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联络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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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锋区人民法院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搭建与社 会各界及中小型企业、社会团体良性互动的沟通平台,及时 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 通工作的意见及省高院“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整体 意见的要求,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便民诉 讼联络员制度。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 法”三项重点工作,解决基层群众诉讼难问题,及时化解矛 盾,在全区建立 8 个便民诉讼服务站的基础上,通过向全社 会聘请便民诉讼联络员,形成以人民法院中心,便民诉讼服 务站、便民诉讼联络员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 “网络”,

2、实现司法为民、利民、惠民的宗旨目标。二、实现目标 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将使我院通过便民诉讼联 络员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辖区群众在想什么,群众需要什 么,群众面临什么法律问题或困难,特别是企业对司法的需 求,从而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的放矢、及时、有效 地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企业和辖区群众能够 通过便民诉讼联络员,更好地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 院。三、便民诉讼联络员基本条件便民诉讼联络员由企业、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群众 推荐,我院审核,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工作责任心强、在 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村支 书、社区书记、村委主任、社区主任、调解员、

3、治保主任等 人担任。四、诉讼联络员工作职责 我院通过统一制作“便民诉讼联系卡” ,使群众可以通 过卡上的联系电话直接向便民诉讼联络员了解情况或反映 问题,便民诉讼联络员对调解不成的民事纷争,能及时向我 院反映。同时要求便民诉讼联络员经常主动进村入户,向群 众宣传法律,提供法律咨询,当好群众与法院之间联系的纽 带和桥梁。1 、负责收集本区域的群众诉求,通过法制宣传引导当 事人理性诉讼;2、依托诉讼联络信息平台做好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 通反馈工作,促进民意沟通;3、帮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和提供证据、线 索;4、开展诉外调解工作,参与审前调解、诉讼调解等工 作;5、协助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和突发

4、事件的处理工作;6、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司法职责。7、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信息,随时反 馈,为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依据,当 好“信息员” ;积极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向社会公众宣传法 律、普及法律,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当好“宣传员” 对法官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的纪律、作风和公正程度等方面进 行监督,当好“监督员” 。五、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工作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3、严守工作秘密,全心全意为法院和当事人服务;4、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六、法官与便民诉讼联络员的日常工作管理1、建立法官与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信息网络机制,实现法 官与便民

5、诉讼联络员的日常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对接,及时发 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2、建立联席研讨会机制。由法院负责定期召开研讨会, 了解社情民意,共同研究辖区的涉诉涉法问题,及时提出司 法对策。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涉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了 解企业的司法需求。3、建立培训指导机制。结合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确定专 题,由法院负责定期对诉讼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专题 辅导、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举办论坛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促进提升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履职能力。4、建立庭审观摩机制。定期组织诉讼联络员旁听相关类 型案件的公开审理情况,充分发挥庭审观摩活动的教育和指 引功能。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协

6、调机制。负责企业的诉讼联络员 要及时向法院汇报企业发展形势、重点支柱行业法律风险状 况、重大涉企案件防范处置等情况, 要主动工作、 积极作为6、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由联络员协助法院对已审结 的进行跟踪回访,反馈案件社会评价,了解相关司法需求, 帮助完善管理措施。7、建立司法建议机制。定期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汇总, 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防范建议。8、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为诉讼联络员建立工作档案,实 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优秀诉讼联络员评选活动,给予 一定奖励;对履职不积极或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及时发出 建议予以换聘。9、法院对诉讼联络员提供的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人民 法院工作人员泄密导致诉讼联络员受到侵害的,法院及相关 人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处理。七、机构设置为了将此项制度落实到人,实施到位,我院设立便民诉 讼联络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杨兴义担任,各党组成员为 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便民诉讼联络员办公室,由副 院长李向忠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研究室为成员单位,由 便民诉讼联络员办公室负责诉讼联络员日常工作。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二 O 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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