企业需要专利文献的引导。从专利文献可以 详细了解本专业技术领域里的最新技

3、术情报,这有助于开阔设计人员的视野,避免重复开发, 提高研究与开发的效率。据统计,有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 利文献可以缩短科研时间约60%,节省40%的研发费用。因此,企业的技术创新需要专利信息 的指引和导向,美国有人对技术创新作了一次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不重视专利信息,凭空构 思,只有1%-3%的方案能够成功”。创新的实施阶段: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维护权益。技术创新的成果在高科技的今天,特别 容易被仿冒、仿造和复制,给技术创新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产权 激励”作用,同时是维护创新者利益的有力武器:专利法律制度给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垄断 权

4、,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其发明创造;对于某些特定的工业技术,如计算机 软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图、生物技术等,也可以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对于大量的专有技术,也可以通过商业秘密的法律加以保护。离开了知识产权制度,创新者在 仿冒、仿造与复制的打击下就会失去动力。创新的应用阶段:在知识产权制度下,通过技术贸易获取高额利润。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 体系对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都有相应的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出售、 许可转让、抵押,所以创新者可以利用它进行资金周转,获取高额利润,充分利用自己的无形 财产权可以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有利地位。另一方面,创新者可以通过生产、

5、销售其所有知识 产权的产品或者通过转让、许可取得收益,可以对技术创新中所付出的智力劳动、物质消耗 及所谓的风险进行补偿,进而获取高额利润,从而可以转化为促进下一轮技术创新的资金投 入,进入良性循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包括对他人 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当前,很多企业既不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重视保护他人的知识 产权,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进行保护,直接导致重大损失;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进行保护,不 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一一如我国刑法就专章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而且还会因侵权而必须 付出沉重的代价一一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在逐步增长。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

6、薄弱 主要表现在: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始、实施、应用阶段无完整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措施,举个 简单的例子,如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不是先去申请专利,寻求法律保护,而是先进行成果鉴 定、发表论文、公开成果,造成新颖性的丧失,失去了申请专利的大好时机。大部分企业领导 人的专利意识淡薄,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估计不够,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 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往往比较重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重视企业的有 形资产,反而忽略了比资金、设备更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搞技术创新,进行产品开发要投入资金、人力和设备,高技术开发更需要有高投入和承 担高风险。因此,只有申请专利保护,才能享有对自己的

7、技术创新成果的独占权,实现知识 产权保护。当技术创新成果或新产品开发进行到形成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时,就应及时申请专 利,并取得专利证书,只有在这时,专利的主体才具有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如哈尔滨中药 二厂曾研制开发出一种好药消咳喘,很畅销,但由于没有申请专利保护,在不到2a的时间 内,全国就冒出20多家与该成果完全相同的产品,致使该厂曾经供不应求的消咳喘,大量 积压,销售量、利润大幅度下降。沉痛的教训使该厂认识到了专利保护对一个产品、一个企 业的重要性,后来该厂与省中医研究院联合开发了“双黄连粉针剂”,并申请了专利,产品 投放市场后,没有一家仿冒,销售量连年大幅度增长。由此可以看到,正是这种新产品

8、取得 知识产权以后,才能起到对市场的垄断作用,不仅很快收回研制开发产品的全部投入,而且 还获得比投入大得多的丰厚回报,用以进行下一步的技术创新,促使技术创新活动形成良性 循环。如果是独创性较高的技术创新成果,除应申请基本专利外,还应对围绕基本专利技术 的相关技术申请一系列的相关专利,以形成专利网。如一项产品专利是基本的,那么对该产 品的加工工艺、制造该产品的新材料、生产该产品的专用设备等都应申请专利保护,形成专 利保护网,这就是专利网战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从企业层面上讲,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包括对知识产权保护机 构的设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投入,如人、财、物的投入等。目前,国内许多企业

9、对于知 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处于松散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无制度、无机构、无经费的现象严重,知识 产权管理不能有效地贯穿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更谈不上灵活地运用知识产权 战略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如果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那不仅很难禁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很难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利益,而且更难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去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并通过技术创 新去取得更多知识产权,并以此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模糊。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新技术、新知识会不断涌现,知识产权 的新类别也相继出现,使得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日益多元化,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 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

10、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 而很多企业对此认识不足,认为知识产权仅仅是专利等工业产权,而对服务、品牌、外观设计、 企业形象等知识产权特征认识不足,未将其纳入应用的保护范围,以至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 失。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熟悉和掌握与知识经济发 展要求相适应的管理理念、经营理念和竞争手段是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首要前提。总 而言之,要在企业上下形成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己任,以不侵犯知识产权为荣的价值观,创造尊 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专利制度从法律上确定了获得专利的技术创新成果是商品是财产的地位,其权利人依法 享有知识产权,同有形财产一样。专利权人

11、的无形财产权不容侵犯,专利法第六十条规 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 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规定了出现侵权纠纷的处理途径有两 个,一个是行政处理,法律赋予了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纠纷的行政职能,这种行政处理程 序简单,灵活,结案快,费用低,特别适合中国国情;再一个途径就是司法保护,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专利保护给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的独占权,当这个权利受到侵犯时,专利 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专利权不受侵犯。应当注意,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 效为2a,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2、如果超过了时 效,专利权人就会丧失胜诉权。建章立制、加大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个人认为可以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面对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布下 的“专利地雷”,企业应当未雨绸缪,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新技术、新产 品的开发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做到知己知彼,改变闭门造车和只重市场不重产权 的局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对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点领域和产生 的结果做好预警分析,防止出现落入他人设下的专利陷阱。同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和 利用能力,运用好专利地图和专利池等工具。建立技

13、术-专利-标准三结合的保护机制。企业可通过研发技术、申请专利、制定标准,使专 利成基本专利,进而推动标准的广泛实施,向采用自己标准的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成为技术 和专利的专业生产基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已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 国际竞争的新游戏规则。加入知识产权联盟,强化维权效果。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和侵权现象的多样化与严重化, 仅靠单个企业的力量维权效果不佳。因此,联合相关权利人组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 盟,以团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国的一些行业或地区 也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联盟或协会,如2000年11月成立“中国3G知识产权联盟” ,200

14、3 年11月21日由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无锡等16个城市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一批 企业如华为、中兴、广钢、韶钢、茂名石化、广州石化、TCL、创维、康佳、美的等联手在 广东成立了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同年汕头市成立专利保护协会等等。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扩展保护范围。目前,许多国家都在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产权 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南非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 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颁发的基因专利,不仅有 完整的生化、生物学、遗传学方面功能证据的新基因,而且还包括功能尚不明确的DNA序列。 目前,美国还通过进一步放宽可专利的范围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类。我国企业也可以借 鉴国外思路,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建立基于自身优势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为此,企业 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的发展趋势,顺潮流而上。总之,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利 保护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求得自主生存、自主发展,成为竞争中的 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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