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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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发布日期:2016-01-18 作者:为加强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35号)和绍兴市柯桥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 于印发 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绍柯“低小散”整治办2015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 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 2015年12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 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区政府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全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按照“条块结 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 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各类突出隐患,有效改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条件, 坚决杜 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平安柯桥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 发展。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底数,做到发现 一批、整改一批、停租一批,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长效机制;出租房东和租住人员 安全意识明

3、显提高,居住环境有效提升;结合“三改一拆”,明晰居住出租房屋 产权属性,为今后流动人口 “分级化管理、差异化服务”打好基础。三、整治重点第一类:未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的小区车库、车棚、地下储藏室等出租供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二类:设置在“三合一”企业(场所)内,或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 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房屋(含宿舍)。第三类:采用木板、塑料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居住 出租房屋或可以视为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中发现存在 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第四类:存在用电和建筑安全隐患问题的居住出租房屋。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全街道居住出租

4、房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洪江、党工委委员派出所长鲍一峰任组长, 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王国昌、派出所副所长毛维江任副组长,街道派出所、城建 办、国土所、安监站、城监中队、流管所、区供水公司城区分公司、柯桥城郊供 电所等相关单位(办公室)和各村(居)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在湖塘派出所,由派出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派出所:牵头负责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突出安全隐患问题

5、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派出所配合各村(居)排查居住出租房屋和“三 合一”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阻碍(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流管所:负责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协助公安机 关与出租房东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落实出租房东和租住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城建办:配合整治居住出租房屋内群租、车库(储藏室)出租住人、经鉴定不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房屋出租住人等行为; 督促燃气企业整治出租房屋内使 用瓶装液化气、擅自改装燃气管道等现象。国土所:负责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性质出租房屋的权属确定工作

6、,配合各村(居)明晰农村居住出租房屋有无合法产权等问题;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安监站: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依法 严厉打击生产、存储、经营和居住房屋(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城监中队:配合各村(居)排查整治占用防火间距、登高操作场地、疏散 通道等违法建筑,协调拆违工作。区供水公司城区分公司、柯桥城郊供电所:负责保障灭火抢险救援的消防用电、用水;开展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配合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 状况的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依 法停止供电、供水。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至201

7、5年8月底)。组织召开全街道居住出租房 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标准, 加强人员培训,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街道整治办、各村(居)要设立投诉举 报电话,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整治声势,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 解、支持和参与,积极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排查摸底阶段(至2015年9月底)。各村(居)要集中时间、集 中力量,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的地毯式排查,认真填写出租房屋 摸排登记表,做到户数(间数)底数清楚、权属明晰,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扫清盲点、列清问题

8、。通过边排查边整改,与出租房东逐一签订治安(消防)责 任书,落实出租房东和租住人员消防安全责任; 对发现的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 逐户填写停租整改通知书,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三)集中整治阶段(至2015年11月底)。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列出整改清单,按照“由大到小、先难后易、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原则,列出 计划进度,逐户逐间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要以户为单位建立电子 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出租房屋摸排登记表、停租整改通知书、整改复 查意见书及整改前、后照片等。整治措施如下:1 .属于“整治重点”第一类情形的,由街道办事处下发停止(出租、 居住)通知书告知房东立即停止出租

9、、并对居住的流动人口发放告知书进 行劝离,未停止出租的,采取断电、断水等强制措施。2 .属于“整治重点”第二类情形的,由街道办事处下发停止(出租4居住)通知书告知业主停止供人居住、并对居住人员发放告知书进行劝离, 仍居住的,采取断电、断水等强制措施,并报公安机关对业主作出行政处罚。3 .属于“整治重点”第三类情形的,由街道办事处下发停租整改通知 书告知房东整改到位后方可出租,未整改到位仍继续出租的,采取断电、断水 等强制措施,并报公安机关对房东作出行政处罚。4 .属于“整治重点”第四类情形的,由街道办事处下发停租整改通知 书告知房东整改到位后方可出租,未整改到位仍继续出租的,采取断电、断水 等

10、强制措施,并报建设、电力等部门对房东作出行政处罚。5 .属于堵塞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隔的违法建筑等其他情形的,要结合“三改一拆”总体部署,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拆除。(四)考核验收阶段(至2015年12月底)。12月10日前,各村(居)要对列出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评, 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要总结整治 工作经验,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12月中旬起,街道整治办将对各村(居)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随机抽检出租房屋,抽查重点是治 安(消防)责任状是否签订、租房权属是否明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考核 结果报党工委办事处,并在全街道面上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各村(居)岗位目标 责任

11、制考核。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是有效遏制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客观要 求,也是推进平安柯桥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领导,强 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领导,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联合执法 等工作。各有关办公室(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按照“全 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

12、,建立安全隐患抄告处理机制和执 法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居住出租房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倒查后发 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信息登记管理情况,探索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监 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 宣传力度。要深入村居、企业、学校等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报警、 疏散、逃生、自救常识;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 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街道整治办和

13、各职能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全面掌握进度,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 整治工作,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同时,整治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 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村(居)要及时把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街道整治办。排查摸底阶段起,每月9日、24日上报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12月8日前 上报工作总结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电子档案。附件1.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2 .出租房屋摸排登记表3 .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4 .停租整改通知书5 .整改复查意见书6 .告知书湖塘街道办事处2015年9月14日抄送

14、:区公安局、区流管局发: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街道党政办2015年9月14日印发附件1: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专项填报单位:报时间:年村(居)登记出租房屋摸排安全隐患安全共计(间)有合法产权(间)无合法产权(间)共计(处)消防安全隐患(处)建筑安全隐患(处)共计(间)车库车棚(间)附件2:出租房屋摸排登记表湖塘街道 村(居)出租房地址房东姓名联系方式居民身份证号房东户籍地址一房东姓名联系方式居民身份证号二房东户籍地址房屋权证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其 他村(居)负责人:驻村指导日期:村(居)民警:外口专管员:附件3: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N O.你(单位)位于的房屋因: 属于未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的车库、车棚、地下储藏室等房屋; 属于设置在“三合一”企业(场所)内的房屋; 属于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房屋;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情形的。现依法通知你(单位)立即予以停止出租(居住),否则将依法处理。湖塘街道办事处年 月 日 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存根)NO. 你(单位)位的房屋因: 属于未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的车库、车棚、地下储藏室等房屋; 属于设置在“三合一”企业(场所)内的房屋; 属于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房屋;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情形的。现依法通知你(单位)立即予以停止出租(居住),否则将依法处理。湖塘街道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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