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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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授 课 提 纲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12月7日联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共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等内容。现结合以上内容,给各位同仁讲授以下几个课题:1、建设工程监理概述1.1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工程建设监理在国外一般称为工程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解释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

2、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又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前言的解释为:“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文件、法律法规作出具体说明)1.2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过程(1)酝酿阶段(1979-1988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前十年,即1988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字142号文)之前,这个时期实际上是监理制度产生的酝酿阶段。在这个阶段发生的以下情况,迫使我们涉足建设监理制

3、度。我国建筑队伍开始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接触到了国际通行的建设监理,了解到了建设监理国外的基本做法和相关的法规和惯例。在国际承包市场上不了解、不投入建设监理之中不行。我国逐步扩大引进外资和外国承包队伍。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把实施监理作为贷款的先决条件(用1984年“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1986年的西安三元一级公路工程、1987年的京津圹高速公路工程为例加以说明),并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FEDERATTON INTERNATIONALEDES INGENIEURS CONSEILS的缩写,中文音译为菲迪克)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即

4、菲迪克条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和第三方监理制。FIDIC合同条件经卢谦教授于1986年将红皮书1977年第三版翻译成中文,何伯森教授组织翻译了红皮书1987年第四版的应用指南。这些FIDIC(菲迪克)文献的中文本为我国以菲迪克合同条件为基本模式的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招投标制的实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作为中国咨询监理方面的代表参加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2)建设监理的试点阶段(1988-1992年)建设部在1988年11月12日提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二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全国

5、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单位。(3)建设监理的稳定发展阶段(1993-1995年)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在全国每一个城市至少成立一个监理公司和至少实施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为把建设监理推广到全国打下良好的基础。(4)建设监理的全国推广阶段(1996-现在)1995年12月15日由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广,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建筑法及以后几年又陆续颁布了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标志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

6、理制一样得到了肯定,并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将建设监理推向新的高潮。1.3建设工程监理的特性根据建筑法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和监理规范1.0.5条“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有以下特性:(1)服务性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有偿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授于他的权力,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水平的监督管理服务,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具体执行者。(2)独

7、立性我国有关法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依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版的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明确指出,监理单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聘于建设单位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应当“根据合同进行”,同时,要求“相对于承包商、制造商、供应商,必须保持其行为的独立性,不得从他们那里接受任何形式的好处,而使它的决定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或不利于他行使委托人赋于它的职责”。按照独立性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合同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监理,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

8、其他利益关系。在监理过程中,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科学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但不能越权、侵权,(如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只有建议权,无决策权)(3)公正性监理方不仅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管理服务的一方,还应当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公正的第三方,既要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又要保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公正性也是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FIDIC道德准则规定的监理工作纪律与道德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中的职业道德守则的第一条规定:“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工作纪律第3条规定“坚持公正的立场,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9、FIDIC道德准则(1991年慕尼里会议批准)第7条规定:“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合同的规定和精神(依法、依规);考虑到发生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倾听双方的意见,而不是一味听从某一方的意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一碗水端平”(客观公正)。(4)科学性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报务,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科学的准则。监理单位属智力密集型组织,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都必须有相当学历,并具有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的经验,精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经权威机构考核合格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证书,方能取得从业资格(以德国柏林

10、某咨询公司咨询工程师为例,需土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十年经历)。我国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与注册作了类似的规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就需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经评聘的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满三年,或评聘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此,监理工程师是依靠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进行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承担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都是社会化、专业化的单位,这些单位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更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是无法对被监理的企业进行较好的监督和管理的。按照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性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有足够数量的业务素

11、质合格的监理师;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要掌握先进的监理论和方法;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有现代化的监理手段。处理问题,要用“数据说话”、“用书面文字说话”、“用事实说话”,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监理。2、工程项目监理结构和监理人员职责2.1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而按合同项目设立的临时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结合工程特点、规模、难易程度、建设单位组织管理模式即承发包模式,市政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常采用一级和二级监理模式。一级监理模式,即总监办或监理部适用于中、小型工程项目,一般采用直线制监理形式,

12、总监理工程师(决策层,应是业务和技能上的全能式人扬),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协调层或执行层)负责各自专项的目标控制,具体领导现场监理员、见证员(操作层或作业层)的监理工作。二级监理模式即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办适用于大工程项目,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一般采用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生米大桥建设组织管理模式采用平行承发包模式,将施工任务考虑规模、结构专业、市场等因素进行分解并分类综合后分标段发包给若干个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二级监理机构的设置则恰好与之相适应。生米大桥监理机构图如下:总 监1人中心试验室合同管理、计量监理工程师测

13、量监理工程师2人试验监理工程师2人6-8人2人5人专家组第四合同段驻地办副总监1人5人技术室综合室4人4人第三合同段驻地办第二合同段驻地办第一合同段驻地办10-12人5-6人4-6人6-8人总工程师生米大桥二级监理机构图2.2监理人员的职责2.2.1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

14、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监理经营责任转让监理业务等(擅自开业、超越范围、故意损害他人利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2.2监理人员的职责(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节监理人员的职责规定(自己看)。(2)生米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中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的表述(简述)。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在监理规划中应有

15、全面、具体的描述,这里只作简单表述)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表述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要根据建设单位(业主)的授权,在委托监理合同中予以明确。简单地说,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简称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并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进行阶段、完工验收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共四个阶段来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章“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和第6章“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中有明确规定,请各位认真看一看。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可归纳如下:(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2)审核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报建设单位批准。(3)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4)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5)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执行施工合同和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和争议。(6)审核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清单及所列规格、技术性能与质量。(7)审查批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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