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零星委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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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签证、零星委托项目现场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现场签证、零星委托项目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同时也为今后工程结算工作便利,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4.术语和定义现场经济签证:是承包单位在承包范围内或在承包范围外但与本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作,具体指承包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蓝图、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项目内容,其内容包括:a、执行经济合同引起的索赔;b、非承包范围内的上道工序遗留缺陷处理;c、设备缺陷处理;d、

2、材料代用引起的价差;e、监理、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没有施工详图或工程具体内容、数量不确定等情况;f、现场临时用工;g、现场临时用机械;h、合同中规定额外的其他工作费用。临时用工:是在施工现场,由公司直接委托的用于非正常工程实体(施工图范围以外)所需的临时性短期(30天以内)用工,此种用工形式在工程量的统计上不能依据相关定额或者指标计算,主要表现在临时性修、补、挖、装,安全保卫,现场卫生防护,文明施工,临时性物资管理所用等情况。临时用机械:是在施工现场,由公司直接委托的用于非正常工程实体(施工图范围以外)所需的临时性短期(30天以内)用机械,此种用机械形式在工程量的统

3、计上不能依据相关定额或者指标计算,主要表现在临时性道路的修、填、挖,安全保卫,现场卫生防护,文明施工,材料物资临时性用机械等情况。零星委托项目:是公司在施工单位非承包范围内委托的费用在20万元以内的项目。5.具体管理及要求5.1现场经济签证5.1.1现场经济签证管理的范围1、执行经济合同引起的索赔;2、非承包范围内的上道工序遗留缺陷处理;3、设备缺陷处理;4、材料代用引起的价差;5、除承包合同内容外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采取的新特殊技术措施费;6、除承包合同内容外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7、除承包合同内容外非承包商原因,由于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二次倒运、拆除、修正等各项损失费用

4、补偿;8、设计图纸中不包括但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的工程量(指图纸中只定性说明而无工程量的部分);9、现场临时用工10、现场临时用机械11、合同中规定额外的其他工作费用。5.1.2管理要求1、现场经济签证的确认,必须以经济签证单的形式由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进行确认(经济签证单的样式和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后附件)。2、现场经济签证中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律不予计取;如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按照合同要求,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报请监理、公司审批(特殊情况要有专题批准报告);经济签证中涉及经济费用的用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等,由监理和工程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

5、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3、已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4、已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严格审查,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5、工程签证单公司和监理单位的技经部门要保留一份原始批准的签证单,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6、凡涉及经济的有关工程经济签证,必须通知经营管理部参加验收。7、原则上不同项目的工程经济签证,不能签在一份经济签证单内。8、经济签证实施完毕后,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验收,完成闭环工作。9、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设计、公司进行确认,事后不予

6、签证。10、由于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原因更改设计,要对已完的工程量、返工工程量及废弃的设备和装置性材料进行签证,废弃的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由公司收回,或者与施工单位协商作价处理。拆除的设备和装置性材料能够继续使用的,不得进行签证。11、现场实测工程量时,公司必须有2人同时参加。12、对于现场工程量签证手续不全者(签证审批权限规定内所有的签字手签欠缺其中一个人的审核者,视为签证手续不全),在工程结算中一律不予结算。13、签证单所有内容(除签字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5.1.3管理流程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单报请监理单位确认审核报请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运营管理部)确认审核经营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

7、审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5.1.4管理职责及权限划分1、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专责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项目签证的确认与审核,负责本专业现场签证的组织落实与验收工作;2. 机电运输部各专业专责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项目签证的确认与审核,负责本专业现场签证的组织落实与验收工作;3.运营管理部各专业专责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项目签证的确认与审核,负责本专业现场签证的组织落实与验收工作;4、工程管理部主任、机电运输部主任、运营管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核管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时限性负责;5、经营管理部有权参加工程的现场签证审核、验收,负责对其签证内的费用计算负责,同时对工程量进行复

8、核;6、工程主管领导有权审核、复核、监督签证工作;7、公司监审部门有权对所有工程量现场签证进行抽查审计;8、监理单位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审核。5.1.5现场经济签证的权限1、对于费用约在1万元以下的一般工程项目签证,由施工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上报监理,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运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 2、对于费用约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签证,必须有监理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运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施工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经过分管领导批准,方能生效。 3、对于费用约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签证,必须有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

9、、运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经公司分管领导复核、主管领导批准,方能生效。4、对于费用约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签证,必须有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运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经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复核,总经理批准,方能生效。5、对于费用约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签证,必须有公司工程管理部(机电运输部、运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经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批准,方能生效。5.1.6现场经济签证费用计算的原则1、合同有要求的,执行其规定;2、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原则

