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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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总 则第1条 编制目的2008年以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芜湖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指导芜湖市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芜湖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打造三个强省(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要求,特编制芜湖市城市

2、总体规划(20122030年)。第2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强市、统筹城乡、开放合作、和谐发展五大战略,不断推动产业高端化、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全面推进跨江联动、拥江发展,着力建设长江流域最具创新能力的经济文化强市、最为优美和谐的生态园林城市。第3条 规划原则1、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3、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化利用的原则;4、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大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5、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3、。第4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7、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20102015年);8、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9、国家和省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第5条 规划期限近期到2015年,中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X年。第6条 规划层次1、市域即芜湖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

4、、三山区、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和南陵县,总面积约5988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芜湖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无为县二坝镇、汤沟镇和白茆镇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413.37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芜湖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无为县二坝镇和汤沟镇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290.37平方公里。第7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加下划线部分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第8条 批准与实施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是芜湖市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市、县、镇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和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本规划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

5、芜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章 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第一节 城市性质第9条 城市性质国家创新型城市、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安徽省双核城市之一。第10条 城市主要职能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和文化科教旅游中心。第二节 发展目标第11条 发展目标按照国家、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总体部署,努力增强省域核心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将芜湖建设成为长江流域最具创新能力的经济文化强市、最为优美和谐的生态园林城市。第12条 发展指标包括涉及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四个方面,共26项量化指标。(详见附表1)第13条 发展战略1、产业创新升级战略重点提升自主创

6、新和区域型服务功能。将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作为首位产业予以重点培育,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2、城市空间重构战略积极构建宁合芜城市群,加快推进芜马同城化建设。坚持“三个集中”、“两个延伸”、“六个一体化”,着力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好乡村。中心城区坚持组团发展与产城融合理念,跨江联动,实现两岸共同繁荣。3、生态环境优化战略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拥江魅力都市。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才支撑战略,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着力打造“皖江明珠、创新之城”。第三节 城市规模第14条 城镇化战略坚持外延拓展和内涵提升并重的方针,优化空间布局,形成“

7、集聚型城镇空间和开敞型生态空间”的空间利用格局;完善城市功能,有序吸引人口向主城、副城和新市镇集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乡村地区辐射,形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第15条 国家特别政策地区指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其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均不纳入芜湖市域和中心城区统计范围之内,具体要求遵照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第16条 人口规模1、市域近期(2015年)为457万人,中期(2020年)为484万人,远期(2030年)为530万人。2、中心城区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为280万人。第17条 城镇化目标近期(2015年)市域城镇人口30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6.7%;

8、中期(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35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3.3%;远期(2030年)市域城镇人口43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约82%。第18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310.0平方公里,其中含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用地30.0平方公里。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市域城乡体系第19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市域构建“两带两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两带”为北沿江城镇发展带和南沿江城镇发展带。“两轴”为合芜宣城镇发展主轴和滁黄城镇发展次轴。第20条 城乡等级结构规划形成四级城乡等级结构体系(详见附表2)。一级:芜湖主城,即中心城区。二级:无城、湾沚、繁阳和籍山四个副城,为

9、市属四个县城。三级:高沟、襄安、石涧、荻港、六郎、许镇、弋江七个新市镇,另有牛埠、开城、蜀山、严桥、白茆、平铺、陶辛、红杨、三里、何湾、沈巷十一个中心镇。四级:若干个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第21条 城乡职能与规模1、主城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和文化旅游中心,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280万。2、副城是各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产城融合的市域副城,2030年城镇总人口合计达118万。无城: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西部综合型滨水园林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640万。湾沚:皖江城市群机械制造和加工业基地,市域东南部

10、综合型滨水园林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733万。繁阳: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市域西南部综合型山水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430万。籍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南部综合型生态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333万。3、新市镇和中心镇是县域非农产业和城镇人口的重要集聚地,是带动广大乡村地区发展的服务基地。2030年城镇总人口约36.6万。高沟新市镇:以电线电缆和智能电网设备产业为主导,2030年城镇人口约6.0万。襄安新市镇:工贸并举的无为县域西部区域中心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石涧新市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无为县域北部中心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

11、3.0万。荻港新市镇:集新材料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一体的长江沿岸港口型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2.5万。六郎新市镇: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商贸休闲为一体的江南特色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许镇新市镇:以现代科技农业为主导的城乡统筹示范区,南陵县域副中心,2030年城镇人口约5.0万。弋江新市镇:工贸并举的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其它各中心镇要加强生活居住区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限制发展工业集中区。4、2030年芜湖市域农村总人口约95.4万人。第二节 空间管制规划第22条 规划原则1、坚持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制度保障优先的原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维护社会

12、公平,保障公共安全。2、坚持控制和强制并用的原则,优化生态环境,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对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和引导。3、坚持合理保护和适度开发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全面可持续发展。第23条 管制内容强化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控制,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市域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3个大区和15个亚区的控制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管制要求(详见附表3)。第24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1、管制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由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2、管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保护,确需占

13、用的,必须依法批准,并补划等同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第25条 基础设施防护区1、管制内容基础设施防护区包括水利、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设施和各种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护用地。2、管制要求基础设施防护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适当兼容小型配套设施用地之外,禁止擅自改变用地用途,保障各项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第26条 林地保护区1、管制内容林地保护区包括市林业部门组织县(区)林业部门根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所确定的林地,并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2、管制要求根据中

14、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依法进行保护,实行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和差别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和位置相对稳定。第三节 空间利用规划第27条 空间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多中心、组团式、拥江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实现产业合理分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建设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第28条 市域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分布市域形成“主城副城新市镇和中心镇”的城镇空间布局体系。规划市域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详见附表4、附表5)。第29条 重点功能区空间利用引导1、主城(中心城区)形成“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三大主城区,江南城区重点为优化

15、与提升;龙湖新城重点为沿江开发和内陆腹地延伸;江北新城积极加强与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融合相向发展。2、副城无城副城发展方向主要向南、向东;湾沚副城发展方向主要向南、向北;繁阳副城重点向东、向西南发展;籍山副城重点向西、向南发展。第四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第30条 产业体系构建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445”现代产业体系:壮大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旅游五大服务业。大力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努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区域贸易物流中心和区域文化科教旅游中心”。第31条 首位产业培育根据“首位产业、首位扶持”的要求,到2015年,力争将汽车及装备制造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销售收入达5000亿元级的大产业。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基础装备及关键基础件、农业装备、物流设备及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航空修理及配套设备、造船及船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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