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72375481 上传时间:2023-07-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包括电缆)检修或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用电压相适应的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时必须事先检查巷道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准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及时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2.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非专职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备。4.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有监护人员现场监护。5.电缆管理:(1)井下电缆要有明显标志。(2)电缆同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符合

2、电器性能的矿用防爆设备。(3)热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方可使用。(4)严禁井下电缆线路中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5)电缆应悬挂整齐,并有一定高度,符合规定。6.不用的电缆应及时拆除、回收。7.更换支架时,必须保护电缆不受机械力破坏。8.送电和停电(1)使用工作票制度,凡井下停电,检修必须有专人负责。(2)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井下需全部停电检修,必须报矿调度室,在得到许可证后方准停电工作。(3)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专人监护。(4)执行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9.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装接地线;(4)挂标示牌。10.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不失爆。11.收尾工作:(1)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2)整理电缆。(3)向班组长,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4)整理好工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