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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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关于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财会8868号失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第三章投入资本的核算第四章货币资金、短期借款和往来款项的核算第五章材料物资的核算第六章长期投资和长期负债的核算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核算第八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核算第九章成本和费用的核算第十章结算和利润的核算第十一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十二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经济核算,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1经国家批准成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技术服务的对外承

2、包公司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包括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公司(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以总公司(总包单位)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签订合同,办理价款结算,对内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执行国家规定的对外承包企业财务制度,并向总公司交纳管理费的国内分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国内公司);2各公司驻外机构、分公司、经理部、办事处、代表处及项目组(以下简称国外公司);3国内公司和国外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所属从事房地产业、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多种经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位。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制度

3、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四、国内公司可以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补充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制度作具体补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国外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和上级的补充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及所属项目组适用的会计制度,并报国内公司备案。五、有向其他单位投资的企业,其投出的资金和分得的利润,应列入企业的汇总会计报表。对于接受企业投资的单位,如果是国内单位,应按照不同行业,执行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如果是国外单位,按当地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二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六、企业应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

4、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参与经营决策,做好财务会计工作。不能设置独立财务会计机构的项目组,必须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大、中型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领导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总会计师应由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外公司还应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税法规定计算和交纳税金。八、本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外国政府对会计年度另有规定的,国外公司应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但对国内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执行本制度规定的会计年

5、度。九、企业应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记帐。十、国内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国外公司以当地币为记帐本位币。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其他外币如美元为记帐本位币。对于记帐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收支业务,或以其他货币进行结算的往来款项,除用原币登记其实际发生的数字外,还应折合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十一、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十二、企业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益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都不应作为本期的

6、收益和费用处理。十三、企业的收益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一致。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登记入帐,不得脱节,不得提前或延后。十四、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实际成本核算,市价发生变动,一般不调整帐面价值。但国外公司在年度终了时,对于市价低于帐面实际成本的库存材料物资,也可以按市价调整帐面实际成本。十五、企业应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为取得本期收益的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十六、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需改变,应报经上级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十七、大、中型企业应积极推

7、行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积累经验,逐步提高。第三章投入资本的核算十八、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无偿拨入供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用的资金,应作为“国家基金”入帐。拨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实际收到数入帐。拨入的外币,应按收到当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入帐。拨入的材料物资,按拨入原价或实际成本入帐。拨入新购建的固定资产,按购建部门确定的价值入帐。拨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减原安装成本)减帐面累计折旧(减原安装成本的折旧)后的帐面净值入帐、或按重置完全价值减估计累计折旧后的重估净值入帐。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免税期间从留用利润中分得的用于发展生产

8、的资金按照规定的比例转作“国家基金”管理的部分,应于年度终了时,按实际转入数入帐。十九、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而收到其他单位投入的资金,应作为“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入帐。投出单位用材料物资或固定资产作价投资的,应按协议确定的价值入帐。二十、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收到企业拨入供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用的资金,应作为“上级拨入资金”,按实际拨入数入帐。二十一、企业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或免税期间留用利润中分得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以及按照规定从成本中提取和国家拨入转作生产发展基金使用的创汇奖励金,应作为“企业发展基金”,于年度终了后按照实际分配数、提取数或拨入数入帐。第四章货币资金、短期借款和往来款

9、项的核算二十二、企业应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下同)开立存款帐户,包括当地币存款帐户(国内公司为人民币存款帐户)、外币存款帐户等。有外汇额度收入的国内公司,还应按照规定开立外汇额度帐户。国内公司的一切收入,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存入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都要通过银行结算。国内公司发生的外汇收支业务,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并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乱用、坐支和套用国家外汇。国外公司的全部外汇收入,除按规定用于当地支出和经总公司核定保留的周转金限额外,其余部门应兑换成自由外汇(如美元等),及时汇回国内。二十三、企业从银行或其他单位借入还款期不到一年的款项,应作为“短期借

10、款”,按照收到借款的日期和金额入帐,并根据规定,支付利息支出。二十四、企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置日记帐逐笔登记。对于包汇额度,应单独设帐登记。二十五、企业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往来款项,应分别不同货币设帐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合同规定延期付款项目的应收合同款,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经严格审查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帐损失,冲减预提的“坏帐准备”。二十六、企业对记帐本位币以外的外币存款、外币借款和以外币结算的往来款项,除登记实际发生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国内公司按

11、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牌价,国外公司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外汇牌价),将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记帐。记帐本位币以外的外币存款、外币借款和以外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加时,按记帐汇率折合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减少时,按帐面汇率折合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因汇率不同而发生的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差额,作为外汇兑换损益处理(简称汇兑损益)。汇兑损益一般应以实现数为准。国内公司按帐面汇率计算的外币存款,外币借款和以外币结算的往来款项的人民币年末帐面余额,经财税部门同意,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年末汇率进行计算和调整。调整后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将外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

12、定。记帐汇率,可以采用当天汇率,也可以采用固定汇率。可以采用每月一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作为全月的固定汇率,也可以采用每年一月一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作为全年的固定汇率。帐面汇率,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计算。不论采用哪种汇率,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如需改变,应报经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第五章材料物资的核算二十七、企业的材料物资,是指库存的、加工中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低值易耗品、生活物资等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和生活用原材料物资,以及对外提供成套设备项目中所需的工艺设备。二十八、各种材料物资应按原价或实际成本记帐。国内采购或国外采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的各种材料物资,按购

13、入原价(包括买价和手续费)入帐。采购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种储运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仓储费、包装费、口岸费、保险费、港口费等)应单独核算,不包括在原价之内。二十九、国内采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的各种材料物资,向国外调拨时,按结算价格(包括材料物资的结算价格和储运费的结算价格)转帐。三十、年度终了时,国外公司库存的主要材料物资,如果由于当地市价下跌,其可变现的净值(估计售价减销售费用)低于帐面实际价值较大的,当地政府规定可以按当地市价或可变现的净值确定其价值的,其差额列为当期损失。但国外公司向国内报送的会计报表仍应按国内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三十一、耗用、销售材料物资的原价或实际成本,可在先进先出、加

14、权平均、后进先出、分批实际等方法中选用一种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如需改变,应按照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三十二、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帐,逐项逐笔登记,加强管理。对于各种在途材料,要随时检查到货情况。逾期未到的,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已经到达尚未验收入库的,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国外公司按工程用料定额采购并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可以按运到工地数计入工程成本。但在工程竣工时,应将剩余的材料物资作价变卖,冲减工程成本。三十三、企业的材料物资应定期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查明

15、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照审批权限报经审查批准,按照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或列作营业外收支。第六章长期投资和长期负债的核算三十四、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应作为“向其他单位投资”,按实际支出数入帐。用现金支付的,应以实际支付数入帐。以材料物资或固定资产作价支付的,应以协议确定的价值入帐。向其他单位投资分得的利润,应作为“其他单位分来的利润”,按实际收入数入帐。向其他单位投资收回时,收回数大于或小于原投资数的差额,应作为投资损益,列作营业外收支处理。三十五、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应作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出数入帐。到期归还债券发生的利息收入,除国库券的利息收入按照规定可作为税后留利处理外,其余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三十六、企业向银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以上)的款项以及按照规定借入的“国际经济合作基金借款”,应作为“长期负债”,按照实际收到款项的日期和金额,分别借款种类和借款货币入帐。借款的利息支出,除用于购建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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