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创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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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创新创业工作意见为实现在全市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区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一)支持对象:在我区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以及在我区范围的各类专利申请人。(二)支持方式:1 .对新获得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2 .企业及个人每申请一件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分别奖励400元、500元、1000元;获得授权的分别奖励400元、500元、XX元。3 .积极推动企业与省属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作,每年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且技术转让费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

2、按转让费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4 .资助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每年选出10-20个科技含量比较高的科技创新项目纳入计划跟踪管理,分别资助项目资金2万元。5 .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和高校院所合作建设技术研发机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达到国家、省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2万元。6 .获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的,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件奖励0.5万元。二、支持项目的评选要求1 .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的认定以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认定出具的相关的文件为准。2 .对专利权人的认定,以专利受

3、理通知书和授权证书为准。3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资助,必须要有合作协议和转让费的支出,对单个项目转让费超过20万元的合作项目实行资助,资助金额直接奖励给区内合作企业。4 .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成立由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参加的项目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年初由企业将计划项目上报区科技局,经评审小组评选出质量较高的计划项目给予立项资助。立项时拨付资助资金的50%,结题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5 .企业研发平台的资助。以国家、省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的文件为准。6 .同一项目在区内不重复奖励资助,对资助的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按照有关程序追回资助资金,且两年内不再给予项目

4、资金支持。7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必须要有一定量的研发投入,达到标准的优先考虑。企业年销售在5000万元以下的研发投入要占销售额的6%,5000万元到5亿元的研发投入要占销售额的4%,2亿元以上的研发投入要占销售额的3%。三、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1 .科技创新资金由区财政局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由区科技局安排使用。XX年度安排100万元,今后每年按区财政收入的增幅逐年递增。2 .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服务,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的拔付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 .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奖励使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本意见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区政府XX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机构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同时废止。THANKS谢谢您的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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