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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法考点提示http:/ 9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着重掌握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修改后的专利法在专利强制实施许可的条件上与TRIPS协议达成了一致,即将后一发明比前一发明先进”修改后一发明比前一发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技术进步件由原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移入专利法。,同时将强制实施许可斩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专利权的保护。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司法救济专利侵权的民副责任、违反专利法的行政、刑事责任。11 为强化保护和与TRIPS一致,修改后地专利法增加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许诺销售其专利产品以及许诺销售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2、规定。此种规定是指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进行一些销售前后推销或促销行为,是使其能将侵权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规定。12 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善意第三人使用、销售侵犯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侵权的例外的规定。修改后的专利法第63条一方面规定善意第三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是分权行为另一方面也规定,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3 关于诉前临时措施。修改后的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天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14 关于专利行政部门职能的
3、规定。应明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省、市、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的工作职能。专利法第57条明确规定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对是否侵权专利进行认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附:专利法修改要点:1 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职能(第3条)对职务发明的界定更为合理;在专利权归属上引入合同优先的原则(第6条)取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权“持有”的规定(第6、8、14、16条)简化转让专利权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合同经登记后即生效,公告不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2 增加了有关许诺销售的规定(第11条)明确对职务发明人应当给予奖励的报酬(
4、第16条)19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专利产品的经营活动,从严管理专利工作队伍(第条第3款、66、67条)删除向外国申请专利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的规定(第20条)明确提出专利国际申请(PCT)的法律依据(第20条)明确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审结申请案件(第21条、46条)与审批程序有关的其他修改:提交外国检索和审查结果资料;专利权生效的日期;无效程序;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讼时效(第23、36、39、40、46、62条)取消撤销程序,简化流程(删去原第41、42、44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和无效与发明一样由法院终审(第46条第3款)将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修改为:后一发明比前一发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重大技术进步,与TRIPS协议相一致;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由实施强制许可的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由实施细则中移入专利法中。(第53条)维护公众利益,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第63条)发挥行政执法优势,理顺专利侵权纠纷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地方专利管理部门有权对是否侵犯专利权进行认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57、59条)增加了关于侵权赔偿额计算的规定(第60条)增加了诉前临时措施(第61条)诉讼时效计算的规定(第6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