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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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的报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 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2022 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 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 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 “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 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 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 转变”。(一)将

2、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 工作纳入_县 2022 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 24 个指标 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_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 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_2 号)、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_县 2022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_39 号)、_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 20_54 号)、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_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_53 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_县营 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_县营商环境

3、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 案、_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_县公共 服务事项清单、_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 制度文件即将出台。(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截止到 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 会、推进会累计达 18次;其中,5月 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 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_县营商环 境大提升行动方案、_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 月 15 日,对进 _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_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 讨论;(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

4、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 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 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 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等 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 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 6期;(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 11 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 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_分局、水务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

5、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 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六)启动了迎接省 2022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 作。根据5月17日_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 2022年 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 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 7 月 31 日前培 育出贵州省 2022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 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_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 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_电视台 滚动播放省、市、县

6、投资投诉热线。二、工作亮点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 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 2022 年全省 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 78.82分,排名全省 88个县 (自治县、区)第 34位,比 2022年的 53 位上升 19位;全市 8个县(自治 县、区)中排第 5位,比 2022年上升 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 省、市均排名第 1位。三、存在问题(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 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 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主义和

7、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 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 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 致企业“两头跑”现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 项,互相推诿;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 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 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一次性告

8、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 量不高;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 务不透明现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 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 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 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 针对省 2022 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 确牵

9、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 企业难点痛点问题。(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 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 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 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 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 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启动迎接省 2022 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 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 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

10、,集中办理”方式,在 7 月 31 日前 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 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 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 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 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 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 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

11、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 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 际问题。(八)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相应 的政策优惠,享受相同的服务。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和继续培养本地企业 家对家乡的深爱情感,解决更多就业问题。(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_67 号),继 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全力优化 营商环境。(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 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 创新宣传形式,

12、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 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2022 年_月_日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据_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下半年全区优化 营商环境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_187号)精神,结合 7 月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安排,青秀区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 列文件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并制定城区相关实施方案 和细则通过组织学习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我城区制定了_市青 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青秀区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 作方案青秀区住建局开展窗口作风专向整治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区保 留

13、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行动方案等文件,推动城区各项工作落实。二、积极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不断提升优化青秀区营商环境(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1. 开展“放管服”工作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放管 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自治区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全面查找 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难点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更有针 对性地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 1 月,我城区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 各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城 区在“放管服”改革中权力下放、中介机构、违规

14、收费、工商登记、信息共 享、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分析和查找问题原因,逐项整改落 实。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工作。今年 5 月,根据_市 2022 年“放 管服”改革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区及时印发文件,建立月报机制, 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并按照“放管服”文件要 求报送各领域的成功、典型、创新做法,截至 7 月底已报送 12 篇信息。(二)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_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 项的决定(桂政发20_15 号)和关于做好有关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通知(南清审办20_2 号)精神,我城区

15、清审办 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对新增、取消和调整涉及县级的 8 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 核对梳理,涉及的部门(单位)有农林水利局、发改局、安监局及各镇人民 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梳理出新增、取消和调整涉及县级的行政许可事项 共 5 项,其中,涉及县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1 项,涉及县级调整的行政 许可事项2项,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2项。(三)积极落实“五个简化”若干措施根据_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简化” 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_27号),城区住建局进行了取消施工合 同备案,合并办理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 前期条件核查等事项,施工图审查备案承

16、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等整改措 施。(四)开展集中走访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青秀区党委、政府强化城区四家班子领导 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今 年5月至6月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青秀区高质量发展集中走访服务 活动,共走访企业311家,其中房地产企业38家,工业企业16家,建 筑业企业50家,服务业企业7家,商贸业企业193家,基本建设项目7 个。通过走访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改善和提高的共有145家,占走 访服务企业的46.62 %此次走访服务共收集到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和意 见建议76条,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扶持、行政业务、市场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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