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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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里洛山井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河里洛山井2017-2-23 / 目 录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1二、应急值守制度7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8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10五、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1六、应急演练制度12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14八、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15九、应急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16十、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4一、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三级: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按事故的类型具体划分如下: 2.顶板事故 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造成

2、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级预警: (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以上;(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为III级非人身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级预警: (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以上;(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为II 级非人身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级预警: (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3

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级非人身伤亡事故。3.井下水灾事故 按照水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 (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一个采区安全,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矿井安全,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4.煤尘爆炸事故 按照煤尘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

4、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 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5.井下火灾事故 按照井下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

5、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6.瓦斯爆炸事故 按照瓦斯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

6、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7.瓦斯超限事故 按瓦斯超限浓度,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 级预警、II 级预警。1)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高于1%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III级预警由通风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2)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趋近于3%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II级预警并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由通风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3)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高于3%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级预警并立即启动瓦斯超限应急处理预案。

7、 8.井下运输事故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 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 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9.矿井提升事故 根据可能出现的提升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8、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1)过卷较大,其他装置未动作; (2)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 预警(1)过卷较大,但其他装置未动作; (2)发生断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1)发生断绳的提升事故; (2)过卷严重,造成钢丝绳断丝超限或严重变形或断绳; (3)井筒变形严重,造成或可能造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0.矿井供用电事故 根据可能出现的供用电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经济损失,结合本矿防灾、抗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

9、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 预警: 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造成或可能造成12 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1)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同时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全矿停电; (2)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1.雷电事故 根据可能出现的雷电事故大小,

10、结合本矿防灾、抗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 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 (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1)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 (2)其他故障造成井下失电,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1)6000V母线段遭受雷击故障,导致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失电;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同时

11、遭受雷击故障失电; (2)其他雷击故障导致全矿处于停电状态; (3)井下中央变电所、主副井绞车房、通风机房失电短时间内不能及时恢复,可能会造成但无法及时修复,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2.主要通风机事故 根据可能出现的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 预警。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小时,启动III预警。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0 小时,启动II预警。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24小时,启动I预警。 13.灾害性天气事故 根据矿井灾害天气的严重

12、程度和危害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 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1)降雨频繁发生,地面积水量大,可能危及井口。(2)雷雨交替,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将近矿井井口标高(+140.42m)时,红水河水位较高时。(4)暴风雨、暴风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地面积水量大,可能造成井口倒灌。(2)雷雨交替,造成供电、通讯系统故障,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

13、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将近矿井井口标高(+140.42m)时,红水河水位达到警戒位置时。(4)暴风雨、暴风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且来势突然、猛烈,地面积水量大,成井口倒灌。(2)雷雨交替,造成供电、通讯系统受损,严重危及地面生活,井上下供电、通讯系统、安全生产等。 (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临界或高于矿井井口标高(+140.42m)危及矿井安全时。(4)暴风雨、暴风雪,严重危及地面生活,井上下供电、通讯系统、安全生产等。 14.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

14、析,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无线电或矿程控电话等通讯设备第一时间发布到井上下各个工作地点,防止事故扩大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时间不能及时沟通。 15.预警响应 发出事故预警后必须有相应级别的响应,即: III级响应: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请求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启动河里洛山井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II 级响应: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矿长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I级响应:由矿长负责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

15、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请求公司、地方安全管理委员会救助。 16.责任追究与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 应急值守制度1.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2.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3.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1)坚持矿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应急管理动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2)值班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值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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