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70859992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67.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增值税抵扣最新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一、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 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自 2009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 或者自制( 包

2、括改扩建、安装) 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 1 月 1 日以后 (含 )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 1 月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自 2013年 8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不得抵扣的范围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所以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 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 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 非正常损

4、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 上述 4 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摘录的关于进项抵扣的一些问答:问:外购建筑涂料用于房屋在建工程的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

6、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根据以上规定,企业购买建筑涂料用于房屋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问:购买用于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属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问:外贸企业既有出口业务也有内销业务,购买的电脑等办公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 )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 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 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即只有专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外贸企业购买的办公设备既用于出口也用于内销业务,可以按规定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