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虎门樟木头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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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塘厦/虎门/樟木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4950号东莞市塘厦/虎门/樟木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4950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11月目 录招标邀请函2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3(一)总 则3(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五)评标程序11(六)签订合同17(七)服务费19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20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23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8一、商务技术标291.投标书包号:()302.承诺书包号:()3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包号:()3

2、24.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包号:()335.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包号:()34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号:()357.2011-2014年度投标人受处理情况包号:()37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包号:()389.拟定该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包号:()3910.2009-2014年完成的相关项目一览表包号:()40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号:()4112.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包号:()4213.资格证明文件包号:()43二、价格标4414.开标一览表包号:()4515.详细报价清单包4616.详细报价清单包B4717.详细报价清单包C48招标邀请函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

3、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1.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虎门/樟木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2.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4950号3. 项目预算:包A、包B、包C运营管理单价人民币75.00元/吨。4. 招标内容:包:塘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包:虎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包:樟木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5. 包、包、包项目服务时间:总运营维护期为5年。6. 包、包、包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

4、间):(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05日至2014年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05日至2014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 上午10:30。8.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3) 评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评标室。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

5、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10. 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到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由我公司进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资料注册登记(已通过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带此原件)。11.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12.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包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1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4.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

6、机构查询: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769-22306833发售招标文件)、22306832 传真:0769-22306831网址:http:/ Email: tender_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11月05日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 说明1.1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1.2 招标内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2. 包、包、包合格的投标人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 关于联合投标3.1 多家供应商(原则上限定不超过两家)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2 采购

7、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3 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可累加打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标明为“XX和XX”(列出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

8、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3.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6 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4. 定义及解释4.1 招标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4.2 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4.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4.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4.5 日期:指公历日。4.6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7 招标文

9、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5. 纪律与保密事项5.1 凡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本次招标的其他情况。5.2 开标开始,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更正、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5.3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

10、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5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 保证7.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8. 重要说明8.1 本招标文件有打“”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二

11、)招标文件9. 招标文件构成9.1 要求提供的服务、投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l 招标邀请函l 投标须知l 用户需求l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l 投标文件格式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10.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12、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 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更正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更正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0.4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10.5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

13、至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11. 招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11.1 招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11.2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货物的品牌、型号或为表述名称的需要只能用英文或英文字母表达的,可使用英文或英文字母。12.2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3. 投标文件的构成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 按投标须知规定填写的投标书。(

14、2) 按投标须知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 对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做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货物清单、主要货物参数、质量证明等。14. 投标书14.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书。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及履约能力的资料文件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供货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在供货合同项下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供货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情况表)。(7)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的资历证明、工作履历等文件。(8) 投标人应提供保修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内容细则,维修保养费不列入报价)。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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