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73226514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建设投资的最后把关程序,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是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最后检阅。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结算工作的管理, 统一竣工结算的程序、 格式, 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工程结算一般按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经营部进行结算汇总。第二条 工程结算的条件:1、工程验收合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质量监督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3、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已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2、,并取得城建档案移交书。第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程序1、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有关资料按第四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2、监理公司及现场负责人应对承包单位所报工程量及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对合同内、合同外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与签字确认;3、工程部负责接收工程结算资料,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检查相关资料签章是否齐全;如资料不齐,应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然后移交经营部;4、经营部对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结算初审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送审计部门进行终审;5、结算终审造价审定表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6、经营部将结算终审造价,报公

3、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决算依据。第四条 工程结算应提交材料(一式二份)1、合同文件(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施工许可证、计划批文、其它) ;2、工程结算资料及电子文档,其构成为:( 1 )合同工程量清单结算造价计算书及电子文档;( 2)工程变更、现场变更签证造价(一单一算)计算书及电子文档;( 3 )新增工程造价计算书及电子文档;( 4 )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 5 )竣工图(经甲方、乙方、监理签字盖章) ;( 6 )设计变更图纸、变更令(设计单位、甲方签字盖章) ;( 7 )增

4、加工程签证单、工程洽商单、工程联系单(甲、乙方、监理 签字盖章) ;( 8 )工程开、竣工报告(甲、乙方、监理签字盖章)9)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 10)竣工验收证明书(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11)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检验、监督报告;( 12)中间计量资料;( 13)审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归档资料。第五条 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两份;3、结算书要求使用现行计算机软件程序编制(设备结算除外)。纸张大小统一按A4 规格执行;4、封面统一参照中昊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

5、结算书规定格式制定,必须明确填写工程工号及合同号,其内容应与合同中内容相一致,书写须规范、整洁。报送的结算书封面必须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均应签字,必须装订成册;5、结算书须附有编制说明,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图纸依据、部分需加以说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执行定额及地区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及依据。6、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及时按中昊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结算时提供原件才予以确认;7、工程变更单必须编号、归类。第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的现场工程师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各项已完工程的结算,配合经营部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第七条

6、有关单位造价编审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如实编审工程结算。对有意虚报、瞒报或高估冒算的行为将记入相应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第八条 施工单位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报送结算,经营部应对施工单位发催报书面通知; 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不报送结算的 (一般规定期限为 56日历天) ,我部有权按已有资料办理结算。第九条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经送到经营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补报,在特殊情况下补报需说明原因,经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部长同意。第十条材料结算单甲供材料结算单由施工单位与供应部门、工程管理部共同办理;若工程为乙供材料,需提供由工程部签发的未领材料证明单。第十一条结算书的分送审批后的结算书送财务部一份,归档一份,经办人自留一份,返施工单位一式二份。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经营部。2010-2-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