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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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范本 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合同1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_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合同2甲方: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青 董事长?住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太平角六路12号?乙方: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杜振增 董事长?住所:中国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第二条 质押之股权?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2、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上述港陆焦化75%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第三条 关于股权质押?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全部质

2、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_年11月23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港陆焦化75%的股权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4、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港陆焦化召开任何董事会,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必须于会后及

3、时提交甲方。?5、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东权利的行使,保证港陆焦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6、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获得港陆焦化的章程、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公司文件。?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之乙方届时应当履行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港陆钢铁因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

4、因上述义务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五条 质押权实现?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2、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第六条 质押权终止?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1、若乙方业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15,000,000元)的股权转让预付

5、款的偿还义务,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3、若主合同约定之主合同生效条款业已全部满足,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在办理主合同约定之港陆焦化75%的股权过户手续之前1个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第七条 保证与承诺?1、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

6、准或授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协议未获得批准或者授权而主张本协议无效。?2、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力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第八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上述本协议之交易标的额之10%的违约金;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7、。?2、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法律的管辖。?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

8、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2、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并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第十一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的生效,亦为本协议项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

9、定的,从其约定。?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5、本协议各方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6、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此页下无正文)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协议书签字页:(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青岛健特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青乙方(盖章):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杜振增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合同3甲方(质权人)

10、:地 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出质人):地 址:身份证号码:因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 的合计 %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出质的股权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 %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名下的的 %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第二条 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

11、程及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第四条 担保期间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

12、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第六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3、。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2)变更公司形式;(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

14、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第九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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