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荒山荒沟承包经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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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关于荒山荒沟承包经营合同书关于荒山荒沟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 乙方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费总计 元(大写)。 合同签字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 元。待乡镇人

2、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

3、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

4、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一条:在承包年限内,如果承包标的物被征为国有,乙方无论是通过议价还是竟拍取得承包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补偿金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

5、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

6、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瑞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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