10、计取:1)对于能套用定额的经济签证,原则上套用当期现行的相关行业定额,取费执行与定额配套的取费标准,取费仅考虑其他直接费与税金(其他的一概不予考虑,包含间接费、利润、劳动保险基金等)。2)对于不能套用定额的经济签证,属于估工、估料、估机械的项目,人工单价15元/小时,材料价格执行当地市场价格或当地信息价,机械费执行当期宁夏地区机械台班单价,以上三项只计取税金。3)特殊专业由公司和经济签证的实施者具体约定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5.1.7现场经济签证的办理时间要求1、现场经济签证发生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提交审核;2、监理单位在接到现场签证单2个工作日进行审核;3、公司工程管理部、经营管

11、理部在7个工作日内对其职责范围的工作进行确认审核;4、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在接到签证单必须在7个工作日审核完毕。以上签证单在签字确认过程中,从提交到最终审核完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如果超出时间限制,则追究相关审核人的责任,具体处罚原则如下:1、施工单位在现场签证发生后15天必须提交,超过15天不足30天者,按照最终签证费用的50%计算,超过30天者,该签证不予计取费用,结算不予计入。2、监理单位在接到现场签证单应2日内作出确认与审核意见,最长时间期限不超过5日。如监理单位审核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则施工单位有权认为该项签证单已得到监理的默认(可直接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同时提交相关证据);

12、同时公司将追究监理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如涉及费用由于监理没有审核而造成费用增加的,则直接在相应的监理费用中双倍扣除。但有下列情况者除外:1)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签证不应计取;2)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不符合要求;3)提交的签证单由于签证内容不完善需发回施工单位重新上报者;4)经核查,签证内容核实时间较长(重大的措施性费用等)。3、公司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时间总体应控制在接到监理签字确认后15天内,如超出时间期限,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300-3000元经济处罚。5.2零星委托项目5.2.1零星委托项目分类零星委托项目根据与实体工程的关联性分为2类,其中:1、根据

13、施工现场总体管理要求,委托项目具有临时性和非工程实体性(施工图范围外的);2、施工合同范围外的实体施工项目(具有正式施工图纸)的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5.2.2管理要求及流程1、零星委托工程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与实施;2、对于具有临时性和非工程实体性的零星委托,此类委托必须依托于施工单位的实体施工合同而存在(作为实体合同的一个补充,必须在实体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支持,同时在委托中明确),对于其中工程的质量验收、安全管理、甲乙双方职责等均同其实体施工合同相关内容,作为实体合同的一个补充。此类委托项目,在公司委托施工单位完工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应部门进行工程量确认与质量验收,施工单位依据委

14、托单、委托项目验收单(含工程量的确认)报请相关费用,提交监理单位、经营管理部审核,审核后的费用汇总到施工单位实体工程结算内。其管理流程为:公司工程管理部出具委托单经营管理部会签主管领导审批监理单位签发施工单位执行监理组织确认与验收施工单位提交费用计算书监理审核经营管理部审核并入实体工程结算内。具体委托单、验收单见附件。3、对于施工合同范围外委托的实体施工项目(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如果委托金额在20万元以内,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可先行委托,必须在委托单签发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对于委托金额在20万元以上着,必须履行合同签订手续,不得先施工后补签合同。4、委托单内的委托内容由工程管理部门填写,具体

15、填写包含委托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量(能附图的尽量附图说明)、验收标准等;经营管理部填写工程结算办法,本委托单依附的实体合同名称与内容等。5、委托单必须在项目委托前提交施工单位,严禁先口头通知施工后补办委托单的现象,如经发现给予相关责任人2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同时施工单位不见委托单不予施工。6、所有委托项目必须要有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合格单,验收满足要求(具备结算工程量计算要求)合格后,监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方可审核相关费用并予以支付;如果在实体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委托项目,其审核后的委托项目费用可随实体施工的进度要求进行支付,单独委托的可依据其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进行支付。5.2.3零星委托的期限及费用计取原则1、期限:1)施工单位在完成零星委托工作验收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该委托项目的费用结算,经营管理部在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2)如施工单位在3个月内不上报该项费用,则公司有权认为该项费用不存在费用增加,不再考虑计入到实体工程结算内。2、计价原则1)实体合同有要求者,遵循其规定;2)实体合同没有要求者,在委托单中明确;3)委托单中如果没有明确者,可借鉴以上现场经济签证单的结算内容。6、考核与奖罚6.1本管理办法的考核与奖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细则为准。6.2本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审核部门责任人以各种不当理由拒绝办理或各审核单位相关责任人徇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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