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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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学院专职辅导员。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效与岗位工作量相结合;(三)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四)学生测评、系考评、学院考核相结合。第四条考核内容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能主要包括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勤”主要包括在岗在位情况、工作落

2、实情况、会议出席情况等;“绩主要包括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实际工作业绩、育人成效等;“廉”主要指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自律。考核标准详见XX师范大学XX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考核结果等级及各等级比例按照学院当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考核组织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委副书记为组长,务工作部(含院监察与审计中心)、教务部、学生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校区管理办公室(安全事务部)、院团委负责人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事务部。各系成立以系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系辅导员考核工作。第六条考核程序辅导员每学年考

3、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考核分两个阶段:一是对全体辅导员进行考核,在辅导员本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学生测评、系和学院职能部门考核的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全面、集中的考核。二是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具体程序如下:(一)辅导员总结。辅导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进行工作总结,填写XX大学XX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二)学生测评(20%)。系总支组织被考核辅导员所带年级的学生登入学院教务系统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学生测评分值二满意率XIOOo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展学生线上测评的,可自行下载测评纸质问卷进行线下测评,测评人数仍需覆盖所

4、带年级学生总数,线下测评的需由辅导员本人在学生测评开始之前提出申请,经系总支同意后报学生事务部审批。(三)系考核(60%)。系总支根据被考核辅导员本学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按照XX师范大学XX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进行量化考评评分。(四)学院职能部门考核(20%)。学生事务部、院团委根据辅导员平时完成学院布置工作任务的情况、出席学习与工作会议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和工作特色等,对辅导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五)系总支按照学生测评、系考核和学院职能部门考核的成绩,结合所占权重比例测算出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对于本学年第二学期因特殊情况未带学生

5、的辅导员,考核时不进行学生测评,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算后的系考核成绩+折算后的职能部门考核成绩)(六)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做出书面说明,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审议。(七)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辅导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在考核结束后,将全体辅导员考核的结果反馈给各系,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七条考核结果的认定与使用(一)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1. 在学生中散布违反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影响安定团结言论的;2. 违纪违规,受到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

6、留的;3. 违背师德规范,学生反响强烈的;4. 玩忽职守,处事不公,贻误工作,造成所带年级或班级出现聚集事件或学生伤害事件,或使已发聚集事件或学生伤害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的;5. 学生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60%,或工作不到位,所带年级或班级管理混乱,学生违规违纪现象频发的;6. 在学生评先评优、学生干部安排、发展员和学生奖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 不安心本职工作,在社会上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二)学生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可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因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所带学生出现3人次及以上集体违纪、违法行为并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并不得评定为良好以上等级,并不得参评当年度各类荣誉。(三)辅导员的考核情况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作为辅导员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为优秀的辅导员,学院在职务聘任、奖励、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第八条 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包含该级别。第九条本办法由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各系可在本办法原则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制定考核细则。细则制定时应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系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生事务部备案。第一条 本办法自2020-2021学年起施行。原XX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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